以前上中學的時候,因為對學醫感興趣,女兒自己申請去醫院實習過,那時候是直接向醫生申請,所以由醫生帶,待遇要好些。直接進了手術室了。
德國學醫專業,要在前兩年實習3個月。我們家抓緊時間,在開學以前去實習兩個星期。
因為這個實習是必須的,所以醫院把來做這個實習的當成勞動力,派些辛苦的活。 這次是跟醫院申請,由護士指揮。女兒報的部門是急診外科。 女兒說分兩個部分,一個是每天出事故的急診那撥,另外就是招待老頭老太,多是快不行的了。 在那裏實習,就是在護士監視下,給老頭老太倒屎倒尿擦PG。
據說這個實習是考驗學生是否能麵對慘淡的人生,能否堅持下來幹最苦的活,是否適合學醫。
實習第二天,女兒就回來說,她負責的一個老太死了, 難過得晚上沒吃什麽飯。
這幾天女兒在思考人生, 前天吃飯的時候說,你同意讓我拿你試驗紮針和抽血嗎? 好多醫生讓學生紮,可是學生多了,醫生要被紮成篩子眼了。 老京想了想,咬咬牙,行啊,老爸為了你什麽都願意的, 女兒馬上來和我拉鉤,算是簽個合同了。
今天吃飯的時候,女兒說,你為了我什麽都願意做嗎?
當然!
那你死了以後,把你的器官都捐了吧。
別怕,我親自給你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