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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真正的偽君子:神父性虐修女

(2019-02-06 12:02:04) 下一個

2019年2月,華人正在喜氣洋洋地過春節,我被一則新聞給惡心了好久:“教宗首度承認:神父、教士性侵性虐修女”。

其實這真不是什麽新聞了,都安安全全地搞了修女幾百年了,這真不算是個事兒。現在被METOO的影響力逼迫,教宗隻能公開回應了,再也不能裝傻了。

這個新聞讓我想起來了一個舊聞,就是“柴玲被遠誌明牧師強暴”。 遠誌明牧師消停了小半年。 但是老話說的好:樹要沒皮,必死無疑。 人沒臉皮,天下無敵。 遠誌明牧師現在又帶著自己的老婆孩子到處做見證,已經做到天下無敵了。

我真想不明白,信了教之後,人就沒有了辨別是非的能力了嗎? 

遠誌明牧師有沒有強奸柴玲,我沒有看見,也不知道。 一個獨立的華人教會調查了許久,證實了遠誌明牧師猥褻,企圖強奸幾個年輕女教友的事情。當然遠誌明牧師在每天祈禱之後,沒有回複這些指控。就是裝傻了。之後還在網絡上公開了自己的布道“萬無一失的上帝”。 看了他是認為自己萬無一失了。

18個牧師對遠誌明牧師的調查報告

從2016年起,我寫了好幾篇關於教會的文章,和教會性侵的文章。

混教會的人 - 醜惡篇

混教會的人 - 醜惡篇 續
解密 南加州的華人教會

教會:性侵兒童樂園

許多網友對我辱罵,說我玷汙了神和上帝。 我的統一回複是:咱就說實話。 沒有一個網友告訴我為什麽萬能的上帝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大批不到10歲的男孩們在教堂裏被同一個教會的神職人員強奸。
--大批女孩子們被神職人員強暴。
--修女們被神父、教士性侵性虐, 之後被迫墮胎。(天主教不是反對墮胎嗎?)

現在的教宗被迫承認了,那麽以前的那麽多教宗為什麽要裝無知呢?教宗們應該是距離上帝最近的人呀,怎麽變成了無知的人了呢?說起聖經一套一套的。。。。

我在這裏不是要批評教宗,誰能走到那個地位都是不容易的。肯定比我強NNNN倍。

這是南加州的網友和我的交談:
教友:我們的華人教會的牧師,以前是中國大陸的民運人士,非常誠實,“真的非常沒有錢, 都奉獻了”
我:“那太好了,我可能錯了。您讓牧師把教會的賬目公開貼到教會的牆上吧,銀行月結單也貼出來". 
教友:“那不行,許多教友不懂英文,怕公布出來之後,教友就誤會了。”
我:   “都是數字,英文可能不懂,數字有什麽不明白的?是你們的牧師為什麽不敢吧?”
教友:“上帝會懲罰你的,你滾。”

有人能幫我回答這些問題嗎?跪謝。
--天主教性侵性虐兒童和修女,不是一天兩天了,為什麽萬能的上帝不早製止呢?
--為什麽南加州華人教會不能公開自己的賬目呢?既然教會的錢是大家捐的,他們的牧師為什麽不能公布自己的收入和教會賬目呢?

後記:下麵一個網友的回複,把他(她)的這個回帖附上:

勿要吹毛求疵:對教眾來說,這是信仰,勿要打破大家的信仰。

對牧師來說,這就是個職業。曾經有人想拉我一起成立個教會,也賺錢。既然是職業,大家就別吹毛求疵了,都是混碗飯吃,有人賺多有人賺少,看能力。

轉另外一個網友的回複:tz2000, 用斜體字

美國的教會本身隻是一個非盈利組織,誰都可以在IRS注冊,所以也就是為什麽有人說開教會賺錢。當然如果有本事,何必冒著冒犯神的風險掙這個錢呢?我不理解,有本事賣保健品賣保險,哪怕騙人也比騙神強,對吧?中國人說頭上三尺有神明,你如何肯定這個世界上20億人相信的神肯定不存在呢?

至於你說的特別例子,我當然不知道詳情,但是如果你一個外人(我判斷你不是基督徒,隻是經常去,並認識一些這個教會的人)能看到這些黑暗的地方,那些教友為什麽持續地捐款呢?教會是沒有約束他們的權力,他們可以自由地去任何一家教會啊?

牧師和部分執事會成員有比較大的權力,這是很有可能的,但往往是因為他們的付出,時間精力和財務上都有可能。但是要從教會貪財,財務“自由”,我覺得非大奸大惡的人做不出來。或許其他執事都對他比較信任,還是那句話,誰都不是傻子。

我覺得你看到的情況,可能是出於一個內部的人對你的抱怨。教會裏和社會一樣有紛爭,結果常常是一部分人離開,帶有怨氣。人都有罪,教會的信徒也同樣,貪婪,嫉妒,紛爭,有人如果做得不恰當,甚至犯了罪,那是他將來需要對他的神交代的事情。人與人的紛爭外人最難評判,所以聖經教導Do not judge人,Judge是神的事。

投票權一般是教會章程規定,或許有些教會規模小,章程不齊全,其他參與的人不熱心,不關心,這都是可能的。

牧師的生活一般比較清貧,但是聖經教導教徒也是不要虧欠傳道人。現實來講,牧師也是人,也有家庭子女,適當考慮財務和投資也不是大惡不赦。

我的回複:

tz2000, 謝謝你的回複。可以看出來你是一個平和有修養的信徒。
我認為我們的分歧在於在於兩點:
1. 華人牧師成立教會的出發點。(其他族裔的牧師,神父, 我沒有接觸過,不了解)
--你認為他們絕大部分被神的威嚴震懾,不敢斂財,他們絕大部分一心一意為了神服務。
--我認為他們絕大部分最開始的出發點就是為了糊口,不是真正地信仰上帝。大家都是為了討生活。他們成立教會的目的就是給自己找個飯碗。“教會是非盈利組織,誰都可以在IRS注冊”,不代表教會沒有錢,也不代表不能給教會的老板發高額的薪水。 幾乎所有的美國公務員都是為非盈利組織工作的,大家都是為了糊口。 說白了,都是為了錢。為了錢沒有錯,大家上班都是為了家庭來賺錢。 華人牧師的錯在於他們的欺騙性。 他們不說自己的工作,做牧師,是為了錢,而是打著上帝的招牌來騙信徒。這裏還有一個收入標準的問題,到底華人牧師的收入標準是多少? 沒有標準。 對於他們來說,當然是越多越好。我見過的華人牧師一邊買兩個房子(一個自住,一個收租),一邊對教會的教友說經費緊張,要教友多捐錢。這不是忽悠是什麽?

2. 華人牧師經營教會的目的。
--你認為他們是為了傳福音。
--我認為他們就是為了斂財,傳福音是個騙人地招牌。一個人想要做善事非常容易,可以天天買食物給洛杉磯市中心那些無家可歸的人送去。 也可以去老人中心陪老人聊天散步。實在不行,可以到公園,沙灘去撿垃圾。 華人牧師經營的教會不會經常做這些實實在在的善事。 華人牧師做到都是虛事兒。 我見過的華人教會就是每個星期定期在一起聚會,先大吃一頓,互相吹捧一番。(85%的時間)。 之後唱讚美歌,之後祈禱。(15%)說白了,就是傳銷。隻是不賣具體商品。還有的華人牧師組織已經結婚N年的教友們再次結婚宣誓。就是圖個熱鬧。 您有那個時間,精力,就不能做點實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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