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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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的淚
——晴雯是條狗
題曰: 晴雯是條狗,
此話有來由。
下筆雖謹慎,
品格終下流。
晴雯是條狗。此話該怎講?狗奴才三個字,我雖未考,但以理思之,當非無故。常言說“打狗也要看主人”,這狗仰賴主人的喂養而生存,必要時,主人還能為狗撐起保護傘,主人如此重要,狗自然也能覺察到主人的威勢,狐可假虎威,狗也就能仗人勢了。主人在狗的麵前也總是高高在上的,因而也就有了狗眼看人低。與之相類,狗的嘴、狗的腿、狗的肺等,也都不是什麽好東西了。不過,還有那麽一句“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讚美的話,細思之,又有幾人把狗當成了真正的朋友,無非是因狗的“忠誠”而已。狗就是如此的可憐,但它還要感謝人,人把狗升格了,那些關於狗的好話也罷、壞話也罷,歸總起來還都是說給人聽的。可恨的是人真的能被當作狗,可悲的是被當作狗的人真的把自己當作了狗。
以狗來罵人是常有的事,《紅樓夢》裏有人取笑過襲人是“西洋花點子哈巴兒”,也有人據以為實,或許也有人趁願道:“罵的好!”,《紅樓夢》裏有人罵晴雯是“狐狸精”,卻沒人罵她是條狗,如今我如此說,居心何在?文字真是怪,當年袁枚的一句“青藤門下走狗”,卻是罵得歹毒,多虧鄭板橋留下“難得糊塗”這句名言,至今也有人信隨園老人的“巧筆”。“狂客”鄭公得如此遭遇,我豈能讓“狂人”晴雯再受辱罵!但寫出這幾個字來,我心最痛,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誰叫她身為下賤呢!誰知道那“奴才”兩個字怎麽寫的呢?誰會承認那晴雯甚至還不如一條狗呢?
奴婢者隸屬賤籍,如唐律的規定,《唐律疏議》卷二十《賊盜律》載:“奴婢畜產,即是總同財物。”奴婢和畜產同列。鄧之誠《古董瑣記》卷一有這樣關於《婢》的記載:“昏倦欲眠不得眠,事冗日長半饑餓。勤家未必主翁憐,淡妝亦被嬌娘妒。纖毫有犯罪難逃,毒手老拳不知數。羅帷內外冷暖分,咫尺風光相辜負。殘燈明滅更漏長,破絮無溫片板臥。開眼他鄉無六親,自怨自泣憂滿肚。”從這一小段裏,似乎可看到寶玉忙於溫書以備盤拷之夜,一房丫頭陪著不能睡覺,夢中驚醒的丫頭竟要哭著央告。打了茶盞的茜雪、被鳳姐戳了嘴的小丫頭都隻因犯了纖毫。平兒伺候主子周到,卻不能讓鳳主子不待見。晴雯身在怡紅院,那是作者給予的一片歡樂園。待等她離了園子,寶玉與之生死一見時,她在外間房內爬著,睡在蘆席土炕上,一碗苦澀的茶,竟飲如甘露般。真是開眼他鄉無六親,自冤自泣無處訴。自離開爹娘,踏入賤籍,晴雯就似那喪家的犬。
晴雯有幸留身怡紅院,她是要誓死都不出這個門,她可拿硬話蠢主子,可撕主人的折扇,然而她越不過是主奴間這道深深的坎。舉嘉靖年間一事,有一人他的名字叫朱大韶,鍾愛藏書,一次他看上了一件名手跡,便以美婢進行交換,此婢臨行前做一詩詞於壁上,“無端割愛出深閨,猶勝前人換馬時,他日相逢莫惆悵,春風吹盡道旁枝。”朱大韶沒想到丫鬟對自己有這樣的感情,更沒想到一個奴婢會做詩,因而對這次易貨交易非常後悔,一時沒想開,竟然死掉了(見朱彝尊編《明詩宗》卷八五)。姑且認為這朱大韶也是個多情的種子,但在當時,人皆嘲笑之,笑他死的是多麽不值。這個故事似乎也看到寶玉、晴雯、襲人的影子,寶玉是個情癡,也曾和琪官換過汗巾子,襲人之離開寶玉,當更曲折,不是易貨那麽簡單,然罪過卻在寶玉。那個美婢會題詩,是她的主人不曾想到的,晴雯未做過詩,卻為寶玉研過墨、貼過字,若說她與詩詞結緣也是可能的。晴雯、襲人先後都離開了寶玉,一篇《芙蓉女兒誄》可謂寶玉的泣血之作,其情可鑒。然而作者並沒有脫離開現實,沒有讓寶玉去誓死的鬧,正如寶玉說的 “也沒見他怎麽樣”。這就是主與奴的區別,賈環說的“無情話”太正常了,其實不必為彩霞澆注太多的愛情。而在怡紅院裏,更何況寶玉也是作不得主的主。
奴婢是什麽?她和畜產一樣等同於物。說她們是狗也不為過,倘若將紅樓裏的丫鬟、婆子都當成狗來看,再看怡紅院的那幾場熱鬧,那也是另一翻景象呢!芳官幹娘一個人,竟要晴雯、襲人、麝月輪番出馬,方得擺平;春燕的娘深妒襲人晴雯一幹人,並夾攜著自家姊的怨氣,竟四處湊成一股怒氣,可曾見怡紅院哪個丫頭有過這種怒氣?還是平姑娘顯身,方壓下那婆子的怒火;緊接著趙姨娘夥同夏婆子也撒了一把潑,待晴雯搬來了探丫頭,才收拾了局。這幾個婆子聯合起來,再加上那個說嘴打嘴的,人前背後跑腿的,長著狼心狗肺的,呼啦啦盯上了、圍上了怡紅院,襲人、晴雯等縱使再有本事,也是好狗架不住惡犬多呀!這才是諑謠謑詬,出自屏幃,荊棘蓬榛,蔓延戶牖的真正原因,詖奴、剖悍婦之心口的真正出處,開篇所說的狗奴才真的是存在啊!晴雯、芳官等所遭的冤枉,夠不上“不守婦德”的門檻,就算認定她是狐狸精、下作的小娼婦,王夫人處理起她們來,“無辜”二字哪裏還需要顧!在王夫人眼裏,她們那作不得主的主才是真正的需要保護。有的奴才就是那凶惡狗,而那些有點人樣的奴才的遭遇卻連狗都不如。但是,真正殺死晴雯等的罪魁禍首就是王夫人嗎?
康熙年間的進士唐新華有一首《廝養兒》有這樣幾句:“日月西出河倒流,此生辛苦無時休:一(豆鬥)黃梁不濟饑,失意動複遭鞭笞。敗簀裹屍棄坑穀。耶孃在南知不知?君家有犬得人憐,朝朝食肉常安眠;為畜翻貴為人賤,物情顛倒容誰辨?自悲生死草菅輕,不如作君堂下犬。”這首詩雖然訴說的下賤的小廝,卻可作以佐證,我的幾個字怎能算 “誣”?晴雯等奴婢丫鬟的命運與那小廝並無二致。在當時的奴婢製度下,晴雯隻是一隻狗,甚至還不如狗,那條小命從來都是掌握在“奴婢製度”這個主子的手,離它不開,逃它不走。但是曹雪芹將那一群可悲、可歎、可憐、可愛的紅樓小丫頭還原為人,哪怕是她們身上有那麽一點人性的光華,現今的人當用心去體悟。身為下賤的晴雯條喪家的“狗”,但在曹雪芹筆下,晴雯擁有一顆比天還高的心,這隻喪家的“狗”被寫成了大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