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樂文摘

開篇不談《紅樓夢》,讀盡詩書也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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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妹妹管家比不得寶姐姐?

(2005-04-13 02:53:02) 下一個

Vic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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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認為,黛玉得不到賈府上下歡心,尤其是王夫人的認可,除了自身的小性兒、多病等原故,還有一條重要原因就是林妹妹管家也不如寶姐姐那麽在行。或者根本就是一個外行。試想,偌大一個賈府能交給這樣一個不會持家的媳婦麽?所以這是賈府尤其是老太太那麽疼黛玉卻最終選擇寶釵的一個重要原因。那麽我們來看看黛玉果然是不食人間煙火、不染世塵的“神仙似的妹妹嗎”?她管家的本領真的比不得寶姐姐嗎?
  我是新手,不敢多說。說多了也容易露陷兒。隻說兩件。一是大觀園抄家那節。抄檢大觀園,名義是查什麽“見不得人”的繡春囊,整頓園風。據說那“勞什子”是司棋丟的。按說司棋丟了這個也便罷了竟然還被搜出了什麽鞋襪,更要命的還有白紙黑字的“情書”,想把“私鹽”說成“官鹽”都不行了。可見迎春也夠“木頭”了,底下的丫頭們到了這種地步,不知不管不聞不問,出了事也不護。主要也護不了。正如司棋走時哭道:"姑娘好狠心!哄了我這兩日,如今怎麽連一句話也沒有?"嘿嘿,到底走題了。
  回到這節。抄檢大觀園,結果抄檢出了誰呢?司棋不用說,丟人最大的一個。迎春臉上也無光。還有一個就是入畫,惜春的丫頭。其實入畫是冤枉的。與“見不得人”的兒女私情扯不上邊,真正的“官鹽”變成了“私鹽”。且入畫這種情況,惜春不是無力保,而是無心保。連待下人最威嚴的鳳姐都打算“饒過”,還有眾人講情,無奈惜春就是鐵了心咬了牙不要。這是惜春保護自己的手段。比起迎春的懦弱,也過狠了些。但悲涼的成份居多。又跑題了。
  這次抄檢,共有五家。探春的丫頭無事,主要得力於探春的精明。不見得探春的丫頭就沒有什麽“官鹽”啊,“私鹽”啊的。當然探春於此事為何要那樣大動幹戈,也不全是為了維護自己及丫頭們的“體麵”。這就扯得更遠了,不在此文。
寶玉那裏先跳過。
  還有一家是誰呢?黛玉。瀟湘館內是最安靜、最無事的一處。寶玉那裏雖也沒搜出什麽東西來,到底有睛雯小鬧了一下。雖不比得探春嚴陣以待,也不是任人宰割。隻可惜魚在砧板,最多是垂死掙紮。(嗬嗬,這個詞用在晴雯身上實過分了,其實,我還是很喜歡她的)這次跑得遠不用說,怕是要挨磚的,嗬嗬。
再回到黛玉。試想,瀟湘館大大小小也出點故事,那這一晚可熱鬧了。鳳姐兒走哪裏也別想安寧了。可正是這個平日在王夫人(及襲人一幹人)眼裏最可能出事,最是提心提膽,絞盡腦汁要防的地方,偏偏最是一方淨土。不生非,也不惹事。這僅僅是事出偶然嗎?非也!這與黛玉平日的嚴已律人、治家有方是分不開的。
黛玉對寶玉有情,不假。這在今天看來天經地義的事,已超出並違背了當時社會的道德規範。女孩子未出閣就喜歡異性,這在當時是傷風敗俗、大丟臉麵的事。何況是在書香詩禮的但賈府?所以寶黛的愛情總是那麽繞彎子,看得讀者恨不得替他們做了主,說出來。寶釵就是一時忘情話說得急了,也沒說得太過份,(總沒有《還珠格格》那麽肉麻吧。)這是潛意識的長期製約所致。但黛玉絕對是自尊自愛的。(這一點比寶釵強!)她對寶玉的每一次交往,都是發乎情而止乎禮的。黛玉對丫頭,對下人,是最有治方的。都說寶釵會做人,那是圓滑,與真誠沾不了邊,連親身女兒都看不入眼、人見人厭的趙姨娘都拉攏(至起碼不願得罪),居心可見一斑。再說黛玉,沒她那麽八麵玲瓏,但也決不是隻會寫詩生病鬧小性子,好象生活上是個弱智似的。黛玉的聰明、機敏(隻可惜不大為人所注意),這裏就不多說了,且說她跟丫頭紫娟,那可真是以心相交的姐妹。且紫娟比起那個淨給寶釵生事的鶯兒,也不知要聰靈多少。所以才稱“慧”紫娟嘛。黛玉在抄檢大觀園中平安無事,與她平日教導不無關係。
  還有一事。就是大家都知道,黛玉跟寶玉說的那幾句:“你家三丫頭倒是個乖人.雖然叫他管些事,倒也一步兒不肯多走.差不多的人就早作起威福來了”。可見她平日並非隻顧自己生病,也是有心眼的。還有那句“咱們家裏也太花費了.我雖不管事,心裏每常閑了,替你們一算計,出的多進的少, 如今若不省儉,必致後手不接.”更是一語道破賈府已盡圖窮匕見的危機。這等眼光,金陵十二個釵,隻有探釵可比。(秦釵另當別論)。而探春正是以持家興治贏得讀者賞識的。
  時間不早了,也就不胡言了。不過順便說一句,在抄家的時候,鳳姐兒有這樣一句:(向王善保家的)道:"我有一句話,不知是不是.要抄檢隻抄檢咱們家的人, 薛大姑娘屋裏,斷乎檢抄不得的."王善保家的笑道:"這個自然.豈有抄起親戚家來. ”有多少人還因此為黛玉鳴冤,“難道黛玉不是親戚?可見寄人籬下,無人體貼的難處”雲雲。我倒認為,這說明黛玉在賈府的地位要比寶釵高,因為寶釵不過是“親戚”,而黛玉卻是“咱們家”的人,與迎、探、惜的地位是一樣的,正如黛玉自己所言“一紙一草皆和她們姑娘家一樣”,何止和姑娘家一樣,書上交代的很清楚,“一應起居,和寶玉一樣。” 而且就連賈母也說過:“從我們家四個女孩兒算起,都不如寶丫頭。”我們家“四個女孩兒”指誰?有人說自然是賈府四豔(元、迎、探、惜)了,還能有誰?且慢,且別說賈母能不能把元春算進去,(那可是貴為皇妃的,豈能不如“寶丫頭”?)單就“女孩兒”來說,元春也應當是少婦了,嫁做他人,是不能再稱什麽“女孩兒”的。可見,不管是至高的賈母也好,還是手操權柄的鳳姐兒也好,都是把黛玉當做“自家人”的。她們在給寶玉選媳婦的眼光上,是一致的,那就是黛玉。這個書中已多次明示,不再贅述。
嗬嗬~困死了~我要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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