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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這種猥瑣的做法在美國完全合法!?
(2015-02-07 17: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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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公共場所看到有猥瑣男用相機或手機拍攝裙裝女性的裙底,你的第一反映是,拍攝者的行為一定是違法的,被拍攝者可以通過訴訟讓拍攝者負法律責任。但是在美國很多州你的這個看法都是錯的。
剛剛讀到紐約每日新聞(NY Daily News)的報道,2月6日美國俄勒岡州的法官裁定了一宗侵犯私人隱私的案件,宣告被告人所做合法,當場無罪釋放。這又是一起常理和法律衝突的實證,讓人扼腕......
被告是61歲的男性,帕翠克. 博農, 於2013年1月在Target波特蘭的一家商場內,用相機拍攝一個當時年僅13歲的小女孩的“裙底風光” 。這個小女孩當時並沒有發現這位男性的拍攝舉動,是店內的另一位女士發現了這位男性的行為,認為不當,於是通知了店內管理人員。調用店內的監控錄像,也都清晰確認了這位男性的不當拍攝行為。博農自己也承認自己的拍攝行為,事後也為自己的行為深感不安。但是根據現行的法律,州以及聯邦的法律,博農的行為並不構詞違法,因為現行的法律中沒有任何規定禁止人們在公共地方拍照, 即使是未經許可,即使是拍女性的裙底....
庭審旁聽以及控方對無罪判決都十分震驚,而且深感失望。隻是,這並不是單獨的現象,如果仔細了解美國各州的法律,絕大多數的州都沒有法律來禁止和懲處者種行為。女士們,如果想避免這個被拍的問題的話,最好的辦法還是好好做好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