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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評法輪功“神韻演出”之三----招搖撞騙的”發財樹”

(2018-08-06 00:11:52) 下一個
當揭開李洪誌及“法輪功”的神秘麵紗,就不難發現其實是一部招搖撞騙的斂財史,這位“大師”通過多年的努力,逐步完成將吸金的主張落實於經文上,更為自己未來謀取更大財富預備道路。2008年2月12日,李洪誌簽署一份變更所有人地址的聲明遞交美國專利商標局,“斂財”之路自此拉開帷幕,其將原注冊於紐約史坦頓島的美國東部“法輪大法佛學會”,遷址至自己位於新澤西州蒙莫斯郡的豪宅:飲水溪路27號。同時將佛學會的律師由原來的ClydeA.Shuman變更為ChristineMBaker。原佛學會律師ClydeShuman具有超過10年的集團訴訟經驗,與當時李洪誌的數十起跨國訴訟有關。而後接手的Mintz律師事務所ChristineMBaker首席律師則在商標、品牌運作方麵有著多年經驗,還具有美國商務部的執業經曆。這一變更,顯示出李洪誌將其掌控的“法輪功”組織活動轉為“資產化”運作的第一個信號。
隨後李洪誌開始在全美著手“法輪大法佛學會”的機構注冊。據美國免稅及非營利組織信息中心網站資料顯示,“法輪功”早期僅在美國東部、美國中部、美國東南、美國南部、美國西部、新英格蘭、華盛頓特區設有7家“法輪大法佛學會”。2008年2月份之後,直至俄勒岡州“法輪大法佛學會”成立,四年間共在亞利桑那、阿肯薩斯、康尼迪克、亞特蘭大等22個州建立了“法輪大法佛學會”機構。而這些州的大法弟子們,正成為了李洪誌親自掌控的“神韻藝術團”的“義務”銷售大軍。
  基於李洪誌這樣對“法輪大法佛學會”資產化的轉型,全球各地“法輪大法佛學會”也相應圍繞“李大師”的思路增設機構,在建立“法輪大法佛學會”的基礎上分別設立“神韻藝術團”的全球配套運營公司,企圖將神韻機構演出“常態化”。如法國的專業營運團隊LotusSacré(聖蓮協會),據歐洲“法輪大法佛學會”、英國“法輪大法佛學會”商業注冊信息顯示,當地大法學會的負責人還同時兼任KANZHONGGUO(UK)Limited(看中國英國公司,主營廣告)、NEWCOSMOSLimited(新宇公司,主營旅遊)的負責人。
 
為了推廣神韻機構的相關產品,以“法輪大法”名義銷售所謂“神韻”藝術的衍生品及其他產品,主要有兩種方法:一是架設網店,如美國神韻網店、台灣新唐人網店。二是辦廠、開公司。
而“神韻”更是李洪誌“大斂財”之術的核心。《在明慧網十周年法會上講法》一文中李洪誌說:“師父在親自管‘神韻’的事,也是因為技術和專業綜合性配合要求高,很多大法弟子也想做,但幾年一直做的不理想。我想要在這方麵證實法與救度眾生的大法弟子帶成熟……但是從推廣與售票這方麵來講,就得靠各地區大法弟子做了。”那麽這位“大師”是如何實現對“神韻”機構財務的掌控呢?“神韻藝術團”向美國國內收入署提交的年審報告顯示,“神韻藝術團”的財務總監為李洪誌的妻子李瑞。因此,李洪誌一家是所謂的“法輪大法”神韻機構的真正掌控人。轉移資產進行斂財的方法還有很多,比如美國的基金會製度,家族繼承可以供此合理規避遺產稅和個人所得稅,目前涉“法輪大法”的一些基金會正在運作,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查找一些資料,本文不再論述。
“神韻”是李洪誌實施“大斂財”的工具,這也是他的核心利益,誰也不能觸犯,包括“法輪大法”弟子。美國《紐約每日新聞》報導,美國“法輪功”成員王彤文向紐約州立大學特許學校協會提交的關於開辦學校的申請再次被拒,“明慧網”即發出通告“王彤文和徐小明是經常使用‘法輪功’學員的名義在社會上破壞“法輪功”聲譽的人,她們二人均不是‘法輪功’學員。”她們申辦的學校正是因招收潛在的當地華人生源而觸犯了李洪誌“師父”的核心利益。據了解,位於龍泉寺的“飛天藝術學院”申辦特別許可被當地紐約鹿苑鎮官方拒絕,原因是龍泉寺規劃上沒有體現出“飛天藝術學院”的存在。
而在台灣,“法輪功”組織成立了一個“神傳文化基金會”,打著支持“神韻藝術團”經營的旗號,自2008年起在台灣招募“神韻之友”創始會員,並收取高額會費。2009年“法輪功”網站“正悟網”發表文章《加入“神韻之友”福報相隨而來》,稱加入“神韻之友”,多捐款,就能為自己積德,可以治病,能得福報,誘騙民眾入會,為招募會員,台灣“法輪功”組織在“神韻”演出期間,專門安排所謂的“貴賓招待會”,讓女演員“神韻之友”會員聯歡,並美其名曰讓貴賓“近距離一窺‘神韻’演員們的風采”。另外,台灣“法輪功”組織在廣告中稱,成為“神韻之友”創始會員需捐款新台幣5,000——50,000元,其中單次或累計捐款新台幣5,000元以上,未滿新台幣50,000元者,享有“風雅神韻之友”會員優惠;捐款新台幣50,000元以上者,享有“尊榮神韻之友”會員優惠。所謂的優惠措施就是,獲贈“典藏悠遊卡”、神韻貴賓卷、寄送神韻專刊、購神韻演出票優惠等。
此外,“法輪功”大肆兜售“神韻”演出門票。看“神韻”幾乎成了台灣“大法弟子”的必修課,當然必須購票入場。神韻”演出已經成為台灣“法輪功”高層斂財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李洪誌的示範效應影響下,“法輪功”幹部個個是貪腐高手,位於洛杉磯一家專營水晶和玉石批發業務的水晶皇宮公司的老板,具有美國和巴西雙重國籍身份的段會芝女士(“法輪功”練習者),向洛杉磯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控告該公司原經理、“法輪功”骨幹鄂嶽鋒夥同原職員周梅(現新唐人電視台記者、也是新唐人晚會節目主持人),非法侵占、盜竊該公司財務物共計23.5萬元美元。段女士透露:“鄂嶽鋒還將個人看牙費用,去外州看親戚朋友的餐費、路費拿到公司報銷,許多費用甚至用路邊撿的字條充帳。會計周梅把2000年的票據拿到公司報銷,連自己買的五部手機也拿來公司報銷。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大到“法輪功”的高層人士,中到“法輪功”的核心骨幹,小到底層的“法輪功”習練者,真所謂“在其位,謀其財”,高層就謀劃如何騙取大財,底層就計劃如何能弄點小的利益,無非都是中飽私囊,欺騙貪汙。這種風氣的蔓延和發展已經讓“法輪功”從“傳功”到“傳騙”,成功的轉型!
就在去年的美西法會,李洪誌極力進行自我辯護,將所有團體的集資行為與自身說得完全脫離,儼然是與他毫無關係,但是李洪誌真的就與欺騙貪汙毫無關係嗎?細細看他在美西法會的講法就知,他對金錢的貪婪和癡迷表露的淋漓盡致。在短短一個多小時的講法過程中,直接提到錢的問題竟有七次之多。 講法一開始,李洪誌就說:“我們有大量的學員從各地趕到會場,耗費的資金很大”“這麽一大筆錢,用在正法上,真的解決大問題。”。認為“應要把它花在有用的地方”、“絕不能流於形式”,最後結尾還不忘說“天南地北的,路費、食宿、購物,合起來這筆資金巨大”“我們這樣花費,也得把它花在有用的地方。”看來弟子的錢進了別人的口袋,李洪誌的內心是滴血的。師父心裏對這些白花花的錢都流到別的弟子集資的口袋裏是很遺憾和可惜的,怎麽可以給那些人呢?應該給師父,幫助師父“弘法”嘛,這才是正出嘛!再如,弟子提問“飛天學校項目集資”的問題,李洪誌當即表示,除了自己負責的“神韻演出”和“龍泉寺基地項目”,其他的集資都屬於“違法集資”。這樣的一副小人自私、貪婪、虛偽的守財奴真麵目暴露無遺。 
李洪誌的講法雖然處處是抨擊弟子集資貪汙等行為,但是從他的言辭就能看出,他的貪婪自私嘴臉甚至超過那些集資的團體,再好的借口和謊言都經不起細細推敲。李洪誌的小人貪婪嘴臉還是暴露無遺。表麵隆重的“法輪功”盛事——美西法會,最後竟變成一個批鬥會、內部名利爭鬥會,想必日後弟子再如何矢口否認並無集資騙財行為,也毫無意義了,因為師父已經為這種行為買單了!http://jiupingshenyunyanchu.blogspot.com/2018/07/blog-post_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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