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在湖南省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以來,被告人彭宇華先後創建了係列QQ群,拉攏被告人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製度不滿的人員,成立了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憲法所確立的基本政治製度的組織“梅花公司”。彭宇華、李明哲還分別通過網絡平台與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來國內發生的熱點事件,發布詆毀、攻擊政府、國家基本製度的言論,通過肆意歪曲事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視政府和社會主義製度等方式,誹謗和攻擊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製度,企圖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庭審開始後,審判長向被告人、辯護人告知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依法訊問了兩名被告人,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鑒定意見,搜查、勘驗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以及兩名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等證據。公訴人、被告人及其委托的辯護人對上述證據進行了質證。法庭依法傳喚了兩名證人出庭作證,控辯雙方對證人進行了交叉詢問。
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圍繞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彭宇華、李明哲的辯護律師分別針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情節進行了辯護,並提出了建議對彭宇華、李明哲從寬處罰的辯護意見。
在最後陳述階段,被告人彭宇華對自己的嚴重罪行給社會帶來的不良後果、給家庭帶來的深深傷害後悔莫及,痛心不已,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認罪悔罪。李明哲表示,自己把西方和台灣部分媒體對中國大陸有偏見的報道和書籍刊物對大陸的惡意攻擊抹黑當成了真實,對中國大陸的發展認識不清,存有偏見,從而無視中國大陸的法律製度,組織、策劃、實施了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對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中,兩被告人均明確表示,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執法文明規範,自己的合法訴訟權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被告人的近親屬、基層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人民法院特邀監督員、各界群眾代表、境內外媒體記者等三十餘人旁聽了庭審。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新浪微博對庭審進行了全程視頻和圖文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