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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麵對法律的無奈

(2015-07-22 01:37:26) 下一個

李洪誌自稱是8歲圓滿,具有“搬運、隱身、思維控製、預測未來”等功能,能掌管人類一切事情的“神仙”,並吹噓他傳播的法輪功,是“法輪大法”、是至高無上的法,不受人間法律的製約,甚至貶低人間的法律是“機械地製約人的鳥籠子”。事實上,這位“神仙”麵對法律卻很無奈。

——被通緝,“神仙”隻能逃 

這位吹噓自己有“未測未來”、“隱身”功能的“神仙”李洪誌,卻沒預料到中國政府會依法取締法輪功、通緝他本人,也沒有顯示“隱身”功能使自己不被追鋪,而是跟普通常人一樣選擇了逃。

1999年7月29日,中國公安部發布通緝令,(公緝【1999】0102號,1999年7月30日)。麵對中國公安部的通緝,已經逃到美國的李洪誌仍然怕得要命,據李洪誌本人回憶,“它們也會控製壞人找到我……那個時候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車裏麵,每天都在走。我寫的詩‘車行十萬裏’,實際上就是那個時候的情況。”(《美西國際法會講法》)。

李洪誌本人都承認自己沒什麽功能,遇到中國公安部依法通緝隻能躲在車裏隨“車行十萬裏”,在說“神仙”有功能,純屬忽悠人!

——交通違章,“神仙”乖乖交罰款 

這位曾稱“常人”法律是鳥籠子的“神仙”李洪誌,也被籠子關住了。

2006年2月27日,李洪誌因駕車未係安全帶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國新墨西哥州法院開庭審理,隨後,由於李洪誌未按時出庭,受到了第2項指控。4月17日,李洪誌簽署了認罪書,並支付了罰款,承擔訴訟費用。2008年6月,李洪誌再次因交通犯罪在美國弗吉尼亞州史密斯縣地區法院受罰。美國政府同樣不允許任何人有肆意踐踏本國法律的超常行為。

“神仙”李洪誌不僅接受了“常人”的依法製裁,並且還是美國“常人”的法律製裁。若是在中國,“神仙”會說,中國邪靈在造謠,而“神仙”在主子麵前受到了法律製裁,主子該不會造謠吧!

——弟子被抓,“神仙”束手無策 

“神仙”李洪誌曾許諾弟子:“法輪大法修煉者當接受了我傳的法輪大法之後,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護。隻要堅持修煉,法身就一直保護到你修煉圓滿”(《轉法輪法解》);“我的法身什麽都知道,你想什麽他都知道,什麽他都能做”(《轉法輪》);“當一個修煉的人將要遇到麻煩事的時候,我的法身給你把這些東西化開,不讓出現,也會點化你”(1996年8月《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

然而,當大法弟子受李洪誌蠱惑走上違法道路,特別是受到各國法律製裁的時候,包括“大法研究會”成員李昌、姚潔、紀烈武等法輪功骨幹被中國政府依法製裁,李洪誌除了忽悠弟子:“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脫去這張人皮,等待大法修煉者的同樣是圓滿”(《大法堅不可摧》)外,別無辦法,而實際至今為止有哪位弟子圓滿了呢?

國內弟子被依法製裁,“神仙”無能救助,境外弟子受難“神仙”的“法身”照樣沒有出現,在新加坡,法輪功人員蔡永水、黃才華等被判決“無準證集會”、“破壞公物”等罪名成立,並處以罰款;法輪功人員李英的永久居民證被吊銷,熊昌磊和蕭邵永的學生證被吊銷,同為法輪功人員的聶淑文被禁止入境,遣返台灣。在韓國,法務部逮捕了一名法輪功人員金某,另有約60名法輪功人員麵臨被遣返;在印尼,法輪功人員卡托·馬查理(Gatot Machali)因無證廣播被法院判處6個月監禁;在越南,法輪功成員武德中和雷凡譚因非法播發廣播節目被判3年和2年徒刑;在俄羅斯,法輪功出版物被法院裁定為極端主義出版物;在雅加達,法院駁回法輪功申請合法地位的請求……

弟子是李洪誌賴依生存的本錢,然而,弟子受到法律製裁,“神仙”都無能相救,理智的弟子,還有誰會跟著無能的“神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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