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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通令逃犯程慕陽代理律師何許人(圖)

(2015-05-07 20:00:06) 下一個
程慕陽與代理律師大衛·麥塔斯(又譯戴維·馬塔斯) 上周,加拿大溫哥華知名房地產商Michael Ching(邁克爾·程)被爆出是紅色通緝令上的逃犯程慕陽,對此他一直三緘其口。當地時間5月2日加拿大廣播公司援引加聯邦法庭文件,證實兩人就是一人。同時,邁克爾·程也委托律師在加媒體上發表聲明,承認自己在中國因為涉嫌貪腐遭到通緝,但卻否認自己有罪。但新京報記者發現,早在2001年中國公安部就對他發出A級通緝令。程慕陽係落馬的河北前省委書記程維高之子,2000年因涉嫌犯罪逃往加拿大。2003年《半月談·內部版》披露,程慕陽借父親之利,短短7年時間便身家數億。 4月30日,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例行記者會上就程慕陽一事表示,境外不是法外。中國政府堅決懲治腐敗,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中方都會將其繩之以法。像程慕陽這樣的逃犯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同日邁克爾·程也打破沉默,委托律師在加拿大媒體上發表了聲明,承認自己在中國遭到通緝,但是卻否認有罪。 程慕陽委托的代理律師何許人也? 據加媒報道,程慕陽已聘請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作為其代理律師,麥塔斯當年也曾擔任賴昌星的律師。 當然並不隻於此。從相關資料上還發現,這位為程慕陽代理的律師麥塔斯還是法輪功“活摘報告”的起草人之一。 人們或許還記得2005年法輪功媒體拋出“蘇家屯活摘5000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謊言之後,麥塔斯和另一位加拿大維權人士大衛·喬高在包括美國等主流媒體以及美國國務院都對“活摘器官”事件予以否認的情況下,仍然以法輪功媒體所謂的證人證言為依據,杜撰出了一份顛倒黑白、無中生有的所謂“活摘器官報告”。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麥塔斯和喬高都沒有來過中國,他倆僅用了兩個月時間就寫出了皇皇數萬言的“活摘報告”,其真實性暫且不論,就其寫作態度而言,就應該受到質疑。 “活摘報告”出籠後,麥塔斯、喬高成了“活摘報告”謊言的推銷者。二人以作者、發言人及多個非政府組織人權機構成員的名義參與推進“活摘器官”謠言發酵,在2007年至2009年不到兩年時間,足跡“遍達歐洲、亞洲、美洲和澳洲的44個國家”。二人承認,“每一次旅行的經費都是不同的。典型的情況是有人邀請我,可能是法輪功學員”。而更有意思的是,一些政府卻對法輪功提出的“活摘器官”予以正麵回應,如美國國務院、新西蘭政府等。據新西蘭國會網站(Parliament.nz)2013年11月21日公布的消息和報告,新西蘭國會的外交、國防和貿易委員會(the Foreign Affairs, Defence and Trade Committee,近期向國會遞交報告,就新西蘭法輪功協會遞交的所謂要求新西蘭國會製止中國政府采摘法輪功練習者器官的請願書進行駁斥,稱法輪功的這一指控目前仍未經證實。新西蘭這次的審議報告指出,“該請願書中所提及的這些問題在上屆國會期間就已出現。當這些采摘法輪功練習者器官的指控2006年3月出現在加拿大人大衛·喬高和大衛·麥塔斯所撰寫的報告中並通過法輪功的出版物《大紀元時報》公開發表時,新西蘭政府就對此進行了調查”,“新西蘭官員同喬高和麥塔斯、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辦公室、人權問題非政府組織以及其他關注中國人權狀況的國家都已就這些指控進行了討論,……其結論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存在法輪功所指控的器官采摘”。 從“活摘報告”可以看出,麥塔斯和喬高,不是以事實為依據,而是憑空捏造,無中生有。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說:“中國政府堅決懲治腐敗,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中方都會將其繩之以法。像程慕陽這樣的逃犯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事實也是如此。麥塔斯曾經為賴昌星做難民代理律師,結果怎麽樣?賴昌星在逃亡加拿大12年後,被駁回了難民申請,還是隻能老老實實回到中國接受法律的審判。 程慕陽今天的結果也會與賴昌星一樣,隻有老老實實回到中國接受法院審判一條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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