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2)
我發現很多女人最看重男人一點,就是他對伴侶忠不忠實。哪怕這個男人是對人類社會做出了偉大貢獻的藝術家,作家,畫家,實業家,發明家,哲學家,科學家。。。。哪怕這個男人是個救人的英雄,剛解救了婦女兒童,哪怕他是超級英雄,剛解救了地球,隻要他對妻子不忠,那些女人就認定他是個壞人,道德不好。如果女人對自己的老公這樣要求,那我完全理解。但是那些女人把這當作普世價值,用來要求全天下的男人,跟自己毫無關係的男人,這點著實讓我歎為觀止。看來一些女人的世界真的很小,像芥末籽一樣小,除了男人沒別的了。
不光生前要完全占有男人,女人死後還要占有,希望男人在自己死後要悲痛多少年,才能再找,不找更好。而且這不僅是對自家男人期望,還是對全天下男人的期望,看見別的男人喪偶很快再婚戀,她們都不爽,我真的是歎為觀止啊歎為觀止。
一個男人無論在老婆生前對她有多好,在病榻前照顧了她多少年,但是隻要她死了以後他半年就再去約會,頓時就是一個壞男人了,一個不能深情不能從一而終的男人。一個男人如果對老婆不忠有外遇,哪怕後來他照顧了癱瘓的老婆20年,盡心盡力,女人們依然認為他道德敗壞是個壞男人。我跟這些女人的觀點真是完全相反啊完全相反。
我還看見一個女人哭訴,說他老公對她很好是因為他老公本人品行好,跟誰結婚都會好,而不是因為獨獨愛她才對她好的,所以她好傷心。我覺得這個女人中了彩票了為什麽還傷心呢?愛情易變,本性難移,找對象就是要找本性好的,對誰都好的人啊。那些最期望真愛,最愛把真愛掛在嘴上的人,有不少其實內心極度自戀自私,才對他人有這種貪婪的不切實際的高要求。這是另外一個話題,會另開一篇再講。
《聖經》中的“義”,基本意思就是:對,正確,再往上就是忍耐他人的過犯,再往上就是為朋友舍命。與之相對的就是錯,再往下就是冒犯攻擊良善誠實的惡,再往下就是殺人取利的凶惡。你看對錯涇渭分明。
那憑什麽說《聖經》講的都對?那就從實踐上看,看看《聖經》帶來的副產品:現代教科文衛法多麽劃時代、多麽拯救其他愚昧文明的人出離野蠻愚昧;《聖經》的正產品是籍著信耶穌使人永生。從理論上看,請google閱讀《認識真理》張鬱嵐著,太多信息,這裏hold不住!
因果與邏輯相似,既然罪人世界是顛倒,那就是善得了惡報,惡有了好果的顛倒,這樣的因果不合邏輯。比如我認為你的觀點是錯的,並且給出理由,希望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加以提高,(這是神要信徒傳福音的意思,不是我本人的,我的老我寧願吃點美食強過碼字,還得碼出論文的嚴謹)。 如果你沒有從道理上與我講理,而是直接或間接地迫害我,那就是我的善得了惡報。這隻是比喻假設,我相信你遠高於這些齷蹉。我也不怕這些(怕的話,耶穌就不會被冤枉到上十架了),無非靠神忍耐原諒,神也會為我開出一條出路,但是害人的人們要擔當他們的罪果。
耶穌,在古希臘文的《聖經》裏是上帝的話語即logic,漢語音譯是邏輯、意譯是話語。邏輯就是道理,東亞人口中的因果是邏輯的一部分,不是全部,有時甚至是反的,比如:耶穌治病、使死人複活,身無分文,無立足之地,但是他卻被釘十字架,不是善有善報嗎?人間的因果在這裏失效了?但是這卻合上帝的邏輯:神成為人為罪人代罪十架,使悔改的罪人出死入生。
願你能籍著耶穌基督這個邏輯蒙福!
神對婚姻的觀點:新約時代,神賜給不同的人不同的恩賜,有的恩賜是守獨身侍奉神,有的是結婚。婚姻中的人與別人苟合,叫做奸淫,是大罪。這個罪傷害了原配,甚至引發更重的罪:謀殺,參見大衛與拔示巴奸淫,害死其丈夫也是忠臣的烏利亞。
奸淫淫亂都應該被鄙視、被定罪,除非他們能悔改,而悔改成功的,就表明神赦免了他。
謝謝你看不懂,省去我淋暴雨的擔心。
知道真相,就能看清自己,就能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就能蒙福!
《聖經》中大衛是神喜悅的,唯一的汙點就是為了掩飾奸淫,殺害了對自己無比忠心的臣子,大衛是知道自己錯了,做了見不得人的事情,所以才去掩飾,掩飾不住了才去殺人,關鍵還是他要他那張碧蓮,不忍看到臣子知道自己偷他老婆的、蟄人的眼神。他不會宣示自己的小與漏尿遺矢是人們要接受的、要理解,因為他還有起碼的知恥!
大衛總是富麗堂皇的,偶爾皮袍下藏有“小”,還可能有漏尿遺矢,他是以此為恥的,否則不會去掩飾,更不會對這些 小 與 漏尿遺矢 歌功頌德!但是就有人以舔食這些“小”與漏尿遺矢為生,生態啊! 既然是維生利器,歌頌漏尿遺矢也會在舔界流行了。
魯迅說他之所以寫阿Q這類向老爺示弱卻欺淩小d與尼姑的人,是因為他們不看或看不懂他寫的文章,如果他們看了甚至看懂了,會擔心自己惹禍上身。我留這言也有這樣的心態。希望我比魯迅還幸運,魯迅也不要小肚雞腸,嫌棄我指責他虐待了正經人家出身的正妻、卻接納女仆出身的弟媳的罪,我是很肯定他的 不假冒偽善!
任何人隻要對你好,就是你的好人,當然也隻是你的好人。其它的想清楚了都無關或相對次要的,當然對你好的人,你以然會有多重考慮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