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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批評金庸想到為何忠實婚姻是美德

(2018-11-02 13:13:27) 下一個

金庸去世, 大家在緬懷這個為幾代華人創造了一個武俠夢的大師同時, 文學城各論壇也開始了批評他的私生活。 因為說金庸曾在在婚內出軌16歲小女友, 然後和太太離婚, 兒子也因此抑鬱自殺。 有的人甚至說, 如果早知道他是這樣的人, 就不會看他的書了。

看了討論, 不由我隨想連篇, 開始思考為什麽對婚姻忠實會是美德呢?  我想是因為忠實會帶來穩定,穩定的社會需要穩定的家庭, 而穩定的社會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 婚姻中一個穩定的伴侶符合保障個人安全感的利益, 也符合家庭撫養孩子的利益, 所以忠實是一種美德。 

而生活是無常的, 變化是恒定的, 能夠在漫長一生中對抗這種變化而始終保持穩定的人, 是尤其難能可貴的, 是被人們讚許的。 因為人性是不喜歡變化的, 其實是隻喜歡符合自己利益的變化, 不喜歡不符合自己利益的變化。而配偶不穩定, 做出不符合我們自己利益的變化可能性就大了。 

現代社會講究契約精神, 既然簽了結婚的合同, 那麽就應該信守合約。要和別人發生感情, 也要先離婚之後。 這個要求本是合理的, 但是一個理想狀態, 如果人們都是理性而精確的機器人, 這個世界是一個理想社會, 那麽一切都應該這樣按部就班地發生才對。 而這個世界永遠是現實而不理想的, 人也是有情緒而不理性的,婚姻製度也隻是約束經濟和義務而不約束感情的。 

社會道德標準的存在有沒有必要呢? 要不要譴責出軌行為呢? 還是有必要的。 道德和法律都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工具。 隻不過法律是剛性的,必須執行的,處罰那些對社會危害大的行為。 而道德是針對那些危害小的行為,或者灰色行為, 是軟性的,彈性的, 比較模糊的, 不斷變化的。  

執行法律是必須的, 法官對當事人必須有個判斷, 有罪還是無罪, 依據就是那些剛性法律條文。 而道德執行就比較模糊而彈性了, 如果社會上絕大多數人都認為這人行為不道德, 那麽就算達成共識了。如果社會上有一半人認為這人行為不道德, 有一半人認為沒有不道德, 那麽就無共識。 這也不是判案, 不需要一定要給某人某事定個“道德”還是“不道德”的標簽, 也可以不做判斷啊。

道德說到底是約束人群的一個模糊標準, 是針對人群存在的。 具體到個人,還要具體看了, 不必一刀切。 願不願意表達自己心裏的道德傾向,有人感覺很強烈, 很激烈地批判, 有人無所謂, 都是正常的, 不過是個人的喜好和偏向罷了。  

對自己執行道德標準, 那是一種個人修養。 對別人執行道德標準, 則容易淪為攻擊的工具。 畢竟道德的力量大家都是知道的, 這個世界上隻要是稍微正規一點的山頭,不管拳頭有多硬, 都一定會打道德和正義的大旗的。有人道德標準高, 嚴, 有人道德標準寬,鬆。 用高標準來要求別人, 世上無人能做道德完人。    

最後我喜歡有人評價金庸人品的這句話“ 小德有出有入,大節無虧無愧。 作人如此,已經夠了。再作苛求,實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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