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接受用很物質很寫實的手法,來描述婚姻家庭關係。你感覺是不是?比如說,“夫妻關係也是一種互惠關係”,就讓人聽了覺得抗拒, 似乎把婚姻說得太現實, 太庸俗了。需要換一種說法,象 “因為愛情, 雙方都情不自禁地不求回報地想對對方好,根本不在乎不計算價值交換 , 最後效果就是互惠”,這樣才覺得心理上能接受。仿佛保護了婚姻家庭的神聖形象,得以繼續供奉在純純的精神世界裏。為什麽會這樣呢?我想了一下,應該是有這幾個原因吧.
那個誰說的,我們的生活分為物質世界,精神世界和神(宗教)的世界三層。那麽越低級世俗的人,生活的層次就越低是吧?最俗的人就隻有物質世界。而高尚一些的人,他們還有精神世界。更高尚的,他們還有神的世界。那麽越脫離物質世界,比如說越不在乎金錢,就說明這個人越高尚啊。所以認為自己有精神世界的人,都本能地有排斥物質世界, 要超脫物質世界的態度。他們的婚姻夫妻關係,也要跟物質越沒有關係,才說明越純粹和越高尚。
還有幸福是什麽,是一種感覺啊,不是一樣實打實的東西。讓人有幸福感覺的不是it, 而是the fantasy of it. 所以如果我們隻談it, 剝去fantasy, 是會讓人感覺不舒服。就象生日蛋糕,把上麵一層奶油刮去了,那還是什麽生日蛋糕嘛?生活中要感覺幸福,不但要有物質實在的基礎,還要有升華的上層東西。既要有it, 還要有the fantasy of it。
我們不是說過,幸福就是自己哄自己嗎?任何能讓自己感覺好的想法,都是哄。所以我們用那種物質寫實的手法,來描述夫妻和婚姻關係,就是太“幹”,沒有“哄”的成分在裏麵,也是讓人產生心理抗拒的原因。不過我現在呢,就喜歡這麽說,覺得這麽說才過癮,才說到了事情的本質和核心。而旁人看了覺得感受不好,也很正常吧。
是不是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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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娃有好注意嗎?
其實生活一點兒也沒變,隻是感覺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