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酒趁年華

點點滴滴,盡是生命的印記。
正文

女兒抗癌劄記(10)下

(2012-03-09 20:18:27) 下一個

3-4-2012 (星期日)

注:昨天鋪陳出來上篇不是為了博取同情賺眼淚,更不是要把朋友妖魔化,而是想要針對朋友對苦難和宗教的觀點,與有心人討論分享,所以才有了這個下篇。自己的人生經驗非常淺薄,難免見識幼稚,敬請各位賢達多多指正。對此沒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到此止步。

其實,朋友來信裏的繆誤是很容易識破的,隻不過我們首當其衝,難免失了方寸。既不想得罪好心的朋友,也不敢過分為自己辯護顯得自以為義。我們唯有一直沉默著,也一直思索著關於苦難和罪過的關係,關於屬世還是屬靈的分別。同時也請教了教會裏其他有見識的朋友,務求不因人廢言,也提醒自己凡是忠言多半逆耳,要具備“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德行。

很多人一遇到苦難就會想到自己(或祖輩)做錯了什麽事,要麽哀歎自己,要麽遷怒他人。傳統民間信仰宣揚因果報應,正是這種思想的投影。因果報應論給苦難提供了一個方便快捷的解釋:為什麽今生受苦?哦,因為自己“前世不修”。為什麽現在幸福快樂?哦,因為自己“祖上積德”。但是有些人千金散盡終於體會到人生真諦,這是禍還是福?有些人中了樂透二獎卻整天嫉妒那個中大獎的,這是福還是禍?如果苦難和罪孽真的有直接關係,那麽難道汶川大地震的死難者都是活該的?貪官大款們錦衣玉食難道都是前世的福報?何況俗語說“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也就是說禍福是可以互變互動的,所謂的“樂極生悲”就是這個意思。這又怎麽能用因果關係來解釋呢?如果說,這一刻走運,是因為前世做了好事,而下一刻受苦,是因為前世幹了壞事,那麽好事和壞事怎麽折中抵消呢?自己的所作所為和祖輩的所作所為怎麽兌換呢?祖上的積德和罪孽攤到兒子身上每個人分多少?女兒是不是可以分少點(按遺產例)?孫子輩?曾孫輩?過繼的算不算?領養的呢?脫離父子關係是不是就可以解套了?祖上的罪孽如果都讓兒孫繼承了,他們自己下輩子可以逍遙自在?。。。問題可以無休止地繼續下去,恐怕唯有那些專門打蘸念經幫人消災超渡的“大師”,才能算得清這一筆糊塗賬。

塞翁的生平就是很好的例子,有誰能用因果來解釋這個關係:1.塞翁丟了一匹馬;2.走丟的馬帶回來一匹野生的千裏駒;3.兒子騎千裏駒摔斷了腿;4.摔斷了腿所以不用被征兵役。總不能說當初丟了馬是為了兒子不用服兵役吧?何況這故事還沒完呢,如果兒子癱瘓在家好吃懶做結果家道衰落,這又怎麽從失馬事件上找原因?如果塞翁傾家蕩產但是卻避過了土匪的洗劫,這又怎麽解釋?事情永遠是動態地往前發展的,可見因果關係論永遠隻能用作馬後炮,而且不到蓋棺定論,這門炮還未必打得響。

無論是宣傳前世的業報也好,或者是今生的造孽也好,歸根結底都是勸人接受現實安於現狀,這就是所謂的“認命”。我親眼見過一個“善信”向一個大師投訴她丈夫如何虐待她,大師回答說這是你前世欠他的,今生他來討債了。“善信”雖然無奈但是也很釋懷:原來前世畢竟還占過他便宜,那麽今生這個啞子虧還不算吃得冤枉。

帶著罪有應得的因果關係,和父債子償的封建思想來看聖經,也一樣能看得頭頭是道。

在舊約聖經裏,的確是充滿了以色列人對上帝的背叛,和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懲罰。如果單獨抽出一兩句經文,確實可以讓人有一個錯覺,以為上帝是個專門找人麻煩的暴君,動不動就殺人放火,唯有戰戰兢兢不斷地認罪才能蒙神原諒。這是把舊約斷章取義之後、再加上民間信仰的綜合誤會,持這樣觀點的人,等於把上帝看成是黑社會老大,或者城隍灶君土地爺等等,需要人不斷地恭敬討好才得滿足,不然就給你點顏色看看。

要想了解上帝的真正屬性,需要把整本聖經連起來讀,就如同讀一個人的傳記一樣。新約聖經的作者們得到上帝的默示,把整本舊約看成是上帝給所有世人預備的一麵鏡子,拿以色列人做反麵例子。因為從宏觀的角度來看整本舊約,其實就是一部以色列人不斷墮落的犯罪史,透過“以色列人背叛神降災難以色列人悔改神拯救並重申規條以色列人背叛”這樣一個怪圈,世人清楚地看到,人的墮落是無可救藥的,而神跡奇事和清規戒律並不能使人從心底裏脫離苦海。所以,舊約聖經不是要標榜上帝賞善罰惡的作為,否則的話,“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這句話怎麽解釋?難道活著先受懲罰,死後才來一次審判?舊約聖經的主要目的,是讓人認識到人類靠自己去修煉德行是不行的,遠遠達不到得道成聖的標準,因而回頭走向上帝早就預備好的出路。(詳見拙作《以古為鑒》)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博主已隱藏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