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放棄了美國國籍
心路獨舞
最近,一些名人放棄美國國籍,轉為中科院院士一事成了輿論的焦點。有人留言問我,怎樣才能算放棄了美國國籍,將來不回美國了、在媒體上宣布或直接剪掉美國護照是否就算真正放棄了美國國籍?
首先,放棄美國國籍(Renouncing US Citizenship)需要依法走正式的程序,但做起來並不很複雜。根據美國移民和國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8 U.S.C. 1481(a)(5),隻要按照以下五個步驟便可以完成放棄美國國籍的流程。
1. 取得第二份護照 放棄國籍麵試時需要出示,因為沒有第二本護照,你放棄美國公民之後就會變成無國籍的人,這將會很麻煩。
2. 填相應的申請表格
3. 預約放棄國籍的麵試 考慮到國籍轉換過程中的身份敏感性,最好是在決定定居國家的美國使領館預約。
4. 麵試 必須本人帶美國和第二國家的護照、出生證明、新國家的入籍證書,簽字宣誓本人自願放棄國籍,麵試通過之後會得到放棄美國國籍證明的DS-4083表。
5. 完成最後的報稅 到放棄國籍前一天的所有收入報稅,計算方法基於放棄國籍有效前一天所有資產的市場價格。資產包括但並不局限於個人收入、退休基金、股票、延稅(tax deferred)投資等,而且不論是否變現。同時還要填寫並提交棄國聲明8854表,這份聲明是美國國稅局認定你不再是稅法上的美國居民、並用來征收棄國稅的依據。
說到棄國稅,放棄美國國籍的難點就來了。棄國稅(expatriation tax)是當一個人放棄國籍時所需要繳納的稅,常表現在棄國人在該國期間沒有提現的資產增值稅。由於美國對美國公民在世界各地的資產和收入都要征稅,也就是說像楊振寧這些人在正式放棄美國公民之前,在全球各地的收入(當然也包括在中國的收入)都要向美國政府繳稅,這種收入包括但不局限於現金、待遇和住房等。一旦他到美國使領館正式宣誓放棄了美國公民,那麽他們在全球的財產要按放棄公民權前一天賣掉的市場價值計算,增值部分繳稅,目前這個規定對放棄綠卡者也同樣適用。
近半個世紀以來,美國關於棄國稅的法律經曆了不少變遷。按1966年通過的法律,在放棄國籍之後的十年裏棄國者任何和美國相關的收入都要按美國公民納稅。1996年該法律修改時曾提出對逃稅放棄國籍的人禁發來美簽證,但這條法律從來沒有強製執行過,這一年的法律修改還增加了逃稅棄國的定義,對個人資產超過兩百萬美元或前五年每年至少平均繳稅13.9萬美元的棄國者,可以自動認為是為逃稅而棄國,需要繳納懲罰稅;如果在放棄國籍之後未來的十年裏,在美國停留超過31天的話,十年內都要按美國公民來繳稅。2008再度修改的新稅法規定,不管有意無意,隻要放棄國籍或選擇所得稅條約優惠而以非居民身分報稅,棄國即成立;而棄國的人必須向國稅局申報8854表,稅法上的棄國才成立,如果沒有申報就不算棄國,報稅時還必須用美國居民身分,全世界收入都必須在美國報稅繳稅,在10年查看期間,一年還不準回美超過 30天,否則棄國無效,全世界收入依舊要向美國報稅繳稅,而且棄國時要把當美國人期間的財產增值一次繳稅後才走得了人,否則稅法上就不能按非美國公民對待。
有人問我,那麽這些年來這些名人在中國的收入在美國繳稅了嗎?這些名人按美國法律正式放棄過美國國籍了嗎?放棄後繳納了棄國稅了嗎?這些問題我當然無法回答你,但我知道的是,美國國稅局非常“見錢眼開”,這次動靜鬧得這麽大,想必是會有後續聲音的。
中國公民放棄綠卡還是中國公民。放棄美國國籍,如何取得他國國籍是個問題。老楊當然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