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彼得案峰回路轉,華人抱團抗爭功不可沒
紐約警局前華裔警察梁彼得2014年11月夜晚在危險的政府公寓樓執勤時因手槍走火誤殺非裔青年格利案今年2月11日經陪審團一致認定被控5項罪名全部成立:魯莽過失殺人(Reckless manslaughter),刑事疏忽殺人(criminal negligent homicide),二級攻擊(assault second degree),魯莽導致危險(reckless endangerment)和瀆職( official misconduct)。這一不公判決隨即在全美國華人社區掀起了向白宮請願、抗議和向梁彼得捐款的聲援活動,2月20日這一活動達到高潮,全美國華人聲援梁警官抗議司法不公的集會遊行在全美國三十多個城市同時展開,如火如荼,創造了美國華人大規模集會遊行的曆史。現在,全美國華人的抗爭終於有了初步的成果,該案在23日迎來峰回路轉,當天下午布碌侖地區檢察官肯·湯普森(Ken Thompson)發出一份聲明說,鑒於該案的事實、當事人沒有犯罪前科,以及梁彼得對公眾安全不會帶來任何威脅,因此他認為監禁梁彼得是沒有必要的。為此,湯普森已向主審法官陳丹尼提出量刑建議,即希望判決梁彼得緩刑5年,配帶電子鐐銬在家監禁6個月,做社區服務500小時。湯普森還說,上述量刑建議是最好的公正,正如他之前所說,該案沒有贏家,基於案件的事實與細節,我對該案的判決要求隻有正義與公正。
起初,按照陪審團裁定的五項罪名全部成立,梁彼得可能要被判監長達15年。現在,該案檢察官提出量刑建議,梁彼得至少不用坐牢了,但是還得麵臨格利女友提告的20萬美元的民事訴訟官司。當然,梁彼得新聘的上訴律師還將繼續爭取梁彼得無罪釋放。我們將繼續關注該案的後續進展。
梁彼得一案曾經造成美國華人社區的分裂。有華裔議員和社團堅決要求將梁彼得繩之以法,還有一些華人認為請願、集會和遊行沒用,說什麽猶太人從不遊行,隻有劣等民族才遊行,參加遊行的人都是盧瑟。事實證明,那些反對聲援梁彼得的華人同胞可以休矣!我們知道,當初湯姆森檢察官是堅決要將梁彼得定罪的,為什麽現在卻認慫了呢?難道華人的請願、集會遊行沒有對他施加任何影響?當然啦,華人對梁彼得的聲援無法幹擾司法程序,但是我們的同胞遭受到了司法不公,作為與梁彼得同屬華人的族群團體不能袖手旁觀,應該大聲說出我們的不滿、表達我們的抗議,對司法當局造成輿論壓力,有利於梁彼得的上訴律師為他爭取司法公正。另外全美國華人為梁彼得捐助了60多萬美元,讓他有足夠的財力請頂尖的律師幫他打上訴官司。
從梁彼得一案,我們看到了美國華人是團結的族群,雖然有一些雜音,但是總體上並不是大家一直認為的一盤散沙。我覺得,華人中有不同的觀點、不同的政治和黨派傾向、不同的宗教信仰等等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事關華人整體切身利益的問題上,一定要團結一致,共同對外。據最新人口統計數據顯示,全美國華人有450萬,占美國總人口的比例為1.5%,確實是少數民族。如果我們再不團結,真的會被主流社會忽略不計了。
感謝華人們的努力,我們的前途有了希望。
反對遊行的不可理喻。 如果這種明顯的不公我們都不發聲,以後隻會更受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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