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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一段攝影的趣事-5

(2014-12-22 14:16:11) 下一個
 
 
接下來事情似乎變得簡單了,隻要在每個停泊的港口加緊拍攝。


可是,哪有那麽好的事。

什麽叫天有不測風雲,什麽叫沒有最糟,隻有更糟。

到了巫山,遊客都下船去遊小三峽了,這是中途停靠的大港,記得是要停過夜的。俺也沒心情去玩漂流,有整整一個白天可以工作。

這一段拍攝是觀景台、總統套房、標間等地方,平時人挺多的,又不好清場,隻能等客人上岸遊覽時才好拍攝。遊客下船,船上的服務員們也可以放鬆一會兒,就紛紛圍著看俺工作,當然中間不乏美女。和美女一起工作俺的心情也變得比較愉快了。

剛拍了2-3個場景,在換場地的時候,一位美女將俺的雜牌腳架猛烈的撞倒,順著甲板滾到很遠(甲板都是鋼板),傍邊圍觀的人為了保護相機(瑪米亞還在上麵呢)。終於將上麵的雲台給硬拽了下來(開裂了)。

得,這下歇菜了,雜牌腳架也廢掉了,俺看著那美女氣急敗壞,哭笑不得。

難道你是前世的冤家,今世來還債的?

那冤家一看闖了禍,嚇得臉都白了。

怎麽辦?俺一麵整理雜牌腳架的遺骸,看看能否起死回生,一麵心裏飛快的盤算,有沒有應急方案?

卡住雲台的扳手被徹底扭掉了,瑪米亞總算安然無恙。現在該考慮下一步了。

俺有一個比較好的習慣,在拍攝比較重要的片子時,會做一個數據記錄在專門的本子上,比方:NK14/08/21/XXF8.0S1/30,就表明是用尼康相機、柯達底片、14年八月21日拍攝的第幾張,後麵是光圈和速度。當然這通常是記錄1204x5的片子,這樣做對後期精放和記錄有幫助。

我看了一下之前的拍攝記錄,之前大部分是用
811的光圈,1/125-1/60秒在拍。用手端拍實在是太勉強了,再加上船在震動,該死的腳架也沒了。

俺靈機一動、福至心靈、神靈附體、靈光乍現。。。。對著在旁邊簇簇發抖的冤家說:“去,拿幾個枕頭來。”

冤家聽了有些發呆,“快去啊。”俺催促道。俺至今都難忘那個冤家臉上的表情,我靠,想到哪去了,她把我當成什麽人了。

枕頭拿來後,將兩個一摞,架在腳架上拍,為了保險起見,用兩種相機都拍攝,從事後結果看,這一下才使整個拍攝變成歪打正著,將一個悲劇的結尾變成喜劇的結尾。

之後的拍攝每每能看到一個比較搞笑的景象,某美女抱著枕頭,跟著攝影師滿船跑。當然俺和美女的領導交涉後爭取到的:撞壞了設備,導致拍攝失敗,拍攝失敗導致廣告效果不好,廣告效果不好導致遊船效益不好,遊船效益不好導致公司關門倒閉。。。估計那美女為了贖罪,連以身相許的心思都有了。



終於拍完了。


下一回,俺保證下一回一定一定上照片,很多照片,能夠找到的所有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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