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授權警方可拘捕阻撓者交法庭處理
環中網訊(記者 海明威)高等法院昨頒下長達54頁的正式判詞,延長旺角及金鍾中信大廈附近路段的臨時禁製令,法官同時指示執達吏清場時若遇困難,可向警方要求協助,並授權警方若遇上任何人士阻礙清場,可采取拘捕行動,然後盡早將違反禁製令人士帶到法庭。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內表明,”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可逾越法律。法庭頒下的禁製令必須遵守”。法官指,法治是香港基石,即使有人不服禁製令,亦需先遵守,後再以法律途徑申請上訴。另外,法官還指出,市民有表達意見權利,但市民不可因為表達意見而阻礙其他人的日常生活。
對於高等法院的禁製令,律政司發言人表示,警方願意並已預備依據判詞就執行禁製令提供協助,試圖阻撓執達主任執行職務的行為,可能會構成藐視法庭罪。”除警方會提供適當的協助,律政司司長亦會考慮就涉及刑事藐視行為的人士采取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