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之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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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違約

(2016-01-01 19:37:00) 下一個

        2015年實現零的突破買了一投資房並很快出租給一信用額度很好的年長男士A,並簽了一年的出租合同,9月初入住。每月房租月初5號前付清, 前三個月他很守信用。但好景不長,該男士A剛住滿三個月就正式通知我說準備退休,在外zhou買了房子再過兩個月就搬走, 讓我趕緊聯係agent出租,無奈agent如何努力,正趕上節日期間,看房的客人很少,眼看兩個月就過去了也沒找到新房客。

       今晚男士A打電話給我們抱怨我們的Agent工作不努力,還說再過兩周他就搬走了。我說搬走可以但房租要付到我們找到新房客為止。他說隻付房租到走的時候,後麵的不付,還說如果我們堅持他可以陪我們一起打官司。

       第一次當房東就遇上了這種難題,盼有經驗的朋友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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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古龍 回複 悄悄話 Google一下你所在州的法律規定。房客簽了一年,他必須履約,如果要提前搬走,應該是他去找sub lease,不應該是你的責任。如果他跑了,你手裏應該有押金的吧?還可以發給collection,如果他還不付錢,會在他的信用記錄上留下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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