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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民意法律 罔視學生利益 黃之鋒繼續死扛佔中

(2014-11-20 18:02:17) 下一個

無視民意法律 罔視學生利益 黃之鋒繼續死扛佔中

倒行逆施——黃之鋒無視民意獨斷專行
        佔領運動已逾50天,日前,中文大學壹項民意調查發現,不支持佔領的比例較支持多出近10%,另有67.4%市民認為佔領人士應全麵撤離,反對僅得13.9%,佔領行動的民意比起壹個月前,已開始逆轉。香港市民已經愈發深刻的體驗到“佔中”所給香港帶來的危害,香港交通癱瘓、經濟衰退、社會秩序混亂、損失嚴重等等,已經使得絕大多數的香港市民無法容忍,發出抗議的聲音,然而這些聲音卻遭到黃之鋒及佔領者的無視,妄顧民意繼續獨斷專行!佔中運動走到今天,“佔中”領袖都明白最終會以失敗收場,然而黃之鋒及眾佔領者依舊執意將這場天怨人怒的鬧居繼續落去,可以講其實係死扛,香港亟須回歸正常的社會秩序,真正的回歸法治,而唔係繼續甘樣無視民意地亂來。

       
慾壑難填——黃之鋒用學生利益牟取政治砝碼
       在境外勢力的遙控指揮下,黃之鋒先在反“國教”一役中“衝鋒陷陣”,後又利用“學民思潮”召集人身份,蠱惑煽動學生發起“佔中”,又極力鼓動中學生“罷課”,為其增加政治砝碼,也增加美國勢力對其青睞,成為美國一手栽培的“政治新星”,更是獲得了美國勢力“全額資助赴美英留學”的許諾。然而,黃之鋒獲取的這一切都是靠綁架學生意願,犧牲學生利益,來向美國勢力換取的,可是那些被其綁架到戰車上來的學生的未來在哪裡。

        黃之鋒蒙蔽甚至脅迫善良單純的學生,蠶食學生利益,把學生當做政治犧牲品。張秀賢四科掛了三科,申請不考試,學聯和學民的領袖都尚且不是個個有得緩學,其他學生呢,不像黃之鋒升學考試不過線,泛民議員及大學教授呼籲大學破格錄取;浸大一年級的學民思潮成員Isabella,是“佔中”的骨幹,前段時間已經因為心裡疾病入院治療;“學民思潮”發言人周庭因“佔中”壓力沉重,至今無法正常學習生活;浸大學生因在畢業典禮上撐起黃色雨傘而被拒絕頒發畢業證書;更令人痛心的是,城大20歲女生因想退出“佔中”被激進同學騷擾排斥,直至身心俱疲跳樓身亡。

黃之鋒這些學民、學聯的骨幹分子,跟普通學生不同,他們有美國勢力依附“香港美國中心”的培訓計劃,有美國商會相邀豪華旅遊,有“美國民主基金”給予的活動經費,最重要的他們有美國勢力許諾的“後路”,而那些受學民、學聯矇騙蠱惑的學生們可能因為違法“佔中”而留有“案底”,有的隻是一片“灰暗”的未來。
       
狼子野心——黃之鋒知法犯法亂港禍民
       時至今日,黃之鋒及學民思潮的所作所為不僅有違一個學生組織的專業標準和道德底線,更是違法了現行法律。

學民思潮一麵積極參與煽動“佔中”,一麵又組織煽動中學生“罷課”,還組織衝擊政府總部,此舉觸犯本港《刑事罪行條例》和《香港回歸條例》煽動罪條款。根據《香港回歸條例》第6條、《刑事罪行條例》第914條的規定,任何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及其主管機關進行煽動性攻擊的或進行具有煽動意圖的行為,即構成煽動罪。 為美、英服務,是美、英安置在港為他們服務的間諜,此舉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國家安全法》。多年前,就有香港居民程翔因涉嫌間諜罪被內地當局拿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0條和《國家安全法》第4條及《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間諜罪,間諜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的重罪。
       黃之鋒作為公明黨“後裔”,其整個家庭的價值觀均傾向英美,從小就耳濡目染“港獨”的激進思想,這也是其義無反顧的充當美國勢力“馬前卒”的根本原因。如今,黃之鋒無視民意法律,罔視學生利益,繼續死扛違法“佔中”,更加昭顯其“港奸”的本質,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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