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樂淨土

認識人生, 駕馭人生, 超越人生
個人資料
正文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2022-01-16 09:49:56) 下一個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金剛經·現代文)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元寶

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經文】“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雲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譯語】第三十二章 應化非真 有為皆幻
“須菩提,若是有人積滿無量無數阿僧祗世界的七種珍寶①,用於布施,[這個福德,多得無法計算。]若是如果另有善男子或善女人,發大菩提心的,對於此經的全部,甚至隻是其中的四句偈語等,能至心受持讀誦,並為他人演說宣示,這個人的福德,勝過前者。怎樣為人演說呢?必需不取著一切法相,如真如寂然不動②,為什麽呢?因為:

      世間一切有為的事相,

      如同夢幻泡影等一樣,

      短得如同露水和閃電,

      應當常作如此的觀想。③

      佛陀說完這部經,金剛般若法會功德圓滿。當機者長老須菩提,以及與會的諸大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④和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有善根的三善道眾生]聽佛說完這部無上甚深般若妙法,皆生極大歡喜,至心信受,頂戴奉行而退。

      【注釋】①梵語“阿僧祗”,漢意無量數,就是多到沒有任何數字可以計算的意思,是佛經中最大數的詞語。參閱第十六章注①。

      ②不取於相。就是不執能演說此經的我相,不執聽說此經的人相,不執能說能聞的眾生相,不執相傳不絕的壽者相。因為取我相就被我相動,取人相就被人相動,取非我人相就被非我人相動,取非非我人相,就被非非我人相動。總之凡取一切相而起分別思念的,皆名為動,也就是為魔所縛。《大智度論》雲:“心動故非道,不動是法印”所以,如如不動而說法,才是演說般若大法的菩薩。

      ③何謂“有為法”?凡是依附各種條件生起的事相,皆名有為法,又名“因緣所生法”,因其有造作性,有生滅性,有無常性。因此,凡屬上述性質的事物現相,皆名“有為法”。有為法的範圍極廣,但不外是色(物質)心(精神)兩法所造成。本經所雲的四句偈語,比喻世間一切事相,如同夢、幻、泡、影等一樣,都是無常的,有生滅性的,不能永久地存在,例如,夢是人類在睡眠中潛意識在小腦中所生起的種種境相,這些境相與人類現實生活中的各種事相一樣,有歡樂、有悲憤,有驚恐、有奇異、有嗔怒、有飲食男女等等不同,夢時如同真境,一覺醒來,什麽都沒有。一切有作為的事相,如同夢境一樣。所以有人常感言,“浮生若夢”,即是此意。幻為幻化之物,本不真實,如魔術師在舞台上表演各種物相,形似真實,實則為幻化,不久即無,世間一切有作為的事物,也是這樣。泡是水上的浮泡,它是水力在水麵上激起的一種空泡,頃刻即消,比喻客觀世界的萬事萬物,不能長久存在。影是物體受光照射現出的影象,是光的作用,影象雖有,觸之空無,故言空虛。露是花草葉上的水珠。植物白天受地氣陽光蒸發,夜間再受冷氣的浸濕,冷熱交加,結成水珠,太陽一照,立即消失。比喻一切有為之法,皆隨因緣生滅,不可能長存在。電,本經所雲之電是雷雨時,空中生起的陰陽電相撞一起,擊發出的光亮,一閃即逝,刹那生滅,不能停住。   

      上述六種比喻,說明世間萬事萬物都是憑借因緣而生,暫時假有,其性是空,猶如夢境那樣不是真實,如同幻化之物,沒有實體;如水泡似的,易於破滅;譬如形影一樣,難以捉摸;好像朝露似的,極其短暫;又似閃電一般,瞬息即逝。這些相狀,皆是虛妄無常無實的,空無自性的,不可迷戀執著。

      ④比丘。見第一章注④,比丘尼是出家受具足戒的女佛弟子。優婆塞、優婆夷是在家受菩薩五戒的男女二眾弟子。上述四種,統稱為佛教的四眾弟子。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