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金剛經·現代文)如理實現分第五
如理實現分第五
【經文】“須菩提,於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fǒu)?”
“不(fū)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譯語】第五章 依法離相 則見如來
“須菩提!說說你的看法,你認為見到佛的種種身相就是見到如來的真身了嗎①?”
“這是不可以的,世尊啊!看到佛陀示現的身相並不等於就見到真正如來。為什麽這樣說呢?因為如來所說的這些身相②[是有生有滅的],不是如來的性德法身③,所以說不可以為看到佛的身相就是見到如來。”須菩提[十分恭敬地]回答佛陀道。
佛陀[頷首稱許,進而]點化須菩提道:“不但如來的化身相是這樣,凡是依緣而起的種種色相,都是虛幻不實的④,[隻不過是我們的妄念而已];如果明白所有的色相都是虛幻的,[不起任何貪念,不為其所動],那就是真正見到如來的法身了!”
【注釋】①如來有三身,即法身、報身、化身。法身是如來的真身(本體),但無形相,可是他的法性,卻又遍滿虛空,充塞法界,無處不在,常住不滅,這是佛的性德之身,隻有佛佛之間能見。報身是佛無數劫來所修的功德與智慧,感得的果報身,有“自受用身”與“他受用身”之別。自受用身是佛自己受用的內證法樂之身;他受用身是佛為十地菩薩說法時顯現的功德之身;化身又名應身,或應化身,就是應眾生的機緣,隨類變化,為現前示現的種種身相,觀機說教,令聞者得度。總言之,佛所具有的三種身,一是自性——法身,處於常寂光土;二是受用——報身,處於實報土;三是變化——應身,處於同居土(與大地眾生同住一個地球)。
②如來所說的身相。為佛陀住世度生的種種相,如出入來去相、著衣乞食相、坐禪說法相、成道示寂相等等,都是四大五蘊所構成,虛幻不實,有生滅的,是如來的應化生,不是如來的真性法身。
③性德法身。是如來的清淨本體,無形無相,非言語所能表達,非思慮所能憶及,不可見,不可取,不可得,既無生,也無滅,既不住於有,也不住於無,湛然常住。
④一切色身(物質)的相狀,不論是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人為的、自然的現象,都屬於有為法,按著“生住異滅”的規律,運動不息,變幻無常,不能久住,所謂緣成則生,緣盡則滅,故認為是虛妄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