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的質量,今世來世
(2005-03-26 08: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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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國女植物人事件,圍繞著拔不拔管子,鬧得紛紛揚揚。 目前看來,拔管子方獲勝。他們的論據是,尊重當事人的願望,活的要有質量,與其在此受罪,不如盡快了結。
幾天前,參加丈夫姨媽的葬禮---有時間再寫葬禮,見到了許多親戚。葬禮後,親戚們聚在一起,由姨媽的病,談到活的質量,談到自己的未來,談到女植物人案件。每當遇到類似的爭論,我總是默不作聲,或環顧左右而他言,因為,我和他們的看法不同。如果以女植物人案子劃線,我娘家和婆家人,基本可以分為拔管子和好死不如賴活著2派。
婆家幾乎所有的人都屬於拔管子派,他們認為,如果活得沒有質量,不能享受應有的生活樂趣 ,不如盡快脫離塵世,到另一個世界尋找快樂。談到正鬧得不可開交的女植物人案件,丈夫和親戚們都站在法院一邊,認為應該尊重女植物人生前的願望,活的那末艱難,不如早日解脫。親戚中的一些人,已在生前遺囑中寫道,如果活的沒有質量,不願意拖在這個世上。同理,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他們身上,親人們盡可以拔去管子。
姨媽去世前,幾次由急救車拉進醫院搶救,在身上開刀,插管子輸藥。我對疾病的詞不了解,最後也沒鬧明白,致死姨媽的疾病元凶,好像是肺炎引發的水腫,加上年紀大了,最後沒能熬過去。姨媽在醫院就對表姐說,是不是總要這樣,如此受罪,那就不治了。醫院遵從她的意願,將刀口縫上,拔除管子,隻在家裏用藥,直到最後的時候。
我婆婆生前也是如此,非常在乎活的質量,堅信賴活不如好死,對這個塵世沒有太多的留戀。多年來,她一直在疾病中熬著,心髒動過開胸大手術,加上肺炎,每天拖著氧氣管子,還要吃大把的藥,不能幹自己想幹的事。她生前曾多次向我抱怨,活得沒質量,想到天堂中去找公公。隻是孩子們的一再挽留,有些事放不下心來,才一直熬著。每當她病重,看到孩子們難過的樣子,總說,她不喜歡這樣。她生前立的遺囑,不願死在醫院。一天晚上,小姑發現,媽媽自己將氧氣管子拔下來,表明她已決心走了。
我和我的娘家人,更傾向於好死不如賴活著。 老爸的一些同事,有的在醫院躺了多年,明知是絕症,單位家人還是做最大的努力搶救,病人也痛苦萬分,受了不少罪,真是生不如死。父母議論起來,老媽總是說,那末受罪,還不如安樂死了好。每到這時,老爸總是默不作聲。對安樂死,我和老媽舉雙手讚同,老爸不吭氣。當然,我也是對自己安樂死,我不願意躺在醫院受罪,為家人添麻煩。但對家人,我也許是太自私了,寧願看著他們受罪,也願他們留在人間。如果我的家人出現類似美國女植物人的情況,我肯定也屬於堅決搶救派的。
坦白地說,婆家人和娘家人,對病重無救的親人,是否搶救的分歧,不是因為對家人的感情不同,更多的是源於信仰不同,對生活的要求不同, 對死亡的不同理解。實際上,不同的處理方式,體現同樣深的親情。
婆家人是基督徒,他們相信靈魂,相信上帝,相信天堂的存在。認為,人生不僅是活著,也是享受,活得要有質量。認為人死不是生命的終結,而是生命另一個階段的開始。例如,姨媽葬禮中,牧師的悼辭,稱出生為生,稱去世為永生的開始。他們相信, 人去世時,會有親人將他們迎入天堂,那裏有許多先逝的親人們,大家又會相聚一堂。
我和我的娘家人,受是無神論教育,不相信靈魂,不相信來世。所謂人生隻有一回,就是現世,誰知道死後的事情。至於天堂,地獄的事,沒人見過,姑且聽之。人死如燈滅,陰陽相隔,不能再見。 我和我的家人,經曆種種磨難,活到今天就是勝利。疾病不可怕,既來自,則安之,有堅強的意誌,一定能夠戰勝病痛,即使戰勝不了,活著也是勝利。有限的人生,時間寶貴,親人們在這個世界上 , 能留多久就留多久。
萬幸,我的父母盡管年事已高,身體還好,我衷心希望,他們能夠長生不老。百年之後的事,還提不到日程上。倒是我自己,不那末保險,在車禍頻發的地方,保險係數較低。這裏車禍死人,傷人的事時有發生, 盡管離我住的地方還遠,但電視上的報道,鬧得我現在都不敢坐車,一坐車就冒冷汗。人物遠慮,必有近憂。回頭看看丈夫—那個主張賴活不如好死的主,是不是我也該立個遺囑,萬一有一天,我也到了那個地步,還可以要求好死不如賴活著,省得被人拔了管子。不過,回頭想想,如果還有另一個世界,還可以再和丈夫,父母及親人們相會,永生,少了不少痛苦,多了許多快樂,何樂而不為呢? 那管子拔就拔了吧,也少受多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