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多非俱樂部
(2004-12-11 18:44:33)
下一個
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裴多非俱樂部",而是一個無頭案,發生在30多年前的內蒙兵團2師12團2連。
我在的連有4個排,大車班,後勤排以及連部。1,2 排為男生排,3,4排位女生排。當時,連裏應上級要求,抓階級鬥爭新動向。一天晚點名會上,連長宣布,有人舉報,我連一排有幾個人搞小集團,晚上偷偷到溝口開會,他們想幹事麽,是不是有外逃的可能,要求知情人舉報,不知情人提高警惕,注意身邊的階級鬥爭動向。幾個連領導人中,連長算是比較有文化的,講話時常用一些修飾詞,還知道用"裴多非俱樂部"一詞來描述那次的開會活動。
盡管連長在晚點名時沒有具體提出搞小集團的人的名字,但從私下的流傳中,我得知是一排1班的幾個人,班長為首,還有2,3個其他人。此後的幾天,不僅1排的而且其他排的人都要查原因,找線索,階級鬥爭的弦繃得緊緊的。
1班長是全團知名人士,從外連調入的。據說原來是刺頭,打架大王,因為其他連隊對他沒辦法才調入我連。結果連長還真有辦法,令他心服口服,不僅不打架,工作上還是一把好手,並成為1班長,但這次是栽了。 我猜不出為何他們在晚上要到溝口外開會或聚會,對於外逃的結論我一直不信,因為沒有足夠的論據來支持他們外逃的動機。但外逃的結論卻嚇壞了其中的一個人,並導致其精神失常。
說來,我和他有點拐彎得熟。他妹妹和我不僅是中學同學還是很好的朋友,他父母和我父母在一個部裏工作,不是同部門的同事。文革前,我們同住一樓,經常結伴上學。即使在文革中,他父母和我父母分屬不同派別,但並不影響我和他妹妹之間的友情,我們照舊往來,有時還一同為各自的父母派別散發傳單,可見我和他妹妹的友誼已經不受其他事件的影響了。分配時,因為父母的問題,他沒能留在北京而去了內蒙兵團,他妹妹則去了雲南農場{後來改稱雲南兵團}。
聽人說,他們幾個人確實到溝口外了,但幹什麽去了卻說不清。由於連裏反複要求他揭發,作檢查,他心理承受不了,終於有一天,人們發現他穿著內衣向溝口外狂奔, 被抓回來後,又嘀嘀咕咕的自言自語,精神不正常。後來被送到團部醫院作檢查,結論是精神分裂症。連裏將他病退回北京,通知他家裏來人辦手續。當時他父母的問題還沒有結論,無法來,還是他妹妹從雲南來連隊替他辦理的各項手續。
多少年之後,我又見到他一麵,看起來還正常,結了婚,有一個小孩。聽他妹妹說,他的病經過治療基本好轉,但沒有去病根,不能受刺激,曾經犯過1,2次。他本來就寡言,那次見麵問他話,反映也是木木的,缺少了以前的靈光勁。
對那個小集團活動的追究,最後也不了了之了,因為實在搞不出東西來,成了無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