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揮拳,妻子就走
(2004-11-11 14: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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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個貼,網友的朋友,幾十年來,被丈夫擂的滿身青紫。 該女人不是街頭潑婦,蠻不講理,相反,她學識淵博,事業有成,知書達理,性格溫合。我回帖建議她離婚,有的網友提出異議,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不應隻拍男人。這倒是實話,婚姻出問題,不一定是男人的錯,不過,如果男人不是出於自衛而動手打人,還將妻子打出硬傷來,就隻能拍男人了。
人常說,寧拆千座廟,不破一門婚。我國老百姓一向敬神,年節燒香上供,日常裏輕易不衝撞神靈,但到了婚姻的份上, 寧可拆廟,也不破婚,可見婚姻的重要。
不過,在一定條件下,我倒願反其道而行之,破婚也不拆廟。這就是,一旦丈夫動手打妻子,就勸離不勸和了。因為,丈夫打妻子,除了自衛,是沒有道理的。如果打人的男人,明知故犯,不加悔改,這樣的婚姻,妻子如果還留戀,必定是腦子進水了。
我說的丈夫揮拳,妻子就走是有根據的。這是因為:
-------丈夫打妻子,沒有人是懷著一片愛意的。揮拳的男人,心裏早就沒了愛。如果不是開玩笑,不是犯病,男人在老拳出手時,一定是怒火中燒,一腔憤恨。想想吧,能夠輪拳狠揍,而且揍出淤血,那個當初費盡心機討好,費了好大勁追到手,花了大把銀子娶進來的女人,沒有十二萬分的火氣,拳頭是舉不起來的,除非像拳王泰森一樣,有在家練拳的嗜好。報紙上說,泰森曾將第n位妻子,一個左勾拳,從屋的東頭揍到到西頭,躺在地上半天起不來。
當然,不排除有的男人懷著一腔愛意猛揍妻子,揍得鼻青臉腫,肢體傷殘。不過,拳頭下的犬犬愛意,其真誠度,總讓人覺得有些像依門賣笑的妓女的山盟海誓,可信度不高。如果妻子還喜歡吃這一套,不是性格古怪,就是離進精神病院不遠了。
有人說,打是疼,罵是愛,丈夫打妻子,是真情奉獻。殊不知,此打非彼打,此罵非彼罵。這裏的打和罵,是指夫妻間的親密調笑,而不是像那位男人一樣,動真格的,打得妻子皮開肉綻,拳拳見真情,青腫示愛意,罵的妻子及其一家親戚,一佛出世,二佛盤涅。
看著那些挨揍妻子的丈夫,總讓人聯想到白宮館,渣滓洞裏的劊子手,耶穌受難裏的行刑官。
------丈夫打妻子,不符合公平原則。夫妻打架,無論誰最後勝了這場角鬥,從參加者的身份看,就是破了規矩。
打架雙方,要勢均力敵,決出的勝負才公平,也就是說,參戰雙方,要在性別,體重上屬於一個檔次。沒見得奧運會上的拳擊賽,都分成幾個數量級的,還是男的和男的打,女的和女的打。當然,街頭巷尾的打架鬥毆中,也有許多人不守規矩,男女老少混合亂打。 不過,夫妻打架還不至於下做到街頭下三爛的鬥毆檔次吧。
夫妻打架,男的隻要一出手,百分之百的有失公平。因為,一般而言,丈夫在身高,體重上都要高於,重於妻子(不排除女高男矮,女重男輕的婚姻組合,但那是百裏挑一,不具代表性),打架時,身高體壯的丈夫,當然占據時空上的優勢,即使將妻子揍的鼻青臉腫,也沒什麽可自豪的,因為往大了說,是仗勢欺人,往高了說,是以強淩弱,往小了說,是以男欺女。如果再笨到被打敗了,被妻子給拍了個滿臉花,那真是丟人現眼到家了,就如同重量級的拳擊手敗在輕量級的小個子膝下。
常言說,好男不和女鬥,男女是不能打架的。倒不是歧視女的,女的也可以將男的追打得滿世界亂跑。因為,如果男的墮落到隻能打女人,沒有本事去打男人,總讓人懷疑那個男人的性別要打折扣,是不是個男人都拿不準。
-----丈夫打妻子,沒有現代法律上的依據。在舊社會和舊社會以前的社會裏,丈夫打妻子合情合法。那時是男權社會,女人不具備真正意義上得的獨立人格。俗話說,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女人的一生, 總要聽命於一個男人。
在夫妻關係上,女人如衣,可以被男人像商品一樣的買賣。男人停妻再娶,納妾嫖妓,光明正大。如果不合意了,丈夫將妻子猛揍一頓,也不在話下。此外,男人還對女人操有生殺大權,窮家小戶的惡夫如此,皇帝也如此。即使那些貴為皇後,貴妃的女人,皇帝想揍她們也是小菜一碟,當然不用親自動手,一句話,就可以決定其生死。
由於在家庭裏,妻子地位低下,不等同於一個獨立的人,過去,殺妻的男人,隻要能夠找到一些看似成立的理由,還罪不致死。如果換了殺死一個外人,即使是女人,也會是一命抵一命的案子。
現在,婦女翻身解放了,在法律上女人和男人擁有同等的權利,即使在家庭關係裏,妻子也有被尊敬和善待的權利。既然男女雙方,丈夫妻子之間是平等的,一個人就沒有權利對另一個人為所欲為,呼來使去,捶打解悶。 那些在家裏對妻子,動輒破口大罵,揮拳猛毆地勇士們,不妨試想一下,如果在大街上,一個男人因事而對另一個女人揮老拳,無論他多有理,還不讓周圍鄙視的眼光和口水給淹死了,有幾個男人有膽量這樣做。
在我國,還犯不上在家裏提倡男人的紳士風度,訓練鼓勵丈夫為妻子開門,倒水,但至少也應該像尊敬常人一樣尊敬妻子吧,不能動不動就拳腳相加。
-----丈夫打妻子,違反婚姻法。我不是婚姻法專家,對婚姻法不甚了解,不過,就我的直官感覺,在文明社會裏----未開化的國家除外,無論哪國的婚姻法,都沒有給丈夫對妻子行使暴力的權力,家庭生活中出現的問題,可以文鬥不行改武鬥,丈夫舌頭不利落了,以拳代口,對妻子老拳相向,那還真是文革再現了。
就我的一些印象,婚姻誓言,中外同宗,都是夫妻雙方應該相親相愛,不離不棄,白頭到老,生死相依,無論對方健康還是生病,不論經濟是富裕還是貧窮。我還真沒聽說過,有的國家的婚姻誓言中有,娶妻如同買馬,買來的馬兒任我騎,娶來的妻子任我雷,丈夫可以隨意打罵自己的老婆之說。可能我孤陋寡聞,不知道在非洲一些不開化的部落裏,丈夫是不是可以隨意打老婆。如果真有此事,打老婆的男人就太可悲了,不僅退化到非洲原始部落的文明程度,也離禽獸不遠了。
-----丈夫打妻子,沒有適可而止的。男人一旦揮起老拳,立馬找到了大男子主義,唯我獨尊的感覺。這種感覺之好,讓他很難放棄。打人成癮,一點不假,如同抽鴉片煙, 吃放了大煙殼的水煮魚,欲罷不能。能金盆洗手的男人,不是沒有,但拳頭輪慣了,總有時不時再找找感覺的欲望,像發羊角風的前奏一樣,手指頭總在那裏不由自主地抽抽。
如果男人打人有度,出手輕,頻度低,結果隻是在妻子身上留些蹭痕,沒有出血,說明該男人還有挽救餘地,不妨找個婚姻谘詢或心理谘詢醫生,像戒毒一樣地戒掉打人的習慣。
不幸的是,打老婆的男人,初犯者少,慣犯者多,有的還成了老打手。男人一旦開了揮拳無度的先例,就會手癢的刹不住車,想控製也控製不住。看著自己拳頭下哭泣,呻吟,滿身傷痕的妻子,那感覺,就像奧運會上得大獎,興奮異常,恨不能有大男子主義國歌奏起來。其結果,男人往往越打越上癮,越打越痛快,打的過渡,無論是失手還是故意,妻子不是重殘在身,就是一命嗚呼,由家庭暴力而導致的死亡事件多了去了。
因此,夫妻間有問題,吵翻天,摔東西,隻要不動手打人,婚姻還有救。一旦男人揮老拳,家庭矛盾的性質也就變成家庭暴力,是刑事犯罪。在美國,妻子和鄰居的一個報警電話,就能將打人的男人送進監獄。據說,有的留學生,剛來時不解行情,夫妻打架,以為打個電話將警察叔叔招來,像國內派出所民警那樣調節家事,沒想到警車將打人的丈夫押走蹲小號去了。以後,他們學乖了,夫妻矛盾自家解決,不勞麻煩警察叔叔了。
坦白地說,不管男人多有錢---富壓蓋茨,多英俊---貌比潘安,多溫柔---情如寶哥哥,隻要動手打老婆,就不值得女人留戀。無論女人有多少的理由為自己還留在那個男人身邊找論據,我倒要說,丈夫揮拳,妻子就走,從自身安全出發,還是早離婚的好。省得不知何時,為成為那個男人拳下的孤魂怨鬼。我不是聳人聽聞地嚇唬人,我認識的人,就告訴過我這樣的例子,從媒體上,看得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