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蔣介石10大罪狀

(2024-01-04 05:47:17) 下一個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285150482392465960/?&source=m_redirect&wid=1704375930485

蔣介石10大罪狀

1、1946年承認外蒙古獨立;

2、放棄琉球;

3、放棄日本戰敗賠款。當年日本戰敗後,按照國際慣例,被日本侵略過的國家都可以向日本索要戰爭賠款。蔣介石卻是彰顯大方,大嘴一張:免去日本的戰爭賠款。

4、抗戰時期出“奇謀”,為了阻擋日軍西進,做出炸開花園口大壩的決策,結果適得其反,造成我國89萬人死亡,上千萬人無家可歸;

5、敗退台灣,割據一方,為統一大業留下曆史難題;

6、“九一八”事變消極抗日,造成東北三省淪陷,作為最高領袖,責任之大難辭其咎。

7、簽訂塘沽等一係列協定,造成華北主權淪喪;

8、抗戰後允許美國在中國各大城市駐軍,簽訂賣國的中美友好通商條約;

9、釋放侵華首犯岡村寧次;

10、發動“四一二“政變,對中央蘇區人民大屠殺。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