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期理論
第十一條:元神來助來扶,貴看用神衰旺;忌神來衝來克,須觀元氣興衰。詳元神忌神章
注解:
1.
2.
第十二條:化進神,逢值逢合。如申動化酉,乃為進神。為福為禍,有應申月日者,有應巳月日者。餘仿此。
注解:
1.
2.
第十三條:化退神,忌值忌衝:如酉動化申,乃為退神。為凶為吉,有應申月日者,有應寅月日者。餘仿此。
注解:
結合前麵化進神的解釋。此處酉動化申為化退,以變爻推應期,應於逢值逢衝,此例仍為申金,故理論應期為申(值),和寅(衝)。
第十四條:間有應於獨發獨靜。詳獨發章。
注解:
五 爻安靜,一爻發動謂之獨發;五爻發動,一爻安靜為獨靜。野鶴老人強調:“獨發獨靜,古有驗之,餘試亦有驗也,皆在事應之後,始會神機,非初遂敢執以斷禍福 與應期也。況卦得獨靜雖少,而獨發者多,如舍其用神,執以決事者則不然”。也就是說,還是要以用神來斷,不可以獨發獨靜直接斷卦。
第十五條:間有應於變爻動爻。如爻臨戌土,變出酉金,其吉凶有戌日應者,有酉日應者。餘仿此。
注解:
1.
2.
第十六條:勿謂爻之不驗,遠近當分。遠事,定之於年月;近事,應之於日時。再間有占遠應近、占近應遠、占月應年、占日應時者,亦所當知。
占卦有時會出現“答非所問”的情況,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有很多,我們有一個比較專業的術語稱之為“占此應彼”。所以我們問卦時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1.
2.
3.
4.
5.
第十七條:倘遇卦之不明,再占是法。卦有恍惚者,再占一卦,不可妄斷。
注解:
《增刪卜易》最大的特點就是強調:一事一占,及一事多占。反對一卦多斷,及包天包海的斷法。卦象不明朗,可以接著再占,還不能確定,還可以再占,神仙不怕麻煩。神仙怕的是你看不明白又亂說。
第十八條:世空元動,須待元神逢值。如甲辰旬占求財,得困之坎,主亥日得財。餘仿此。
注解:
如壬戌月 丙午日占求財?得困之坎 (空寅卯)
六神
【本 卦】 【變 卦】
青龍 ▅▅ ▅▅ 父母丁未土 ▅▅ ▅▅ 子孫戊子水 世
玄武 ▅▅▅▅▅ 兄弟丁酉金 ▅▅▅▅▅ 父母戊戌土
白虎 ▅▅▅▅▅ 子孫丁亥水 應○→ ▅▅ ▅▅ 兄弟戊申金
滕蛇 ▅▅ ▅▅ 官鬼戊午火 ▅▅ ▅▅ 官鬼戊午火 應
勾陳 ▅▅▅▅▅ 父母戊辰土 ▅▅▅▅▅ 父母戊辰土
朱雀 ▅▅ ▅▅ 妻財戊寅木 世 ▅▅ ▅▅ 妻財戊寅木
此卦世爻旬空,元神動來生,按此處的應期理論,應於元神臨值,即亥日。
第十九條:世衰元靜,必須元氣逢衝。如秋占圖謀,得困卦,後逢巳日成事。餘仿此。
注解:
辛酉月 癸卯日
六神
【本 卦】
白虎 ▅▅ ▅▅ 父母丁未土
滕蛇 ▅▅▅▅▅ 兄弟丁酉金
勾陳 ▅▅▅▅▅ 子孫丁亥水 應
朱雀 ▅▅ ▅▅ 官鬼戊午火
青龍 ▅▅▅▅▅ 父母戊辰土
玄武 ▅▅ ▅▅ 妻財戊寅木 世
世爻寅木秋占衰弱,元神子孫亥水安靜,按這裏的應期理論,應於元神逢衝,即巳日。
說明:最後兩條應期理論不太好理解,似乎和前麵的理論有衝突的地方,《增刪卜易》書上也沒有更多的解釋。很多疑惑有待進一步研究探討,不過個人認為,斷卦時當以前麵基本的應期理論為主,最後兩條是對前麵理論的一種補充,可以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