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6)
閨女很小的時候是有名的淘氣包,周圍親友、同學提起我家丫頭,談妞色變,用他們的話說“皮得冒尖兒”。同校車小朋友家長、學校老師常常有小報告打給我,我得老著一張臉陪笑、解釋、請多多包涵。她也是幾個小區裏的孩子王,上比她大2-3歲的男孩女孩都跟著跑,下不封頂。記得夏天傍晚時,我家門口常常是滑板車、溜冰鞋、兒童自行車一溜兒排開,屋裏餐桌邊圍著一圈圈的小朋友,嗷嗷待哺。有幾次餐桌坐不下,好些小朋友擠在沙發裏嘰嘰喳喳,你拽我拉,興奮地等待第二撥開飯。我的周末常常在這種忙並快樂著的時光中度過。這樣的孩子優點和缺點一樣突出,好的時候像天使,不省心時恨不能扔了,讓我常常有一種想把她的優缺點加起來除以2、回爐重造的衝動。
有一次因為什麽事情惹火我了,當時氣急敗壞地吼道:再這麽淘氣,我都不想要你了。她也不示弱地回我:好,你說的,你這是拋棄我,你需要付拋棄費。說罷,氣哼哼地轉身進了書房,刷刷刷地寫了一張拋棄合同給我。我忍住笑看了一眼這張夾雜拚音、插圖的合同,上麵載明必須把她和房子一塊拋棄,每天需要三頓飯,還有每周需要零花錢,零花錢數目後麵跟了無數的零,數不過來,估計她自己也沒有數,還有玩具、學習用具一應俱全。我看了一眼這個充滿挑釁的小人兒,試探地問:這麽高的拋棄條件,我付不起。我改主意了,還是你拋棄我好吧?她的挑戰鬥誌一下子被我打擊到了,又委屈又生氣,脫口而出:不帶這麽玩的,你們大人耍賴,耍賴,耍賴。
不依不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