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是個胸無大誌,好吃懶做者。所以本攻略不適合窮遊、豪遊、吃貨遊以及藝術遊的遊客)
猶豫了好久到底要不要把我遊vegas的經曆寫下來。不寫呢,又覺得這幾天內容豐富,不記載下來可惜。但寫呢,網上關於vegas的遊記簡直太多,各類大神層出不窮。不管是以吃貨的角度,藝術的角度,窮遊的角度,還是土豪的角度,我的經驗好像又不值得為鑒。想來想去,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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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寵愛,不如說放縱。。
2013年初,我迎來人生的第一次低穀。
什麽被劈腿被小三百般詆毀跟ex發生肢體衝突整夜吃不下睡不著白天還要若無其事堅持上班神碼的都不算事。
重要的是我二十多年建立起來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蕩以及十級地震程度的坍塌。
我特別想不明白,我一直唯唯諾諾安分守己,從不招蜂引蝶惹是生非。從小到大都把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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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隻白色純種貴賓。散養的。
作為狗屆智商排名中的佼佼者,他的優勢並沒有在摸爬打滾作揖裝死等表演技能中體現,也不沒有像別人家的狗一樣訓練有素,遵紀守法,賢良淑德。
反倒像隻野狗。
我回家時,他必須先檢查我的包包。搶走我的拖鞋。我必須買他愛吃的水果。餃子包他愛吃的陷。換季先給他買衣服。就連新買的床單也得先讓他滾一圈再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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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二年級開學第一天,老爹從抽屜裏拿出一個牛皮本子,跟我說一定要養成寫日記的好習慣。
那是我第一次體會什麽是一個頭變成兩個大。。日記,日記是什麽。連寫個字都困難,還要寫日記。滿心的抵觸情緒在我爹的淫威下化為3秒鍾沉默。
稍微衡量下利弊,還是老老實實的去寫“日記”去了。
第一頁的左上角的那天日期,我寫得尤其凝重,花了大約15分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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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已經有無數小文總結過最不受女生歡迎的男生著裝
盡管格子襯衫總是名列前茅
還是有好多男生鋌而走險,非要穿著大袖口的短袖格子襯衫,+直筒牛仔褲,+運動/基本款皮鞋,大步流星的走在21世紀的大街上。
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格子襯衫的大規模流行大概始於美國60年代。再換上一條牛仔褲,搭配慵懶的表情,不羈的眼神,完全的西部潮範。
中國大陸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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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輕易用屌絲二字評論某人。總覺得這個詞總有種貶低別人抬高自己的意思。首先,自己也確實沒有多好。其次,像《了不起的蓋茨比》裏說的,當你評論別人的時候,要先想到,別人可能沒有你有的條件。就還會對此類人產生一些憐憫,寧願把他們當做一些“了不起”的人來看待。。。
說起“此類人”,其實我也很很難給“屌絲”下一個準確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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