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中國、置身於中國共產黨的獨裁統治之下,人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在中共嚴密的監控之下。在這裏評判是非的標準並非法律、道德,而是中共的態度,中共支持或推崇的事情,錯也是對的;中共反對或打擊的事情,對也是錯的。
長期生活在這種錯誤的導向中,人們漸漸地失去了理智與正常判斷是非善惡的標準,真正地成了中共的玩偶,被中共玩弄得暈頭轉向,即使有個別的“覺醒”人士,試圖與中共邪惡勢力抗爭,結果也是以失敗告終。
中共貫徹自己評判標準的有力工具就是——騙!在這種一黨專政的體製下,司法領域更是混亂不堪。在眾目睽睽之下,中共公然製造了不計其數的冤假錯案,設罪殺人,多少條無辜的生命成了中共維護獨裁統治的犧牲品。
暫且不提“文革”、“六四”等等這些大型曆史事件的背後所隱藏的中共向全世界撒下的彌天大謊,我們隻著眼於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也會很輕易的發現中共設罪殺人的卑鄙行為在我們周圍不斷地上演著……
“我是正當防衛,不是故意殺人,我就是死了,我也不服。”這是遼寧省一小攤主夏俊峰臨死前的最終告白,因為他的死充滿了太多的不該……2009年5月16日,夏與妻子在沈陽市沈河區南樂郊路與風雨壇街交叉路口附近擺攤時,被沈陽市城管執法人員查處,後夏俊峰隨同執法人員到城管大隊的勤務室接受處罰。接受處罰期間,夏俊峰與執法人員發生爭執,刺死城管隊員兩名後又重傷一人。中共法院經一審、二審後,仍判決夏俊峰犯故意殺人罪,最終,夏俊峰於2013年9月25日被執行死刑。
關注這一事件的人在心中都會存有疑問,夏俊峰的罪名成立嗎?依法當死嗎?夏俊峰稱,其在接受處罰期間,因遭到城管人員的暴力襲擊采取自衛時對他人造成傷害,如果事實成立,夏俊峰則屬於正當防衛,其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依法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這樣一來,勤務室內發生的那場爭執的真實過程至關重要。然而因關鍵性的證據無法獲取,即當時隻有三人在場,兩名死者和夏俊峰本人,現有證據無法還原事實,那法院又是怎麽做的呢?援引夏俊峰二審辯護律師的話“一審判決簡單而蠻橫,對控方證據照單全收,對辯方證據視而不見;對證據之矛盾未加解釋,對無法解釋的證據幹脆不提;不但無法排除重大懷疑,而且把全部疑點之利益均歸於控方。在這份死刑判決書的字裏行間,可以看到法官比控方更積極;法官意圖成為迫不及待的行刑者。不難看出,這份判決書是先有了結論,然後加以勉強的論證企圖掩耳盜鈴、瞞天過海。為了得出夏俊峰故意殺人的結論,竟超出檢察院的指控:控方稱‘夏俊峰因故與被害人申凱、張旭東等人發生爭執,遂持隨身攜帶的尖刀先後猛刺被害人……’,而判決書認定‘事態已經平息後被告人持刀行凶’。顯然,‘發生爭執’不是‘事態已經平息’,夏俊峰是因為‘爭執’而拔刀刺人的。法院沒有、也無法解釋‘事態已經平息’與檢察院指控的‘發生爭執’的矛盾。”就在這種種質疑中,二審仍然維持了一審的死刑判決。一個鮮活的生命,隨著一紙“掩耳盜鈴、瞞天過海”的判決就這樣消失了……
中共為什麽一定要殺死夏俊峰?對於夏俊峰這樣的人,是“不殺不足以平官憤”?中共政權因為極端專製、腐敗,已搖搖欲墜,全靠貪官汙吏及其附庸維持。官民對抗,中共全力護官,竭力壓民。當官員肆虐打死民眾,中共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謠惑眾,將責任轉嫁給民眾。而當民眾在麵臨被打死的危急情況下奮起反抗,打死施暴的官員,中共總是出於政治考量,將自衛反抗說成是故意殺人,濫殺自衛反抗者,人命在中共的眼中不足為惜。中共這樣做,旨在安撫收買官員,恐嚇民眾,瓦解民眾麵對強權肆虐的反抗意誌。
在這樣一起冤案中,夏俊峰的律師因積極辯護,據理力爭,使得中共黔驢技窮,無言以對,隻得凶狠地威脅他:“挖個坑埋了你。”中共大放厥詞不是叫囂,而是事實。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但是在中共極端專政的統治下,其實連自己的合法權益都無法得到保障,可笑?是可悲!至極……下麵再提提轟動全國、震驚律師行業的“李莊律師案”吧。
李莊,是律師行業內聲名赫赫的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律師。2009年,作為中國重慶市黑社會性質團夥主要嫌疑人的辯護律師,因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涉嫌唆使嫌疑人及證人偽造證據,令犯罪嫌疑人謊稱被警方刑訊逼供,隨後被檢察院以辯護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等罪名對其提起公訴。該案經兩次審理後,李莊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作為同行的我,剛開始並不知道這件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麽?一切的信息均來源於媒體的報道。李莊剛被捕時,官方媒體中央電視台、《中國青年報》等首先開始大幅報道李莊案,特別是中青報的首篇報道《重慶打黑驚曝“律師造假門”——律師李莊、馬曉軍重慶“撈人”被捕記》,使用較誇張的修辭手法,明顯地指責李莊,公布了李莊大量的“黑幕”,使事件掀起了輿論波瀾,未審先判,置李莊於眾人的非議甚至唾棄之中。加之李莊案開庭前,又有媒體曾高調宣傳,李莊曾向北京同行打廣告說——“夠黑、人傻、錢多、速來”,在輿論的引導下,我不禁痛恨業界竟然出現了這種敗類,真是給律師行業抹黑,並且覺得這個李莊如此張狂,不惜作偽證來謀取高額的律師費,事情敗露被捕入獄也是罪有應得。然而,隨著事件的發展,真相漸漸浮出水麵,我才意識到被騙了。
其實李莊作為律師,隻是做律師該做的事情。一名律師在發現自己的當事人在刑事案件的偵查過程中被嚴重地刑訊逼供,而刑訊逼供所形成的口供等證據,是不能作為定罪證據的情況下,一定會要求當事人說出自己被刑訊逼供的事實,並且表達案件的真實情況,這就推翻了警方費盡心機獲得的定罪依據,扭轉了案件的走向,破壞了政府的計劃。而這一正當的做法到底觸及了誰的利益,進而使律師招致牢獄之災?這涉及到該案件的背景。
李莊案發生在薄熙來等人在製造政績,想讓全世界關注,給他們叫好的時候,當然這隻是政治上的目的。還有經濟上的目的,薄熙來和王立軍當年抓了很多民營企業家,將巨額財富沒收之後為其政治服務,再用剩下的金錢來籠絡人心,而薄、王這一套籠絡人心的手段也使得現時重慶仍有大量民眾懷念他們,甚至為他們高唱讚歌。重慶的財政局一個官員私下透露,四年的打黑行動沒收的成千上萬個億,而財政局隻收到了9.3個億。而李莊的出現,成了他們計劃的一個絆腳石,所以這個障礙必須掃清。他們純熟地運用了媒體造勢,從我自己的被騙的經曆來看,他們成功了。而事後,曾經報道“夠黑、人傻、錢多、速來”的媒體澄清報道信息源是重慶方麵的“通稿”,李莊本人都不知道這個情況,並且整個李莊案都未涉及這個事實的查證。還有,當時被披露的李莊嫖娼事件後來也被證實是虛假新聞。從這些假新聞就可以看出李莊犯罪的可信程度,正常的案件需要這麽多假信息來輔助嗎,可見中共政府就是一個謊言政府,而說謊的目的就是打擊異己,維護它絕對統治地位,就這樣,在謊言中,李莊被抓了、罪名成立了、判刑了。
在中共獨裁統治下的中國,人民已經善惡不分,一方麵是分不清楚,因為謊言太多;另一方麵,分清了也沒有用,因為中共才是最終的標準,才是判斷依據。但是中共的出發點如果是應民心、順天意的,那麽為什麽還要說那麽多的謊話,辦那麽多見不得人的事情呢?顯然,它知道自己的目的及手段都是見不得人的,都不是利國利民的好事。那麽,他反對的事情、打擊的事情一定是不好的事情嗎?這就需要人擦亮眼睛、清醒頭腦,不要隨波逐流,要深入了解,揭開中共謊言的麵紗,你才不會成為中共詭計的犧牲品。
再觀2014年5月28日山東招遠市發生的一起惡性殺人事件。2014年5月28日晚9點10分後,河北籍犯罪嫌疑人張某等六人乘坐一輛保時捷卡宴車來到事發麥當勞餐廳,就餐時張某等人向同在該餐廳用餐的受害人吳某要電話號碼,遭拒後便圍毆吳某。張某等人使用鋼製拖把等毆打受害人吳某頭部,當場打死受害人。中共在案件發生的兩天後,突然拋出該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均係全能神教會的成員,妄圖嫁禍全能神教會。縱觀中共的斑斑劣跡,對於全能神教會來說,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那麽中共為什麽要這樣做呢?夏俊輝有可能成為民眾抗擊暴政的榜樣,被殺了;李莊有可能捍衛司法公正、挑戰強權勢力的楷模,被關了,那麽全能神教會(即《東方閃電》)究竟對中共有著怎樣的威脅呢,使得中共如此惶恐,招致其編造的漏洞百出的謠言中傷?
因著全能神就是耶穌的再來,在末世,神再次道成肉身來在中國作拯救人的工作,所有被全能神話語征服的人都歸在了全能神的名下。在經曆神的作工中,神的選民因著明白真理,對正麵事物與反麵事物、是與非、善與惡、美與醜都有了分辨,不再聽信謊言與欺騙,不再受中共強權獨裁的轄製與捆綁。中國執政黨唯恐自己的地位不保,為了將中國民眾繼續牢籠在自己的權下,使中國成為無神區,中共一直沒有停止對全能神教會(即《東方閃電》)的迫害,造謠攻擊,抓捕、監禁、酷刑折磨基督徒,恨不得將全能神教會(即《東方閃電》)的基督徒一網打盡、趕盡殺絕。當全能神的話語和神選民經曆中共酷刑殘害的經曆見證文章在西方各國見報,全能神教會(即《東方閃電》)各種視頻在海外網站播放後,中共看其逼迫殘害神選民的滔天罪行被公布於眾、暴露於天下,因而它對全能神教會恨之入骨。這次中共利用“招遠命案”栽贓陷害、大肆抹黑全能神教會,再次掀起對全能神教會的打擊,明眼人早已看清中共的意圖所在,網民的指責聲、痛罵聲不絕於耳,但中共仍逆天而行、倒行逆施,不惜一切代價要將全能神教會鏟除盡淨。事實更加暴露出了中共的邪惡本質和它窮凶極惡地與神爭奪地位的醜惡嘴臉。西方有句名言:天令其亡必令其狂!中共瘋狂地定罪、抵擋真神,注定要自取滅亡,等待它的隻有神的烈怒與公義的懲罰!
黎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