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清末以來,關於中國的人性批判可謂汗牛充棟,其中當數魯迅先生對中國的人性揭示最為深刻。而時至今日,我們這個社會依然充滿了對國人人性的揭露和批判,其中,對國人奴性的批判尤為強烈。這裏,我就中國人的奴性做一個簡略的梳理和探討,希望能給讀者們帶去一些思考和啟發。
作為一個熱愛思考的人,如果我們對某個事物形成一個觀念的時候,首先應該做的是什麽呢?就是應該順著這個觀念,去探究它的根源,在探明根源的同時,假設有能力還應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這才是理性意義的思想,是係統和完善的。同時,這也是屬於科學精神的範疇,科學精神分為兩個層麵:懷疑和求真。也就是說,當我們對某件事情有不同的理解和質疑的時候,那麽我們還要積極的去求證,去論述論證,如果隻有懷疑這就不是科學精神,而是缺乏智慧和意誌的懷疑主義。而我們國人普遍缺乏科學精神,甚至於學院也是缺乏的,大多隻有懷疑精神,而無求真的勇氣和意誌。甚至於,我們把科學精神就定義成了懷疑精神,或者等同了懷疑精神,這無疑是殘缺的。
奴性到底怎麽定義呢?我的理解就是一種奴隸人格,畏懼權威、屈服於權威、無堅持正義的精神和缺乏捍衛正義的意誌,連認識和保護自身的基本權利的智慧與勇氣也是缺乏的;甚至於因為屈服和畏懼反過來還去奉承、附庸權威,助紂為虐,成為強權剝奪更多人權利的幫凶。如果我的定義和理解讀者朋友認同的話,那麽我們的正義和權利來源於何處呢?這個在所謂的中國傳統文化中是找不到答案的,因為根本就不存在。但是這個根源性的問題在西方文化中卻是有答案的,一是關於正義與正確的來源,西方文化中都是來源在於“神”的。神到底是什麽呢?我的理解就是造物主,或為事物的終極本源。也就是說,隻有這個神才會有正義和正確,那麽人的正義和正確又如何得來呢?《羅馬書》中說“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就是說,人的正確和正義是因為相信了神,領悟了神的意願,所以神才會賜予我們正確和正義。二是關於人的權利,同樣是來自於神的,在西方法律與道德、智慧與意誌,等等都是來自於神的,所以人的權利也是來自於神的,我們稱其為“天賦人權”,這個天正是漢語文化的本源信仰,其實就是至高無上、終極意義的神。我不是基督徒,至少這個邏輯是正確的,但反觀中國文化對信仰的天非但沒有產生宗教、法律和道德,甚至連正義這樣的理念來源和邏輯都是不存在的。這裏無法延伸開去,我們僅說國人的奴性是怎麽煉成的。
國人的奴性首先就是在這種喪失了對絕真理“天”或“神”的探索和遵循,在《易經》為始的所有傳統文化都是圍繞”王道“而展開的強權意誌,這就決定了中國文化是奴隸文化的本質。因為王道思想的本質就是強權意誌,以權力擁有者的利益為終極訴求的一種文化與思想,諸子百家無一例外都是圍繞這個“王道”而展開的統治方法論。由此,所以中國既沒有科學的產生也沒有哲學的產生,甚至連基本的思想工具和方法都是缺乏的,那就是邏輯和理性。這裏依然不做延伸,因為延綿幾千年的曆史、思想、政治,文化......很難在一篇文章中去係統的厘清。這裏僅是提出中國人奴性人格的文化根源,在聯係後麵論述論證,是否正確就靠讀者朋友自己去判斷了。
正是因為喪失了超越世俗、直指絕對真理與事物本源的精神信仰,中國社會就完全淪入了“王道”的強權意誌,所以從秦朝以降,這個社會都是充滿了暴力和血腥的。社會治理根本談不上現代意義上的法治,中國曆來也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所謂法律的核心是人人平等的價值觀,而法家則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不包括王、王後、王親、王族的特權階層思想,再說中國清末明初才法庭的。中國也僅有律而無法,沒有《漢謨拉比》這樣來自於神授的法典,規定人們有什麽權利。所以,中國曆史上,社會治理基本都是殺戮和欺騙,這也就是儒家思想的“外王內聖”。外王即暴力和殺戮,內聖即道德與欺詐。為什麽說內聖是道德欺詐呢?看看現實裏,那些聖人崇拜的地方都是充滿愚昧和災難的,而所謂的道德是因為至高無上的信仰得來的,是被神所賜予的,或者說是上天賦予的。我們已經喪失了天,又何來道德呢?嚴格說,道德就是對上帝或上天意誌的體現,關於道德的詞語解析和產生邏輯,以及中西文化對比我將會另立文探討。總之,中國人就在這種“王道”強權意誌下被統治和奴役,三千年的殺戮和暴力血腥,給中國人造成的是發自靈魂的恐懼,這就構成了中國奴隸人格基本要素。
奴性,如果從文化拆解開來,那無疑就是忠孝。忠是漢語文化的核心,孝隻是實現忠的手段,這也是“王道”思想的“世界觀”與“方法論”。由於強權意誌的文化核心是以忠為目的的,而孝呢,隻是為了實現對王權的忠的一種手段而已。無論是忠和孝,都是單向的,絕對的服從和順從,要達到忠孝,那麽就必須畏懼權威,無條件忍讓,不斷的放棄自己天賦的基本權利,這顯然是不平等思想。一個人,真正的做到了忠孝,那就絕對是一個完美的奴隸。關鍵是一個人因為上天或上帝賦予我們很多自然屬性,扭曲自己根本就是痛苦的,所以因為畏懼,人們也就假裝了服從和順從,這也是傳統文化虛偽和欺騙的根源所在。而這種虛偽和欺騙的文化,加上強權意誌和強權崇拜的文化信仰,那麽導致中國人的人格就是充滿奴性而又極具虛偽,同時又是十分暴虐的。
那麽中國現實社會人的奴性到底是如何養成了的呢?首先是家庭的塑造。然而對於中國家庭觀念的塑造,傳統文化占有了絕對主要的地位的,這個文化核心那就是孝。上文談到孝是為了培養人忠的一種方法和手段,而中國家庭為何就能心甘情願接納這個孝的理念呢。這其中的精神根源依然是沒有超越自我,缺乏對事物本源和終極意義的精神信仰,從而導致喪失了認知真理的智慧和遵循正義的意誌,所以才會被這種虛偽的倫理道德所蒙蔽。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中國也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道德與法律,以及人們對自身基本權利的認知和訴求,最終事實就是中國人根本上就沒有被賦予過任何權利。除此以外,還有曆代的血腥暴力殺伐,讓國人一直存在於對強權的恐懼之中。另外,那還是因為中國王道思想導致強權對大眾權利的全麵剝奪,由此,除了特權階級,普通大眾根本也沒有任何的權利保障。正是由於強權對大眾最基本的生存權利的掠奪,所以中國從來都沒有平等的社會保障機製,當權者僅知橫征暴斂,而根本不負責大眾的生老病死。於是這個孝除了對忠的奴隸觀念的培養,同時又讓每個人的生活失去安全基礎,把原本屬於社會的養老義務強加給孩子。為了自己的老有所依,老有所養的自私和功利目的,中國人一代代、一輩輩的都給孩子們灌輸這個孝的理念,害怕他們背叛自己,讓自己老無所依、老無所養,所以他們就從小強迫孩子服從於孝的理念。然而,對於孝的接納,基本就是放棄自己的自由意誌和獨立思想的權利和人格,這樣就成了真正的奴隸,也就具備奴性。這種孝的人格養成,對於王權最終的忠的實現就成了一種必然的邏輯。
中國人曆來都是“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忠孝觀念,這無疑是愚蠢和野蠻的。忠是王權對大眾權利的剝奪,繼而是特權階層對普通民眾權利的剝奪,那麽孝隻是實現忠的手段和方法,這也是父權對子權的剝奪,而最終卻是實現王權對人權的絕對剝奪。這種以剝奪人的天賦權利為目的的文化,那麽就是整個漢語文化的核心意義所在,也就是說,所謂的漢語文化無論任何形式都是圍繞王道強權意誌都展開的,以王權、強權對大眾人權的剝奪為最終旨歸的,所以我才把漢語文化定義為奴隸文化。
我們中國的孩子,從古至今都沒有受到過大人的平等和尊重,家庭的教育都是以孝的奴隸文化展開的。孩子在娘胎裏一蹬一踢都是要被恐嚇的“再踢,我就打你了啊!”,剛生下來還要綁,說不綁不聽話,從小被大人們要求要孝順和服從,並且可以任意的體罰孩子。現實裏,我自己的孩子、還有身邊朋友的孩子,父母長輩不僅經常打罵孩子,而且還會經常恐嚇孩子,“我不要你了”、“讓狼把你叼走”、“讓胡子把你抓了去”……等等,打了孩子甚至還不讓孩子哭,強迫讓孩子閉嘴,等等。所有人都要孩子”聽話”、“乖”,然而,什麽是聽話?什麽才是乖呢?無外乎就是讓小小的孩子服從大人的意誌而已。這同樣是愚蠢的,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孩子的心智成長是需要一個過程的,他們根本不知道什麽是對的,什麽是錯的,什麽可以做,什麽是不可以做的。尤其在能爬能動的時候,他們對這個世界任何事物都充滿了好奇,所以他們的行為在大人看來是危險的,有破壞性的,但對於中國人來講,他們並不能根據孩子的客觀實際,尊重孩子的天性,隻是單方麵要求孩子要服從自己的意誌,這無疑就是因為愚蠢而導致的專製意識。
中國人也正是缺乏超越世俗、直指真理與正義的精神信仰,所以才缺乏對生命本源的追溯。中國人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認為我們的生命是父母給予的,所以也才有“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專製意識。但是我們的生命真的是父母給予的嗎?我們的確是父母所生,但我們的生命包括父母的生命是哪裏來的呢?人類的第一對父母是從哪裏來的呢?正是這樣的終極意義的追問才會有神和天的存在。很簡單,我們絕大多數男女在追求性快樂的時候,誰會想我做愛一定是為了生個孩子?就算你這麽想,但是否可以受孕這還很難說。再說,我們的父母並不能決定我們的身高、相貌、才情、智商......以及我們後天的命運與人生際遇。所以,明末學問家金聖歎先生譏諷孝廉,說“有意尋歡,無意得子”,倒是說出了實情。那麽,這些東西是誰來決定的呢?西方認為是神決定的,上帝決定,這個神和上帝也可以理解為天或造物主。我們暫且不論神是否存在,至少這個邏輯和事實都是正確。西方人正因為認為孩子是神賜予我們的天使,那麽我們都是神的子民,孩子也是神的子民,所以我們是平等的。又則,因為是神賜予我們的,所以一定都是最好的,所以我們尊敬神而愛這個孩子。這就是西方的孩子能夠得到基本權利的根本原因,同時也才能得到大人的平等和尊重,以及足夠的愛與理解。
那麽,有再說中國人認為我們是靠父母養育的,父母為我們付出了很多的精力和財力,所以,我們應該孝順父母,絕對服從於父母。是這樣的嗎?這嚴格說是不符合社會契約的。首先一個人,麵對一個國,他是個公民,那麽公民對國有義務,比如納稅和服兵役,等等。既然是公民納了稅、盡了義務,那麽國度就應該為他的養老醫療負責,因為這是國對公民的義務,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權利。然而中國人對於自身權利沒有認識,就回頭把自己的生存要求轉嫁給了孩子。但是你養育了孩子,孩子真有贍養你的義務嗎?從表麵上看的確如此,而從社會契約角度來看,並非如此。首先孩子並沒有要求父母孕育自己和養育自己,而是父母為了性快樂導致的一種結果。作為性行為能力和社會行為能力基本一致的成年人,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個性快樂是你追求的,那麽生育孩子的事實也是大人們造成和導致的,而且是他們單方麵的生育需求,才導致孩子的出生的。孩子並沒有生存能力,是大人單方麵造成孩子被孕育和出生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大人對孩子是絕對負有養育的責任和義務的,而孩子並不一定對大人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因為你的生育和孩子的產生並不是平等的契約,而是大人們單方麵的決定,誰做這個決定就應該為這個決定的後果負責,難道不是這樣的嗎?
從以上的論述來看,中國人的奴性和專製意識正是從家庭開始的,而對中國家庭的塑造恰恰又是傳統的儒家忠孝文化,而儒家文化又恰恰是缺乏超越世俗直指真理與正義的精神信仰,僅是原始而野蠻的王道強權意誌,這個邏輯我相信已經非常清晰了。那麽對中國人奴性的培養主要是家庭,除此便是社會意義的宗教、政黨與政府。中國現實社會裏,宗教對孩子基本是缺席的,我們的社會主要是政黨,依然到處是特權階層對大眾權利的剝奪,依舊還是無處不在的暴力恐嚇,單說文革一例,就足以讓了解真相的人心驚膽顫了。從小學開始,到社會,到處都是以服從強權統治的威脅和恐懼,以及道德欺詐的宣傳和教育。
其實對於中國人奴性的培養主要還是在家庭,社會的影響雖然也是很大的,但是相對於家庭影響還是極為有限的。由於現在網絡言論的封鎖和打壓,以及我個人目前因為言論問題受到當局的迫害,還處於被邊控和監控的狀態,所以不便對現實社會如何塑造中國人的奴性進行細致而深入剖析,請讀者朋友見諒。
到這裏,我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所有為人父母長輩者,不要動不動就要孩子孝順、聽話和乖巧,去順從你的意誌,要懂得愛孩子,平等而理性的對待孩子,尊重孩子。讓我們的孩子從小感受到大人們對他們的平等和尊重,讓他們獲得做人的尊嚴,培養他們實現自由的意誌和獨立思想的能力,隻有這樣,我們的孩子才會擁有獨立健全的人格,成為一個真正的人,從而不再有奴性,或者減少他們身上的奴性。也因為我們這樣愛孩子,孩子才會感恩,最後也才會真正的愛我們。
2016年9月12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