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福”的概念在我的心中有過很多次變化。小時候,過年吃好吃的,穿新衣服,就是福。上學以後,很多小朋友都有自己的床,而我卻要和外婆睡在一張床上,因為沒有那麽大的空間,那時候能擁有一張自己的床,便成了我對“福”的理解。上中學以後,看到很多同學都騎自行車上學,而我卻要靠我的雙腿,擁有一輛自己的自行車就會有福了。後來上了大學,因為經濟的緣故,我隻能走讀,而很多同學都住在學校,有更多和其他同學在一起的時間,我覺得要是我也能住在學校就有福了。
後來有了工作,因為收入不高,還是住在父母家,交了男朋友以後,常常因為晚上回家晚而受到父母的責備,我覺得要是我能有一個自己的公寓,真的是很有福了。直到出國來到北美,尤其是近幾年隨著自己做了父母,自己的父母年長,體弱多病的時候,我對“福”的理解徹底不同了,也許會永遠定格在這個概念上麵,那就是能常常守候在父母的身邊。。。
前幾個月回了一趟國,遇到小時候一起長大的鄰居女孩兒,很多年沒有見麵,因為是從小一起長大,也還有不少話可以聊。她也已經做了母親,上班和自己的小家都離父母家很近,常常利用午飯時間買了東西給父母送來,也常常來看望父母,在父母需要的時候,總是能第一時間趕到,聽著這一切,我覺得好慚愧,感覺這麽多年虧欠父母的真的是太多太多了。遠離父母讓我覺得自己今生今世都難能有這份能守在父母身邊盡孝的福分了。我對“福”的感覺和理解也從此就定格在這個概念上了:守候在父母身邊才是真正的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