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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進行公司收購的程序簡介

(2014-05-18 20:03:09) 下一個
以下介紹的是通過經紀人在美國收購公司的大致程序:
1)買方與經紀公司簽署保密協議(NDA)並提供買方背景簡介及資金證明
a)簽署保密協議的主要目的是保護賣方的出售意向不被公眾,尤其是其客戶及同行知曉,隻有簽署了保密協議的買方才能進一步了解賣方公司的信息,包括,企業名稱,地點及財務狀況。
b)提供買方簡介的原因是賣方通常希望了解買方雙方有足夠資金進行收購,以及買方是否有相關行業的操作經驗以便接管企業後能順利過渡。

2.經紀公司按照買方要求尋找收購目標公司,並與買方溝通以便篩選收購的合適對象。

3.在經紀人協助下,與目標公司接洽,並初步了解其財務及經營狀況。

4.經過對賣方業務及財務狀況初步調查後,買方有興趣開展收購,買方將通過經紀人向賣方提出收購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或直接呈交收購合同(Purchase Offer or Purchase Agreement)。這些文件將中買方將明確收購價格及收購條件,同時指明付款方式及收購完畢的時間等。這一程序中買方將交付定金(一般為收購金額的10%); 定金由經紀人公司的信托帳戶保管,如果交易在盡職調查結束前由於任何一方的原因得到取消,該定金應原數退還買方。

5.賣方在買方呈交的意向書或收購合同上簽字表示接受對方收購,此時雙方取得含有條件的收購協議:收購協議在其所有條件得以滿足後才能生效。這些條件的滿足主要是通過雙方進行“盡職調查”而取得。

6. 買賣雙方進行盡職調查(一般2周甚至數月,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期間,買方對賣方財務,法律責任等方麵進行深入調查,並需專業人士協助,包括商業律師,注冊會計師等;賣方則主要就買方收購能力進行調查。

7. 盡職調查結果滿意後,雙方簽署最終收購協議,或Condition Removal Agreement - 承諾取締所有限製合同執行的條件。

8. 監管公司接管交易,監管賬戶開啟,定金支票存入監管賬戶,監管指令發出,買方支付收購餘額,監管公司宣布交易結束,買方接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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