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廣東深圳,內地與香港特區就改進完善通報機製進行第二輪工作磋商。
按照今年7月5日內地與香港特區就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相互通報機製首輪磋商達成的共識,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率內地代表團於7月28日在深圳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就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相互通報機製進行了第二輪磋商,取得了積極進展。
此前,根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請求,應公安部邀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率香港代表團於7月5日到北京,與內地有關部門就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相互通報機製進行了首輪磋商。
第一輪磋商期間,兩地代表團根據“一國兩製”方針,以坦誠務實的態度,全麵梳理了通報機製自2001年實施以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充分考慮了兩地在法律體係方麵的差異,圍繞通報機製的進一步改進完善提出了多項具體意見,達成多項重要共識。
在7月28日上午舉行的第二輪磋商中,雙方在“一國兩製”方針指導下,從有利於保障兩地居民合法權益、有利於打擊跨境犯罪、有利於兩地長期繁榮穩定出發,就相互通報機製的有關內容進行了全麵深入、坦誠務實的交流磋商,取得一致。
雙方同意將“堅持‘一國兩製’方針,根據憲法和基本法以及兩地相關法律,秉持‘依法辦事、求同存異、雙向互惠、保障人權’原則”,寫入新的通報機製文本中;就通報機製文本的條款和相關具體內容進行規範完善等。雙方就通報機製的渠道、時限、內容、範圍等方麵進行了具體研究,並進一步修改、補充、完善。
雙方一致表示,將力爭使新的通報機製安排更加規範、有序、透明,更加具有操作性、便捷性,更加有效地保障兩地居民合法權益,更加有力地打擊跨境犯罪,切實維護兩地社會長期繁榮穩定。
國務院港澳辦、最高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等相關單位派員參加了磋商。
據了解,28日下午,內地公安機關將向香港警方正式移交此前在內地被抓獲的香港“3.14”重大搶劫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揭冠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