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國企企業家犯罪案例3
“有一種強烈的撕裂感,至今讓我痛苦不已、淚流滿麵。”沈顥在懺悔書中這樣寫道
◎ 整理 《法人》見習記者 辛穎
2014年11月20日,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顥等幾名犯罪嫌疑人被上海檢方批捕,罪名涉及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犯罪及多宗個人犯罪。
警方指稱,沈顥要求下屬媒體利用負麵報道和“有償不聞”,迫使近百家公司“合作”,收取“保護費”,涉嫌勒索資金2億餘元。沈顥等人利用職務牟利,涉案金額200餘萬元,最終嚐到苦果。
北大[微博]才子的新聞夢
2014年9月30日,沈顥承認“21世紀”收“保護費”,這與他當初的理想相行甚遠。
沈顥,1971年出生在浙江平湖,1992年從北京大學中文係畢業,進入南方報業。曾任南方報業傳媒集團21世紀報係執行總編輯、《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行人、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等職務。
從事新聞工作是沈顥從學生時代就有的理想,而當進入夢寐以求的《南方周末》後,沈顥也一直在堅持正義、愛心、良知的新聞價值觀。
“沒有什麽可以輕易把人打動,除了正義的號角;沒有什麽可以輕易把人打動,除了內心的愛。”這是1999年沈顥寫在《南方周末》新聞致辭《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們淚流滿麵》中的話,也是一位新聞聖徒的心裏話。
沈顥先後就任南方周末報社新聞部主任、編委,後又在南方日報出版社、城市畫報任職。
據《京華時報[微博]》報道,2001年,沈顥和劉洲偉等人開始創辦《21世紀經濟報道》。2008年3月,《理財周報》創刊,其第一負責人夏日此前也是體製內財經媒體的一名管理者,在圈內小有名氣。2010年,沈顥任命《21世紀經濟報道》副主編劉冬為21世紀網負責人,全權負責。加上《21世紀商業評論》以及21手機彩信報、21世紀移動財經新聞等新媒體,21世紀財經媒體帝國逐步形成。
隨著年月的積累,沈顥的工作職責也逐漸發生了變化。2008年,沈顥正式出任21世紀傳媒公司執行董事、總裁。並從2012年起擔任21世紀報係黨委書記。他不再隻是一個媒體人,同時也是一個媒體的經營管理者。
事情開始偏離了它最初的航向,而掌舵者正是沈顥。
資料顯示,21世紀傳媒有限公司由南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41%,此次涉案的21世紀網、《理財周報》和《21世紀經濟報道》屬於該公司的主要財經媒體。《21世紀經濟報道》由沈顥負總責,劉暉負責采編,陳東陽負責經營。21世紀網的運營公司為廣州21世紀財智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理財周報》的運營平台則是北京家信利財有限公司。除了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陳東陽外,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為沈顥。
警方掌握的證據顯示,21世紀經濟報道通過21世紀傳媒公司下屬的上海21世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為運營平台,直接(或通過公關公司)與上市公司、IPO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收取“廣告費”。
從業二十餘年的沈顥,曾被無數媒體人奉為偶像,如今他身陷囹圄,也引發了媒體圈不小的震驚。
步步沉淪
“有一種強烈的撕裂感,至今讓我痛苦不已、淚流滿麵。”沈顥在懺悔書中這樣寫道。
早在2014年9月3日,21世紀網總裁劉冬、副總經理莫寶泉、總編輯周斌,以及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兩家公關公司的相關負責人等被警方從北京、上海、廣州、長沙分別抓捕。21世紀網瞬間被推向風口浪尖,也許沈顥當時便已做好了心理準備。
沈顥在被警方帶走以後,承認了對於網站和報紙的新聞敲詐行為,他很早就知道是涉嫌犯罪的,在其中起到了主持、領導作用,而且積極參與其中。
公開報道顯示,早在2008、2009年,《21世紀經濟報道》刊發了一些企業的負麵報道,其中一些企業尤其是正申請上市的企業,找到報社要求不要再跟進報道,報社廣告部門承諾不再跟進報道,但要簽訂廣告或其他合作合同,向企業收取費用。但在廣告部門向采編部門提出要求時,往往會遭到拒絕,繼續刊登相關企業的負麵信息,導致客戶流失,影響了報社的收入,21 世紀傳媒公司還為此召開過董事會。正是由於兩部門之間的矛盾,21世紀經濟報道在廣告合作方麵一直做得不是很好,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21世紀網的改版。
據《京華時報》報道,沈顥的變化也是始於2008年左右,那也正是沈出任21世紀傳媒公司CEO的年份。沈顥經常跟著廣告人員去拜訪大客戶。同時,沈顥開始允許金融線的記者做活動、辦論壇,雖然是由經營部門組織,但拉讚助、請人都是由記者出麵。
從2011年起,為了協調內部矛盾,沈顥指示由21世紀網單獨負責IPO企業的經營。《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了IPO企業的負麵新聞後,如果企業找過來,經營由21世紀網統一負責,但收入由兩方分成,報紙分六成,網站分四成。但雙方仍然因由誰報道這類新聞產生矛盾,此後,沈顥再次指示由21世紀網全權負責IPO企業的報道和經營。
報道中還稱,沈顥為員工製定相應的業務指標直接同工資掛鉤。沈顥給劉冬製定的考核指標是70%的上市企業要與21傳媒合作,即用錢換取21世紀報係的“沉默權”。
對此,沈顥的說法是,當時這種非法的模式在媒體圈內已經不是什麽秘密,他隻是讓劉冬、周斌等人利用負麵新聞和“有償不聞”的方式拉合作客戶,賺取合作費,這樣可以賺取更多的合作費用。
劉冬還供述到,2014年初北京千龍網因為新聞敲詐出事後,劉冬、周斌、莫寶泉等人和沈顥說起此事,請示是不是暫停一下負麵報道和“有償不聞”的經營方式,沈顥指示,不要有顧慮,大膽去做,一定要完成指標。劉冬說,沈顥當時隻要求杜絕個人進行新聞敲詐,並不認為公司的整體策略有問題。
沉默的代價
2014年9月25日下午2點,沈顥被警方帶走。同日,南方報業集團黨委會決定免去沈灝21世紀報係總編一職。同時被抓的還有21傳媒集團總經理陳東陽等人。早在9月12日,21世紀傳媒下屬的另一個媒體《理財周報》,包括其發行人夏日在內的多名負責人被警方帶走。
經警方查處,21世紀網主要涉案兩方麵:一是通過負麵新聞逼迫企業支付合作費用;二是收取企業的‘保護費’,承諾不對其進行負麵報道。
警方還透露,在擔任21世紀報係發行人和21世紀傳媒總裁期間,沈顥利用職務便利,在財務報銷、下屬公司注冊地選定等諸多環節存在涉嫌犯罪行為,目前查證的涉案金額累計達100餘萬元人民幣。
2014年11月20日,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顥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在檢察機關的批捕罪名中,沈顥領導下的《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理財周報》3家媒體及8家運營公司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犯罪;同時,沈顥還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個人犯罪。
此前媒體的報道還顯示,2012年上海新文化(42.000, 0.00, 0.00%)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的預披露階段,上海潤言公關公司有人找到該公司負責人,拿出一份報價單,稱可以幫忙聯係在一些財經媒體上做廣告,其中《21世紀經濟報道》上做文章或廣告,報價35萬,《理財周報》的報價也有十幾萬,做完廣告就可以保護企業。
這位負責人說,價格離譜是一個方麵,此外,公關公司人員還在報價單後麵附上《21世紀經濟報道》曾經做過負麵報道的幾家企業名單,稱這些企業就是由於沒做廣告,被該報社刊登負麵報道,影響了上市。在之後的討價還價中,公關公司多次提到,如果不做廣告,就有可能被做負麵報道,“這完全是一種敲詐”。但為了息事寧人,最後新文化公司仍然通過潤言公司在一些媒體上做了廣告,其中21世紀網隻登了兩條廣告,而理財周報則為“無具體表現形式”。
《2014反商業賄賂報告》中指出,無論是利用負麵新聞還是利用有償沉默謀取經濟利益,都是對媒體社會公器的玷汙,是一種犯罪行為。在沈灝執掌21世紀報係期間,通過犯罪行為牟利成為最重要的盈利模式。媒體對市場經濟發展的監督作用巨大,然而沈灝等人利用其優勢地位非法牟利,不僅違背媒體人的職業道德,而且嚴重違背公平競爭原則,極大地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
試圖以“打擦邊球”的方式來模糊自己行為性質的“21世紀帝國”,也隻是欺騙了自己,最終沒能逃脫法律的製裁。
“我知道,那些我仍然相信的力量,終有一天,將帶領我穿越贖罪的火海抵達真實的初心。”這是沈顥留給所有從業者的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