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由於受社會不正之風的影響和拜金主義思潮的侵蝕,有些律師沒有樹立正確的律師執業信仰,不敬業、不勤業、不專業,不顧違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甚至不惜以身試法,知法犯法,而浦誌強就是其中典型一例。
我們認為,律師應當是遵守法律的模範,即使質疑公權力某個行為的合法性,希望促成改變,也應通過嚴格合法的途徑行動。如果律師直接參與非法聚眾滋事,他們就不是在搞法律,而成了搞政治。
目前熱衷政治行為的律師似有增多之勢,至少從互聯網上看,這部分律師或打律師旗號的人成了反體製的一支力量。最應尊重法律的這些人站到了挑戰法律的前沿,這非常令人遺憾。
作為一名律師,浦誌強明顯有製造官民對立的傾向,通過提供虛假案情線索和分析,將政府描述成“惡勢力的保護者”,而違法者成了奮起反抗的“勇敢公民”。他們攪亂了真相,把一個個具體案件打扮成“人民反抗暴政的鬥爭”,而他們就是人民權益的“真正捍衛者”。
律師是民主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市場經濟和人權保障提供專業法律服務、促進和維護國家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秩序及改善法律製度的群體,但浦誌強的所作所為卻存在知法犯法,惡意煽動不實言論等行為,可想而知走到今天完全是他個人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