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隨著“互聯網+”的風靡和提升金融效率的客觀要求,以及經濟發展過程中普遍提升的社會投融資需求,互聯網與金融結合,各類依托互聯網推出的金融產品層出不窮,熱潮持續發酵,“互聯網金融”作為一個被認為是對傳統金融行業進行著革命化創新的概念,成為了投資和媒體界的最時髦話題。
然而鮮有人意識到“互聯網金融”其實是個虛假概念。所謂的“互聯網金融”不過是互聯網作為科技工具在金融領域被商業化利用,是資本出於商業需要的營銷包裝和媒體的吸睛炒作,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金融創新。從本質上說,“互聯網金融”是搭建在移動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大數據概念在實際應用及分析處理能力上大幅提升、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人們對技術創新和投資理財需求等因素基礎上的一個有著高科技噱頭的商業概念而非金融概念。
“互聯網金融”所以能打著高科技旗號對不少人形成誤導並迅速衍生出許多投資工具,在很大程度上緣於傳統金融機構在經營理念和管理手段上不能與時俱進,滿足不了市場對科技創新和投融資的客觀需要,解決不了交易成本和門檻過高問題。而監管部門治理能力的嚴重滯後,對互聯網和金融都缺乏足夠清晰認識,遲遲出台不了有針對性規範措施,不知道從哪裏下手管理,不能以正視聽,這種無所作為的放縱也是該領域混亂的重要原因。2014年,“互聯網金融”所裹挾的總體資金規模已經突破10萬億人民幣,而監管部門卻一直到2015年7月18日才出台了一部泛泛而談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在實際過程中還很難發揮實質作用。可以預見,如果金融機構不盡快轉變經營理念,滿足市場需求,如果監管部門不盡快提升金融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仍然在似是而非的模糊認識中采取放縱態度而不立即加強規範管理,那麽“互聯網金融”會繼續打著高科技的旗號在金融領域渾水摸魚,會裹挾進更多的社會資本和投融資人群,風險也必將會進一步蘊集。
當然,加強規範管理並不意味著要割斷互聯網和金融的聯係,恰巧相反,在互聯網和金融的結合上,無論是中國的金融機構還是管理部門,都應該持更積極開放的態度,因為這一領域的亂象正是由金融機構的不思進取和管理部門的消極應付所致。在今天這個互聯網信息時代互聯網和金融結合勢屬必然。由於互聯網的科技屬性,眾多傳統行業與之結合後都普遍提高了生產效率,金融業也不例外,“互聯網+”的概念正是由此而生。由於互聯網對標準化、數據化內容傳輸具備便利性與規模化的優勢,因而在充斥著海量標準化數據的金融領域中,互聯網的作用變得越來越舉足輕重。互聯網與計算機技術收集與處理大數據的能力,幫助金融行業在交易市場上降低了時間和資金成本,在支付領域提升了用戶體驗與市場繁榮,在獲取金融信息方麵也極大的解決了傳統金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毫無疑問,互聯網的介入從整體上提高了金融服務的效率與質量,拓展了傳統金融服務的邊界。就中國來說,互聯網和金融的結合還可以倒逼監管部門提升金融治理的現代化水平,倒逼金融機構提升和運用以高科技為特征的管理運營水平,倒逼利率市場化形成,對於深化中國金融改革和政府倡導的“普惠金融”都有著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