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國家取消部分低價藥最高零售價,初衷是提升藥企生產低價藥食物積極性、減輕患者使用高價藥的負擔。“鬆綁”五個月來,記者走訪 廣州市內各大醫院、社區醫院和連鎖企業了解到,“鬆綁”過後低價藥價格應聲上漲,漲價少則幾倍,多的達上百倍。醫院藥房采購人員喊“采購難”,想買一種 藥,藥廠報價貴的不敢選,報價便宜的又搶不到。患者也有了新煩惱,以前花50元可以買到三種藥,現在隻能買兩種甚至一種了。
采購員
改走大媽路線砍價秒殺藥品
左 一個計算器,右手一個鼠標,這是廣州一社區醫院藥劑科醫生黎琳(化名)現在工作的“標配”。一旦發現單價很低的藥品,黎琳快速按兩下計算器對比一下價格, 決定要不要點擊購進。她每天上班的狀態是,盯著辦公電腦屏幕“買買買”和“秒下單”,快速做采購方案,呈領導批示。
回想起來,6月1日前黎琳采購藥品時要輕鬆一些。那時“政府平台已經跟藥企談好了藥品價格。我們有需要就上平台挑,藥挑好了再選擇配送公司,就坐等收藥了。”
為鼓勵藥企生產低價藥的積極性,減輕患者使用高價藥的負擔,今年6月1日起,國家取消280種低價西藥和250種低價中成藥中1100多個劑型的最高零售價,並提出生產企業可在西藥費用日均不超3元、中成藥日均費用不超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價。
黎 琳苦歎,自從低價藥變“海鮮價”後,她的工作作風改走“大媽”路線,一上班抱著電腦盯藥。“你看,複合維生素B價格在0.04元一粒到0.15元一粒不 等。”在廣東省藥品電子交易平台上,僅複合維生素B就有13家企業報價,黎琳要找出價格便宜且質量有保證的。“不急著進藥就再看幾天,如撿到便宜的就買 了,不行就隻能硬啃高價。”
搶到藥簽了合同也可能斷供
政府為低價藥“鬆綁”後,廣東省藥品電子交易平台上的藥品商紛紛跑去參與議價。“原來是統一價格的,現在不一樣了。隔一條馬路的兩家醫院,進購藥品遇到的情況都會不一樣。”在廣州一家三甲醫院負責藥品采購工作的羅僑(化名)表示。
但 最讓醫院藥房頭痛的是,即便是搶到便宜的藥品,簽合同後還可能會出現沒有藥品供應的情況。“以複合維生素B為例,100粒的漲到15或16元一瓶。我們找 到10元以下一瓶的,合同已經簽了四五個,但最後都供不了貨。”羅僑說,49.99元一盒的肯定有貨,但是原來這種藥隻需要3到5元一盒。
當然,偶爾也有拒簽、主動降價情況的出現。如救命藥地高辛,今年上半年曾斷供,一盒價格由10餘元漲到72元。隻要遇上有貨,醫院都搶著買進。“結果企業拒簽,把價格降到了30元一盒,我覺得像中彩票一樣。”黎琳說。
患者
藥盒包裝變了,憂效果打折扣
低 價藥漲價,對基藥施行零加成銷售的社區醫院表示最難做。有社區醫院醫生說,“社區醫院的藥價是出了名的便宜,來看病拿藥的也以慢病老人家為主。藥變貴,老 人家很敏感的。原來50元可以開三個藥,現在隻能開兩個或者一個了。”搶藥時若發現原來的藥漲價了,藥房就隻能換藥廠,找便宜的藥。因此,“很多時候老人 家說,藥盒的樣子不一樣了,尤其是降壓藥。他們要醫生給回原來那個樣子的藥給他們吃。”對此,社區醫院醫生很難向患者解釋清楚。
這一情 況,荔灣區芳村的王女士就遇到過。她七十多歲的母親有高血壓,原來在石圍塘社區醫院開倍他樂克降壓藥。從6月1日以來,她再去幫母親開藥時,發現藥品盒和 包裝都換了,醫院解釋說,原來那個廠的藥漲價厲害,為患者經濟考慮,換了一個便宜一點的。“雖然是同一種藥,可是不同廠家生產的,老人家心理上老是覺得效 果沒有原來的好,硬要我們去找回原來的藥。”王女士表示。
原來吃幾顆藥,現在要吃一把
藥品漲價的影響 發酵到患者身上,還出現了一些無奈的情況。讓家住康王路的梁伯哭笑不得的是,以前吃過的消炎利膽片,“原來一天要吃幾顆,(由於換了不同廠家的藥)現在要 吃一把了。”梁伯現在吃消炎利膽片的量是一日三次,每次12顆,“再加上其他一些慢病的藥,感覺把藥當飯吃了。”他表示,這樣吃法,心理負擔很重。
隨 後,記者在其開藥的社區醫院了解到,以前該社區采購的是萬年青生產的、每粒含量為0.52克的消炎利膽片(100粒一盒),現在該藥漲到了55元一盒。醫 院出於減輕患者經濟壓力的考慮,隻能改買其他藥廠的產品。“現在換白雲山的消炎利膽片,每粒含量0.26克,100粒才10元。病人吃藥的顆數翻倍但藥量 不變,價格還比原來藥廠的藥便宜。”社區醫院藥房科的負責人解釋,這就是原來吃6顆藥的病人換藥後得吃12顆藥的原因。
有藥品器械企業負責人表示,實行議價後,低價藥漲價,醫療單位一方麵很無奈地改變進藥方案,另一方麵,由於患者沒有參與複雜的購藥過程,他們很難逐一和患者解釋清楚。
專家
隻為幫患者省錢就換藥廠不夠妥當
原 中國醫院協會副秘書長、香港艾力彼醫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莊一強博士表示,政府取消低價藥限價,並不意味著低價藥完全進入市場自由競爭,而是屬於“壟斷性競 爭”,自然會導致藥品價格越競爭越漲的現象。對於醫院出於“藥價上漲”的考慮幫患者換藥廠的現象,他個人認為,不應單從患者的經濟角度考慮,更應從臨床的 角度考慮。“同一種藥,具體到患者的身上,療效還是各有不同的。”他認為,應尊重一些患者的藥物依從性;藥品確實漲價了,應與患者解釋清楚;醫院選藥械應 以不損害患者利益為原則。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朱恒鵬表示,藥廠漲價,隻要沒有超過國家規定的漲幅範圍則屬於合理。醫院不應因為漲價而擅自換藥和藥廠。如果藥廠漲價太猛,可以通過政府提供的投訴渠道申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