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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舉報法官違法 法院投訴其違規

(2015-07-29 19:29:28)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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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協稱,司法機關對於律師的成見依舊存在,他們並不把律師作為整個司法體製內的專業人士 圖/南山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post_2626088_1.html/
 

律師界對於執業環境普遍感到不滿意,律師與法官的關係,或過於緊密,或過於緊張


 

屢次投訴法院的李蘇濱,這一次成為北京昌平區法院的投訴對象。


 

2月26日,他所在的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接到北京市律協的處分決定書:該所被“公開譴責”,律所主任李勁鬆被“通報批評”。律協還建議司法行政機關對該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去年6月,昌平法院向北京市律協投訴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指其開具的公函以“本所副主任”表明李蘇濱身份,盡管有的特別標注“李蘇濱因辦理轉所手續,證照正在辦理中”。但法院認為,李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律師,容易“誤導當事人,誤導公眾”,建議律協對憶通所進行查處。


 

2007年1月,李蘇濱曾直接寫信給全國人大常委會,舉報昌平法院和北京一中院的四個法官“把國家公權力私有化、把法院流氓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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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法院的投訴,李蘇濱視其為報複。他對律協的處理結果感到“意外”。目前,憶通事務所已經準備向律協提起複查要求。


 

律師:“被投訴是一種光榮”


 

北京律協查明,憶通所在3個案件中,指派“非律師”李蘇濱承接訴訟案件,參與庭審。這三個案件的當事人均為北京太平家園的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


 

據記者了解,“二李”(李蘇濱和李勁鬆)共同代理了太平家園係列案件將近20場官司,多在昌平法院審理。太平家園業主在維權中,多人被雇凶打傷,震驚全國。“二李”的特別之處,按他們自己的說法是敢於較真。他們要求法院收到訴狀和證據必須開收條,複印庭審記錄,他們在筆錄上簽名時曾在上麵直接寫上自己的抗議之詞。李蘇濱每去立案,必帶著書,以隨時駁斥類似“法律規定是規定,我們院有我們的規定”的借口。


 

而被“二李”較真最多的對象,恰恰是昌平法院審理這些案子的一些法官。“二李”曾數次以法官違反公平公正原則、“涉嫌與原告官商勾結”為由,當庭要求法官回避,更多次向法院紀檢部門舉報投訴該院法官的“違法行為”,並在互聯網上寫文抨擊。


 

“認真點不是壞事。有灰塵,總得有人拿掃把出來打掃打掃。”李勁鬆說。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李蘇濱還曾向昌平區發改委舉報昌平法院複印費亂收費,法院最終被責令調整收費標準,由原來的每張2元(A4紙)調到0.4元。


 

按照李蘇濱的說法,他的一切較真的行為,都是要“為中國的律師殺出一條血路”。


 

投訴舉報掌握著裁決權的法官,一般的律師不會輕易為之。李蘇濱說,投訴舉報法官純屬迫不得已,對法官進行有效監督,法院作為最後的司法底線才不至於潰敗。


 

事實上,昌平法院最開始是向北京市司法局發了一份內容相似的司法建議書。此後,投訴件由司法局轉交律協處理。


 

律協將法院稱為“投訴人”,昌平法院研究室主任陶誌蓉也覺得怪怪的。“有點原告被告的味道,一般我們是發函或者司法建議書,是反映情況,是一種通報。律協按自己的程序辦,也不能說不對。可能各個行業有自己的不同規則。”


 

“法院不使用暴力手段,而是以受害者的平等身份進行投訴,這是一個進步。”憶通所主任李勁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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