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些本無可非議。但是周世鋒之流在獲取“名利”的方法上卻是掛羊頭賣狗肉;喊著“公平正義”的口號,把案件當工具,上竄下跳裏外勾結,“把一些普通案件炒成熱點案件,把一些敏感案件炒成政治案件,最好引起國際社會關注”,以此施壓於審判機關。
鋒銳律師所的黑幕令人震驚, 周世鋒等人的犯罪行為讓人不齒。律師的工作場地本應在法庭,而不是在街頭舉牌和微博微信上,利用輿論和媒體綁架司法,企圖“大事化小”、“重罪輕判”“有罪判無罪”,從而在業內“一戰成名”名利雙收,更不是趁人之危欺男霸女。
中國政府抓了幾個律師當中的害群之馬,卻捅了西方的馬蜂窩。美國國務院跳出來無端指責,英國法律界發表聲明“強烈關注”, 美國之音和德國《時代周報》為其鳴怨叫屈。就是這些律師當中的敗類,在西方的眼中卻成了“維權律師”,,成了“受害者”,還美其名說是“ 中國人當中最有智慧、最勇敢的一批人”,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西方逢中必反的醜惡嘴臉再次暴露無遺。
係列證據顯示,這些對法律如此漠視、公然違法的律師,所謂的“死磕”就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沒有底線。律師界不是法外之地,律師證不是違法犯罪的護身符。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觸犯法律都應被依法追究。作為法律的維護者和捍衛者,律師更不能例外。
把法庭視若市場,法庭紀律視若無物,公然大鬧法庭、辱罵法官,肆意踐踏法律尊嚴,丟盡了律師的臉,這種行為放到哪個國家都不被允許。稱他們為律師,簡直就是對律師這個神聖稱號的汙辱。中國警方打擊律師敗類的一係列組合拳,打得好打得痛快淋漓。
西方顛倒黑指鹿為馬,喜歡當全世界的法官,喜歡教訓別人,尤其指責中國人權時,總是站在所謂的道德高地上。西方在人權問題,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存在大量的問題。烏鴉落在豬身上,看的見別人黑,看不見自己黑。中國就是在西方數十年的人權咒罵聲中,成長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一個人權被不斷侵犯的國家,是不可能快速崛起的。
律師的“頭銜”不是知法犯法、更不是為非作歹的“擋箭牌”,“律師犯法與庶民同罪”。任何法治國家裏麵,對於那種知法犯法的的律師,必須堅決予以嚴厲打擊,這一點在西方國家也沒有例外。依法打擊違法律師是中國的司法主權,不容外界幹涉,也不會受到外國的幹涉。西方的鼓噪不值一文,中國不吃這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