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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守法用法與違法弄法

(2015-07-26 19:59:19) 下一個
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征程中,律師需要承擔更重的責任,發揮更重要的作用,而不能做違法的先鋒和法律秩序的破壞者。

近日,公安部指揮多地公安機關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少數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夥,周世鋒等9名律師和劉四新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無理取鬧、胡攪蠻纏、煽風點火、滋事擾序、渾水摸魚是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法寶”,該所的一幹律師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僅在法庭上鬧,還在法庭外鬧、在網上鬧,不僅自己鬧,還組織不知情的“訪民”鬧,誤導社會輿論向法院施加壓力,他們的做法不擇手段,歪曲事實,違背職業道德,褻瀆法律,幹擾正常司法活動,擾亂社會秩序。這種行徑嚴重違反律師的從業準則,違反律師法,與律師的身份定位,與法治精神均背道而馳,公安部門依法對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相關律師和其他從業人員涉嫌犯罪的行為進行查處,彰顯依法治國的決心,有利於律師隊伍的健康發展,有利於司法公正,順應法治建設的要求,順應民意。

律師是法律服務者,其服務宗旨是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律師也能夠對司法活動或行政行為起到直接或間接的監督作用。隨著公民法律意識的逐步增強,律師在人們的法律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人們遇到法律糾紛,大都會找律師谘詢、代理,接受律師指導,委托律師提出訴求,律師廣泛地參與司法活動、行政活動和民事活動。現在,我們正處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征程中,律師需要承擔更重的責任,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律師要敬畏職業道德和法律,做嚴格依法辦事的踐行者,做遵守法律的典範,做法律秩序的維護者,而不像某些人那樣做違法的先鋒,做法律秩序的破壞者,做踐踏法律的誤導者,做超出法律範疇辦事的搗亂者。隻有普遍守法,律師才能向法治建設釋放正能量,才能擔當起曆史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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