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維權”黑幕(央視報道截圖)
北京鋒銳律所主任、犯罪嫌疑人周世鋒(警方供圖)
“超級低俗屠夫”吳淦,負責去案件審理地製造影響給法院施壓(央視報道截屏)
黑龍江慶安、江西南昌、山東濰坊、河南鄭州、湖南長沙、湖北武漢……一係列熱點事件的現場,為何屢屢出現律師挑頭鬧事、眾多“訪民”舉牌滋事?一係列敏感案件的庭外,為何屢屢出現主審法官、主管官員被詆毀攻擊、人肉搜索?一係列案事件被炒熱的背後,為何總有一批人興風作浪,總有一隻惡意操縱之手若隱若現?
這些涉案律師到底幹了些什麽?一直是人們關心的話題。記者經過多日采訪發現,這些本應維護法律尊嚴的法律工作者,卻不顧當事人的利益,用庭內鬧庭、庭外“圍觀”等方式炒作辦案,借機出名漁利。此外,周世鋒還涉嫌行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犯罪事實】庭內擾序庭外滋事 幹擾正常司法活動
2015年4月,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審現場。
法院視頻資料顯示,庭審剛一開始,幾名辯護人就高聲叫喊起來。審判長多次要求遵守法庭紀律,但這幾名辯護人根本不聽,反而無理要求合議庭人員全體回避。他們不顧審判長、法警勸阻,繼續大吵大鬧,並公然辱罵包括審判長、法警在內的法院工作人員。其中的領頭者正是鋒銳律所的女律師王宇。她走出辯護席、帶頭叫罵,指著法警的鼻子大罵其是流氓、禽獸,將莊嚴的法庭變成了罵人、撒潑之地,使得庭審無法進行下去。
“這個案件已經開庭審理4次了。此前的三次庭審都是這樣,辯護人、被告人和家屬互相配合、擾亂法庭,鬧得不可開交。”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長焦玉玲說。
故意鬧庭、製造事端,讓自己被逐出法庭,刻意渲染悲情、營造“弱者”形象,然後進行一係列炒作,也是他們的另一“殺手鐧”。
2013年4月,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一起案件開庭前,辯護人、與王宇同為鋒銳律所律師的王全璋,與無律師執業資格的李某某到靖江市人民檢察院無理控告承辦人及主審法官。庭審中,王全璋以申請回避、捏造事實等方式幹擾庭審進程;未經法庭許可,擅自用“雲錄音”狀態的手機錄音、拍照,企圖傳到網上炒作。李某某未經允許,兩次擅自闖入審判區坐上辯護席。鑒於其行為違反法庭秩序且情節嚴重,王全璋被依法治安拘留。
庭外早有人做好準備,在網上迅速發起所謂“緊急營救王全璋律師”行動,煽動一批人在法院聚集鬧事。靖江法院領導及主審法官的電話被公布在網上,連續幾天被打爆。
另據警方查明,為了將案件炒熱,周世鋒還與“人民監督網”所謂“公民記者”朱某某相互勾連,借勢炒作;王宇、王全璋、吳淦等人頻頻接受境外媒體采訪,散布攻擊黨和政府、抹黑司法製度等負麵言論。
警方初步查明,自2012年7月以來,周世鋒等人先後組織策劃炒作了40餘起案事件,嚴重幹擾正常司法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把一些普通案件炒成熱點案件,把一些敏感案件炒成政治案件,最好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多名犯罪嫌疑人證實,鋒銳律所專挑敏感案件代理,如果案件不夠敏感、名氣不夠大,就想盡辦法炒熱、炒大。而代理所有這些案件必須經過周世鋒同意,否則無法開具介紹信。事實上,周世鋒對這些做法的後果十分清楚,還提醒“隨時會進去,要注意安全。”
犯罪嫌疑人翟岩民供述:“他們炒作每一個敏感事件,就是希望把事件炒大,炒大到老百姓上街,最後發生官民衝突,造成流血事件,最好國際社會介入。”翟岩民說,事件炒得越大,對他們律師越有利,他們可以提高代理案件的標的,並借此出名、引起國際社會關注。至於當事人的權益能否得到保障,他們並不在乎。這就是鋒銳律所炒作一係列所謂“維權”活動的真實目的。
【慣用伎倆】“死磕”“鬧庭”反複上演 衝擊法院審判秩序
“周世鋒在代理案件時,除了看代理費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沒有炒作點。”犯罪嫌疑人、鋒銳所律師黃力群供述,“周世鋒自稱律師界的宋江,專門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準則的‘死磕’律師,用違法的手段炒作代理的案件。他主動把這些人拉攏起來,給他們資助,讓他們覺得有強大的後盾。”
據辦案民警介紹,遇有敏感案事件,這些“死磕”律師在庭內、網上公開對抗法庭,並幕後指使挑頭滋事骨幹組織訪民在庭外、網下聲援滋事,內外呼應,相互借力,成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直接推動力。犯罪嫌疑人王宇就是鋒銳所眾多所謂“死磕”律師之一。
對於被判過刑坐過牢、以“死磕”著稱的女律師王宇,“她在律師行業有名氣,盡管名氣靠死磕、炒作來的,但是一說起王宇沒有不知道的。這樣無形中就把鋒銳律所和我的知名度抬上去了。如果鋒銳律所有大的疑難案件,讓她介入炒作,效果很好。”周世鋒說。
正是這個以“死磕”聞名的王宇,2010年8月,王宇在天津火車站因與他人發生糾紛,將一名年僅18歲的檢票員打傷至耳聾,被控故意傷害他人在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受審。王宇的辯護律師組織一批與案件不相幹的人員,頭戴白帽,在法院門口高呼口號、向法院施壓。
“我感觸最明顯的,就是這些律師並沒有把當事人的利益放的多重,更多的是放在街頭、放在我們門前,搞所謂的聲援,甚至與京津兩地的不法人員進行串聯,給法院施加壓力。”天津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王平說。天津鐵路運輸法院最終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被告人王宇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附帶民事訴訟賠償。
此前,早在代理江蘇範木根案件中,王宇在網上發帖故意歪曲案情,使得很多人盲從跟進。開庭時,法院前聚集了數百人“聲援”、圍觀;庭審中,王宇大鬧法庭,直至被當場帶離,然後在庭外跟“訪民”互動,一起打橫幅、高喊口號,引來更多人圍觀,甚至境外一些媒體也紛紛“聲援”,嚴重衝擊了司法機關的辦公辦案秩序。
2014年,鋒銳律所代理了鄂爾多斯一起涉及商標犯罪的案件。多名律師討論認為,從專業角度來講,該案最多可以提出輕罪辯護。但周世鋒為了能代理這個案件,卻提出做無罪辯護,並許諾如果不能把一半的犯罪嫌疑人“放”出來,就退回100萬元的代理費。代理過程中,周世鋒等人采取了抹黑主審法官、大鬧法庭、網絡炒作等慣用手法,沒想到法院仍然依法判決全部被告人有罪。
“當事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並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周世鋒至今也沒有退還代理費。”該所一同出庭的另一位律師透露,周世鋒還對沒有與法庭對著幹、沒有大鬧法庭、沒有支持他觀點的同案律師破口大罵。
山東諸城徐某某被法院以貪汙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徐某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前,其家人賈某某找到北京鋒銳律所的劉建軍,請他幫忙“翻案”。在劉建軍的策劃下,一場關於該案的研討會在北京召開,會上有人提出要“給法院施加點壓力”。劉建軍便找到翟岩民,由翟岩民聯係了10多名“訪民”前往濰坊,在法院門口舉牌、打橫幅、喊口號,導致大量群眾圍觀、交通嚴重堵塞。
“開研討會花了7萬元,請人圍觀花了1萬元,事還辦砸了,人也被抓進來了。”賈某某追悔莫及,“真不該聽信劉建軍他們的主意”。
“由於周世鋒等人的‘鬧庭’、炒作,多個案件庭審無法進行,簡單案件也要反複開庭審理。”據深受王宇、王全璋等人“鬧庭”困擾的沈陽、天津、河南等地法院的法官指出,這些人就是為了拖延案件審理,向法院施壓,企圖“大事化小”、“重罪輕判”、“有罪判無罪”,從而顯出鋒銳律所的“能量”和“本事”,在業內“一戰成名”。
【維權黑幕】勾結“推手”“訪民” 網上網下恣意炒作
警方查明,在多起敏感案事件中“衝鋒在前”的“超級低俗屠夫”吳淦,是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專門聘任的行政助理。他雖然不是律師,但在所裏“地位”特殊,月薪過萬還有專門的“活動經費”,深受周世鋒倚重,直接參與該所的重要決策。
2015年1月,受周世鋒派遣,謝遠東前往雲南大理代理一起案件。為他同行“助陣”的,還有該所行政助理、網名為“超級低俗屠夫”的吳淦。
“當時我就知道吳淦去了肯定要鬧事。”謝遠東說,他們去大理之前已分好工,兩人各幹各的。吳淦製造影響給法院施壓,讓謝遠東在代理案件時獲得便利。
據介紹,吳淦等人開著一輛車在法院門口不停兜圈,法院保安被迫讓其車輛進入,吳淦等人又開著車在法院院內來回轉,並高喊著法院院長的名字。
吳淦就此向周世鋒作了匯報,周世鋒讚許“很好”。
在鋒銳律所代理的多起案件中,吳淦均參與了炒作。他一方麵在法庭外打橫幅、拉標語、高聲叫罵,製造社會影響,另一方麵在網上發動網民“人肉搜索”主審法官或有關領導,發布舉報、投訴的帖子進行“圍剿”。
“律師幹律師的,屠夫幹屠夫的,這樣配合才好。”周世鋒供述,“盡管吳淦不是律師,但能起到律師不能起的作用。屠夫名氣大,他是鄧玉嬌案件的操盤手,一聽吳淦來了,相關單位就會重視。”
2015年5月,黑龍江發生“慶安事件”。民警依規合法開槍,為何被炒成“槍殺訪民”?
犯罪嫌疑人翟岩民、吳淦、劉星給出了答案:這都是他們“維權圈”裏的人幹的。事件一發生,“維權”律師就在微信裏建立了“慶安事件維權群”,並發布“徐純合是訪民”“警察開槍是領導指使”的“內幕”。“警察槍殺訪民”的謠言在網上迅速擴散。謝某某等6名律師在慶安火車站打橫幅,並與徐純合的母親簽訂代理書。看到媒體報道當地領導去慰問開槍民警,律師唐某某提議對該領導進行人肉搜索,發現問題後繼續炒作、給政府施壓。
重要推手、網民“超級低俗屠夫”吳淦緊隨出場,“懸賞10萬元征集慶安事件的現場視頻”。短短數日內,慶安事件越炒越熱。翟岩民組織協調各地“訪民”,分5批次前往慶安“聲援”。參與“聲援”的都可領600元的酬勞。有的人被拘留期滿後,翟岩民設宴為“慶安的勇士們”慶功。“從我2013年進入這個圈子,隻要國內發生一些敏感事件,他們就按這種固定的模式和流程進行炒作。”翟岩民說。王宇、吳淦等人還煽動數百名網民到法院門前圍觀。一些訪民在現場因擾序被拘後,一些律師再以給這些訪民做代理為名炒作,持續形成輿論熱點,升級為境內外關注的熱點事件。
據多名涉及此案的“訪民”表示,他們之所以跑到各地參與這麽多熱點事件的“圍觀”,就是有錢才過去的,現在知道被利用了,感到十分後悔。
今年59歲的河北保定人李成立並不是訪民,而是當地醫院的臨時工。“慶安”事件發生後,他在微信上看到有人說募捐的事,去圍觀的話還可以有錢,他就去慶安參加圍觀。由於他覺得錢可能沒給夠,隨後又到山東濰坊與劉星等人一起“圍觀”、“聲援”與自己本無關係的徐某某案件,現場就被警方控製。
“其實我們不知道為誰在維權,更不知道維的是什麽權。”訪民劉星承認,他當時跟著到處瞎跑就是想到沒去過的地方轉轉,“像長沙等地方我從來沒去過,就當遊玩一樣”。現在劉星意識到自己被利用了,“把前後的事串起來一想,我就是被人當槍使,就是別人的子彈,稀裏糊塗當了這麽多年的炮灰。”
【悔罪醒悟】“死磕”蠻幹踐踏法治 喪失律師職業道德
“我認罪,希望能給我一個機會。”“在律所方麵確實有違法之處,這是毋庸置疑的;在具體行為中確實有違法甚至犯罪行為,錯誤是相當嚴重的。”
犯罪嫌疑人、北京市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認罪懺悔。
連日來,該案的多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深刻反思,認為自己的行為嚴重破壞了法律實施,更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平正義。曾經在周世鋒的授意下炒作案件、幹擾司法的黃力群、翟岩民、吳淦、劉星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如今深表悔意,認識到了所謂“維權”活動對社會的嚴重危害——
“我被周世鋒給騙了,他利用了我曾在國家機關工作的身份,為他自己抬高身價、招攬生意。我成了他的招牌和工具。”黃力群供述,周世鋒不但慫恿他提前退休,而且幾次設套,不告知案情卻讓他去代理敏感案件,並安排記者采訪他,“把我當成槍使。”
犯罪嫌疑人、鋒銳律所實習律師謝遠東供述:“鋒銳律所文有劉四新,武有‘屠夫’吳淦,還有王宇、王全璋等一批‘戰將’。他們在庭內罔顧法律事實,不遵守法庭紀律;在庭外,不管大案小案、大事小事,總能鬧出動靜。”
犯罪嫌疑人翟岩民說:“我們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嚴重的社會混亂;錯誤引導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讓他們對政府產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參與進來;給其他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機會,達到他們醜化政府形象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覺得對於律師而言,要利用法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絕不能像鋒銳所那樣,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的手段,嚴重破壞了法治建設,與公平正義背道而馳。”“不管你有什麽訴求,都要在法治的軌道內進行。真的不能再去炒作一些敏感事件,不能去宣揚一些負麵的東西,我們必須烘托出社會的正能量。”
犯罪嫌疑人謝遠東說:“我們的表現在很大程度上喪失了律師的職業倫理。我們應該把當事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放在第一位,而不能通過吸引眼球、吸引關注來達到個人目的。”
“我們的行為不是正常的律師執業途徑。不管是從事法律業務還是做一個公民,不管遇到出現什麽問題,都應該通過合法的渠道來解決。”犯罪嫌疑人劉四新說,“一味的蠻幹、‘死磕’,不利於推進全麵依法治國,反而會成為依法治國的雜音和消極不利因素,還會被境外惡意利用。”
目前,周世鋒、劉四新、黃力群、王宇、王全璋、包龍軍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另據警方披露,周世鋒等人涉嫌其他嚴重違法犯罪。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深度評論】依法懲處極少數違法律師彰顯中國依法治國決心
數據顯示,中國目前有執業律師27萬多人,律師事務所規模已達2.2萬多家。
近日,公安部指揮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夥,9名律師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依法懲處違法律師,體現了中國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心。西方一些政要、媒體以及國內一些人卻把依法辦案描述為‘針對律師群體’‘大規模打壓、抓捕維權人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進喜指出,“這種說法罔顧事實,毫無道理。”
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哪怕有輕微的違法,也會影響到人們對法治的信心和信任。”王進喜認為,“律師的言論不能夠損害公平審判。因為這涉及到案件當事人的利益,涉及到公眾對案件的認知,涉及到是否會影響法院判決,在國外是受到嚴格規製的。
雖有少數律師知法犯法,但近年來律師群體的先進典型人物更是不斷湧現,如長期致力於未成年人和農民工權益保護的佟麗華律師,舍棄城市生活和高薪水工作、毅然選擇紮根西部做法律援助誌願者的律師馬蘭等,以及更多兢兢業業、全力依法維護當事人權益的優秀律師。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東認為,中國律師隊伍的主流是好的,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依法治國推進過程中,律師的作用越來越重要,是衡量一個國家民主法治的進程的標誌。當然,律師這個群體還應自身不斷完善,維護自身權益,更好地履行義務。”陳衛東說。
應該看到,保障律師依法執業,中國司法機關一直在路上。今年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做工作報告時表示,2015年要出台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措施,加快律師服務平台建設,為律師履職提供便利,更好地發揮律師作用,促進公正司法。
最高法今年1月份在深圳設立的第一巡回法庭,已開始率先嚐試建立法官與律師的良性互動機製。法庭在辦公區設立法官律師會談室,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每次會談法官或輔助人員必須至少有2個人,會談全程錄音錄像。
“律師群體是社會主義法治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承載了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爭議的公益義務和重要社會責任。”北京市華策律師事務所主任溫新明表示,正在穩步推進的司法體製已就律師職業作出頂層設計,將有利於律師在司法活動中更好地發揮自身作用。
“律師是立法活動的建言者,是司法公正的踐行者,更是依法治國的參與者。”全國政協委員、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施傑說,“實踐證明,一名律師需要紮實的專業知識、堅定的職業操守和較高的政治素養。我們堅信,在法治中國的建設道路上,中國律師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