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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律師違法已有章可循 繼續完善刑事辯護製度

(2015-07-16 18:55:26) 下一個
國務院新聞辦於2014年11月5日10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司法部副部長張蘇軍介紹推進司法行政體製改革的相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記者]我們都注意到四中全會決定對律師工作作出了很多部署,想問張部長,司法部將如何具體落實這些要求?

   

  [張蘇軍]你這個感覺是很對的,我們剛才說了,《決定》中間涉及了司法行政工作直接的、間接的有30多項,但是其實最多的還是涉及到關於律師工作。所以,應該說對於我們下一步律師工作的改革發展,將起到很好的指導和推進作用。現在我們國家的律師製度發展得比較好,目前已經有近26萬律師,而且每年以平均2萬多人的速度增長,特別是一些大型所,已經有近千人的規模,能夠承接一些綜合性的律師服務的項目,比如說境外上市,一些大型的投資合作,一些涉外的談判等等,都需要組團才能完成,小所是沒法完成的,這些大型所我們也是初步形成了一部分。目前,包括專職律師、兼職律師、公司律師、公職律師、法律援助律師、軍隊律師多種類、多功能的職業律師的體係已經形成。 2013年全國律師共擔任了法律顧問45萬多家,辦理的訴訟案件250多萬件,非訴訟的法律事務近81萬多件,為經濟社會的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的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進法治國家建設,都作出了積極的貢獻。黨的十八大以後,我們司法部積極落實中央關於律師製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紮實推進律師製度改革,應該說取得了一些階段性的成果,製定了加強律師職業道德的意見,製定了律師職業道德的基本準則,印發了關於加強律師隊伍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見。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修訂已經完成,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定修訂已經完成。同時,完善了律師執業的保障機製,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正在研究製定關於律師刑事辯護的規定,進一步完善刑事辯護製度,切實保障司法人權。

   

  四中全會將法律服務和律師工作擺在比較重要的突出的位置上,把法律服務體係建設作為法治體係建設的重要內容,把法律服務隊伍作為法治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工作和律師隊伍的建設,剛才說了,是在四中全會中間涉及到我們司法部的職能和業務,表述最多,大段的論述,出現的次數最多,出現的文字最多,出現的篇幅最大,《決定》涉及律師工作改革發展的方方麵麵,我們初步把它理了一下,大體有這些方麵:一是完善律師執業保障機製。二是建立申訴案件律師代理製度。三是嚴格規範律師與司法人員的接觸、交往行為,防止利益輸送。四是加強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嚴格執行懲戒製度。五是加強律師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職業道德建設和業務素質建設。六是發展律師服務業,強化涉外法律服務。七是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結構合理、優勢互補的律師隊伍,明確他們的法律地位,理順管理體製。還有建立從律師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製度;律師積極參加法律顧問隊伍,保證法律顧問發揮作用;建立完備的法律服務體係,統籌城鄉區域的法律服務資源,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建設等內容。應該說,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律師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對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律師工作,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我們對這麽多的工作,一個是在進一步學習、進一步消化,同時司法部為了落實四中全會的這些要求,正在抓緊研究製定關於全麵深化律師製度改革的意見,對於全麵深化律師製度改革進行謀劃。

   

  我們在製定的改革意見中間,對於該試點的,我們也安排先行試點,條件成熟以後再逐步推開。有的需要修改法律的,我們就積極推動修改法律,做到改革於法有據,這也是總書記的要求。需要貫徹落實的,條件比較成熟的,我們就抓緊製定一些配套的措施,細化工作要求。總的一句話,我們通過各種措施,來積極地落實四中全會中間關於律師改革發展的要求,不斷地完善我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製度。謝謝你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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