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公安部揭開“維權”事件黑幕

(2015-07-16 18:42:50) 下一個
人民日報記者 黃慶暢 新華社記者 鄒偉
 
黑龍江慶安、江西南昌、山東濰坊、河南鄭州、湖南長沙、湖北武漢……一係列熱點事件的現場,為何屢屢出現律師挑頭鬧事、眾多“訪民”舉牌滋事?一係列敏感案件的庭外,為何屢屢出現主審法官、主管官員被詆毀攻擊、人肉搜索?一係列案事件被炒熱的背後,為何總有一批人興風作浪,總有一隻惡意操縱之手若隱若現?
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揮下,經北京、天津、黑龍江、山東、福建等多地公安機關縝密偵查,日前,備受關注的翟岩民、吳淦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進展——根據犯罪嫌疑人的進一步供述和更多的案件線索指向,公安部部署指揮北京等地公安機關集中行動,摧毀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自2012年7月以來先後組織策劃炒作40餘起敏感案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重大犯罪團夥。至此,一個由“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組織嚴密、人數眾多、分工精細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麵,其以“維權”“正義”“公益”為名、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之實、企圖達到不可告人目的的種種黑幕也隨之揭開。
犯罪嫌疑人翟岩民策劃“訪民”滋事被刑拘,曾參與慶安槍擊案。
◎組織嚴密形成體係 勾連滋事分工精細
今年5月,黑龍江發生“慶安事件”。民警依規合法開槍,為何被炒成“槍殺訪民”?
犯罪嫌疑人翟岩民、吳淦、劉星給出了答案:這都是他們“維權圈”裏的人幹的。他們的供述展現出慶安事件迅速發酵成一起全國性輿論事件的脈絡——“維權”律師挑頭起事、推手策劃組織、“訪民”圍觀滋事。
“這些‘維權’律師是‘圈’裏的核心,也是最先衝出來的人。律師謝某某第一個提出要炒作慶安事件。”翟岩民供述。
事件一發生,“維權”律師就在微信裏建立了“慶安事件維權群”, 並發布“徐純合是訪民”“警察開槍是領導指使”的“內幕”。“警察槍殺訪民”的謠言在網上迅速擴散。謝某某等6名律師在慶安火車站打橫幅,並與徐純合的母親簽訂代理書。看到媒體報道當地領導去慰問開槍民警,律師唐某某提議對該領導進行人肉搜索,發現問題後繼續炒作、給政府施壓。
重要推手、網民“超級低俗屠夫”吳淦緊隨出場,“懸賞10萬元征集慶安事件的現場視頻”。翟岩民介紹,吳淦在炒作熱點敏感事件方麵很敢幹,在“圈”裏“名氣非常大”。“訪民”劉星給翟岩民打電話問要不要組織人去“聲援”。翟岩民給吳淦打電話,吳淦說暫時還不需要,要讓律師先把事件炒熱了,才需要大批“訪民”去炒作和“聲援”。
短短數日內,慶安事件越炒越熱。翟岩民組織協調各地“訪民”,分5批次前往慶安“聲援”。參與“聲援”的山東“訪民”李某某證實,自己在慶安火車站舉牌,還領到了600元的“酬勞”。她和其他“訪民”被當地公安機關治安拘留,拘留期滿回京後,翟岩民專門設宴為“慶安的勇士們”慶功。
“從我2013年進入這個圈子,隻要國內發生一些敏感事件,他們就按這種固定的模式和流程進行炒作。”翟岩民說。“維權”律師經常在微信群裏發某個敏感事件的視頻或照片,以及一些極具煽動性的看法。如果事件沒有炒起來,“維權”律師就會直接到現場去。這時,就會有一些人組織“訪民”,打著追求事實真相的幌子去現場“聲援”,以此引起社會關注和熱議。
犯罪嫌疑人所稱的“維權圈”究竟是怎樣的?警方查明,“維權圈”大體分為三個層級:組織核心層,包括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行政助理劉四新、律師黃力群等人;策劃行動層,包括律師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吳淦、翟岩民、包龍軍等人;跟風參與層,包括劉星、李某某等“訪民”。
辦案民警介紹,除了“維權”律師、推手、“訪民”,“維權圈”裏還有其他角色——專人負責拍攝現場情況,第一時間發到微信裏;專人進行整理,發到境外網站。隨後,一些網絡大V進行評論、轉發,從而給當地政府造成強大的輿論壓力。
“聲援”活動的資金從何而來?翟岩民、劉星等人供述:每次有聲援活動的時候,他們會在網上募捐,有時也會得到境外資助。各地的訪民誰想去聲援,都能得到一些報酬和補助。“有些活動,律師群體也會給我們一些錢,我會把錢分給去參加聲援活動的人,自己留下一部分。”翟岩民說。
這麽大的群體,如何聯係並保持行動一致?警方查明,他們一方麵定期組織聚會、聚餐,交流“經驗心得”,商討行動計劃;另一方麵,通過微信、QQ群和“電報”等即時通訊工具溝通聯絡,進行煽動策劃、開展業務培訓。類似的群有很多,有的以熱點事件命名,有的以行動目標命名,有的以共同利益命名。
“‘電報’主要用於組織串聯,裏麵的言論基本都是攻擊黨和政府的。”翟岩民供述,“我們在裏麵策劃、組織各種聲援活動,可以設定時間刪除圖片和文字,就是不想讓政府知道。”
人稱“老道”、曾被公安機關多次處罰的“訪民”劉星交代了通過“電報”等方式與翟岩民聯係的情況,並承認翟岩民給他介紹了很多律師朋友。劉星還交代,在翟岩民的策劃下,他組織“訪民”到案件現場,通過靜坐、喊口號、舉標語、打橫幅等方式,先後參與炒作湖南律師謝陽狀告司法行政機關等近10起敏感案事件。
“在我們‘維權圈’裏,把訪民都稱為公民,因為說訪民不好聽。”翟岩民交代,圈子裏的絕大多數人都是對現實不滿、對政府不滿,經常借助一些事件發泄、滋事,並宣揚“以被拘留為榮”。
◎借助“熱點”炒作煽動 網上網下興風作浪
警方查明,在多起敏感案事件中“衝鋒在前”的“超級低俗屠夫”吳淦,是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專門聘任的行政助理。他雖然不是律師,但在所裏“地位”特殊,月薪過萬還有專門的“活動經費”,深受周世鋒的倚重,直接參與該所的重要決策。
“吳淦曾經發起聲援山東曲阜薛某某案件、黑龍江建三江事件和鄭州十人被拘事件。吳淦毫無法律背景,周世鋒就是為了利用吳淦的名氣提高鋒銳所的名氣和影響力,同時也獲得更多的案源和財源。”翟岩民認為,周世鋒看中的,正是吳淦什麽事情都敢幹,並且點子多,行為足夠吸引眼球。
據介紹,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熱點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讓不明真相的群眾和網民跟進,煽動對政府的不滿情緒,是鋒銳所一貫推崇的做法。
“周世鋒在代理案件時,除了看代理費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沒有炒作點。”犯罪嫌疑人、鋒銳所律師黃力群供述,“周世鋒自稱律師界的宋江,專門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準則的‘死磕’律師,用違法的手段炒作代理的案件。他主動把這些人拉攏起來,給他們資助,讓他們覺得有強大的後盾。”
辦案民警介紹,遇有敏感案事件,這些“死磕”律師在庭內、網上公開對抗法庭,並幕後指使挑頭滋事骨幹組織訪民在庭外、網下聲援滋事,內外呼應,相互借力,成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直接推動力。
犯罪嫌疑人王宇就是鋒銳所眾多所謂“死磕”律師之一。據了解,王宇不僅被質疑律師執業履曆造假和“吃空餉”,還曾於2008年12月在天津與鐵路工作人員發生糾紛,將18歲的張某某打傷致其耳聾,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出獄後,她熱衷於插手炒作敏感案事件。例如,在代理蘇州範木根案件中,她在網上發帖故意歪曲案情,使得很多人盲從跟進。開庭時,法院前就聚集了數百人“聲援”、圍觀;庭審中,王宇大鬧法庭,直至被當場帶離,然後在庭外跟“訪民”互動,一起打橫幅、喊口號,引來更多人圍觀、製造影響。
“鋒銳律師事務所的許多律師和工作人員的風格就像吳淦。劉四新是刑滿釋放人員,沒有律師證,對我國現行體製非常痛恨;王宇多次大鬧法庭和看守所;王全璋連整句話都說不清楚,表達能力很差,但什麽案子都敢接。”翟岩民供述。
對於鋒銳所律師代理炒作案件的做法,多名犯罪嫌疑人將其描述為“新、奇、特”:
新,就是要有新思路,讓律師不要像以往那樣按照法律程序走。“在公安機關聽警察的,在法庭聽法官的,他們說什麽是什麽、不敢反抗,那樣是不行的。要強勢一些,不要聽他們的,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周世鋒曾這樣告訴翟岩民。
奇,就是能請到一些像吳淦這樣的“奇人”。發揮這種人“敢衝敢打”的“特長”,做出一些常人做不出的事。比如,吳淦曾經把一女幹部頭像貼在裸體模特模型上,在網上直播“每日一睡”;也曾在法院門口給某高院領導“設靈堂”。
特,就是用一些特別的方式,例如,在網上網下聲援炒作圍觀他們代理的案件;舉報、投訴主審法官、辦案民警和當地官員,號召網民對他們人肉搜索,給他們施壓;組織案件當事人、親友以及不相幹的人圍攻政法機關,以此向政法機關施壓,達到在正常法律製度內無法達到的代理效果。
“鋒銳律師事務所代理、炒作過多起敏感案件。”黃力群說。周世鋒經常教唆律師在代理案件中故意挑事,這些律師回北京時,周世鋒還會安排人員拿著鮮花去接站,並公然表揚這些律師幹得好。
◎各懷鬼胎揚名獲利 製造混亂另有所圖
那麽,這些“維權”律師、推手和“訪民”在一次次“維權”炒作中能獲取什麽好處?他們這樣做是否還有更深層的目的?
黃力群、翟岩民、吳淦、劉星等人供述,他們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製造社會混亂。這種炒作模式之下,每一個環節的參與者都有利可圖——
對於律師而言,本身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他們介入後使得事件、案件的關注度更高,造成的社會影響更大,律師也會因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果能代理還能掙代理費。
對於律所裏的非律師人員,例如吳淦,“在炒作敏感事件中,既提高了名氣,擴大了影響力,而且在每次募捐中借機斂財,落下了不少錢。”又如,負責向境外網站發“聲援”新聞的人員,“他們發完東西署自己的名字,那些網站的人會找到他們,給他們錢。”
對於“訪民”而言,盡管與這些敏感事件沒有關係,但他們參與其中,首先能夠借機讓自身訴求得到律師的援助;其次,能夠引起自己家鄉政府的關注,對於解決自身訴求有利;同時,還能得到一些經濟方麵的利益,除了差旅費實報實銷之外,還能得到數百元的補助,如果被拘留還有“拘留補貼”。
對於翟岩民這樣的推手而言,每參與一起敏感案事件,能領到少則數百元、多則數千元的“補貼”,在“圈”內的名氣也越來越大。“我感覺很好,因為我沒有收入,既可以賺錢,又可以得到別人特別是訪民的尊重。”
對於律所而言,炒作是揚名獲利的“捷徑”。經過一係列熱點案事件的炒作,鋒銳所名聲大振、財源廣進。正如周世鋒所言,用法律框架內的方法很難打贏一些官司,就是要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贏得官司,讓其他人都看到鋒銳所在這方麵的本事。
連日來,黃力群、翟岩民、吳淦、劉星等人對自己的涉嫌嚴重犯罪行為進行了深刻反思,並認識到了所謂“維權”活動對社會的嚴重危害——
“我被周世鋒給騙了,他利用了我曾在國家機關工作的身份,為他自己抬高身價、招攬生意。我成了他的招牌和工具。”黃力群供述,周世鋒不但慫恿他提前退休,而且幾次設套,不告知案情卻讓他去代理敏感案件,並安排記者采訪他,“把我當成槍使”。
“我們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嚴重的社會混亂;錯誤引導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讓他們對政府產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參與進來;給其他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機會,達到他們醜化政府形象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翟岩民說。
“我覺得對於律師而言,要利用法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絕不能像鋒銳所那樣,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的手段,嚴重破壞了法治建設,與公平正義背道而馳。”翟岩民說。“不管你有什麽訴求,都要在法治的軌道內進行。真的不能再去炒作一些敏感事件,不能去宣揚一些負麵的東西,我們必須烘托出社會的正能量。”
目前,周世鋒、劉四新、黃力群、王宇、王全璋、包龍軍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另據警方披露,周世鋒等人涉嫌其他嚴重違法犯罪。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