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確認戴耀廷違規收「黑金」
(2015-03-26 18: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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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鄭伊莎)「佔中三醜」之一、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的「神秘捐款」一事,令人擔心「黑金」湧入學界。港大校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有關事件的調查報告。不過,校委會在會後突然宣布有關報告為「中期報告」,並期望審核委員會盡快提交「最終報告」。據了解,報告確認戴耀廷的有關捐款無依既定程序處理,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卻照單全收,兩筆捐給文學院的款項的最終用途亦與原意不同,做法不合適,但報告無提及會否處分戴、陳二人。有教育界人士則指,若發現有過失就不能「放生」,並促請港大嚴正處理事件。
戴耀廷於2013/14年度間,向港大不同部門作出四筆共145萬元的「神秘捐款」,事件早前經一堆外洩密件揭發,令香港社會各界譁然。其後,港大將事件交由審核委員會去調查。委員會昨日向校務委員會提交報告,校委會因此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有關的調查報告。
討論近3小時 突變「中期報告」
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在會議開始前表示,是否處分戴耀廷,將交由校委會全體決定。是次會議於昨日下午5時半開始,經過2個多小時的討論,梁智鴻於晚上8時半左右突然向傳媒宣布,校委會接受有關報告為「中期報告」,並期望審核委員會盡快提交「最終報告」。被問及2個多小時的討論環繞什麼內容、報告初步有何結論、為何要再提交「最終報告」等,港大均沒有交代。
「亂用」兩捐款 無提處分戴陳
據外流消息表示,報告確認其中有涉及戴耀廷的「神秘捐款」無依既定程序處理,但當時的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卻照單全收,未有指出問題。報告也指出有兩筆捐給文學院的款項,最終用途與原意不同,做法不合適。至於會否處分失職的戴、陳二人,報告則無提及。
涉用作民研 未批先入票存不當
香港電台昨晚則引述報告內容指,有關捐款人通過戴耀廷捐款給法律學院的款項是用在指定用途,但其餘部分捐款用作請人到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工作,則非用在指定用途,民研計劃未經批準就先行入票,存在不當。
有港大校務委員向本報記者表示,委員會認為要再深入了解事件,而在特別會議上,委員意見略有分歧。據了解,部分委員認為,報告應列明是否有人要為事件負責,所以隻接受是次報告為「中期報告」。
雖然有傳報告已指出「神秘捐款」不按程序,但戴耀廷昨日回應傳媒查詢時稱,「不覺得整件事上有什麼明顯的問題」,又指對自己「有信心」,也不擔心事件會令他失去教席。不過,他聲言,校委會將報告定性為「中期報告」像是在拖延事件,看不見能有什麼重大的新發現,似乎不欲校方再深入調查。
陳捷貴:倘證據足 應受處分
港大教職員協會會長陳捷貴昨晚在接受本報訪問時估計,這反映報告發現戴耀廷在收取捐款的程序存有不少問題,值得深究及跟進調查,要待「最終報告」出爐,才交由校委會討論。由於有關事件備受社會關注,並強調無論「最終報告」有何發現,校方都應公布報告的重點或整份報告。
他強調,一旦「最終報告」提出足夠資料及證據,證明戴耀廷及陳文敏有違反程序,校委會就要決定處分細節,「如果未夠料,但問題值得關注,大學就有需要成立紀律聆訊委員會或專案小組進一步調查。」
陳捷貴表示,戴耀廷身為法律學院副教授,不應收取捐款及作與大學無關的用途,即使其違規情況未至於「人頭落地」,但如有不依程序,就應受處分,更不排除當中的違規或要負上刑事責任。
鍾樹根:恐涉政治利益輸送須嚴查
身兼港大校董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鍾樹根認為,戴耀廷處理匿名捐款事件對港大的打擊不容忽視,其做法或涉及政治利益輸送,以達到政治目的,情況嚴重,校方絕不能「放生」。他促請校方要嚴正處理事件。
張民炳:「最終報告」須向公眾交代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指出,校委會必須根據報告作出嚴謹及公平的判斷,「如果報告提出戴耀廷或陳文敏有違規,就絕對不能『放生』他們。」他強調,無論委員會何時完成「最終報告」,港大作為受公帑資助的大學,受社會監察,故有責任將報告內容全麵公開,向公眾清晰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