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稅務局呼籲民眾不要用免稅的退休金賬戶買黃金並藏在家裏或者其他安全的地方。不過,美國法律並沒有規定退休金買黃金不合法。
美國稅務局的這份聲明是對近期大量在網絡和收音機裏出現的類似Hartford Gold Group這樣的黃金公司發布的廣告所作出的回應。
這些公司建議投資者不要把退休金投入動蕩的股市,而是買入黃金存放在任何他們覺得安心的地方。
目前,對於美國對退休金可以買入的資產類別規定的比較模糊。
比如,退休金賬戶禁止投資收藏品如古董、寶石、藝術品和酒類;但是可以投資金銀鉑製成的硬幣和條狀物。
美國稅務局可能從投資實物黃金比較複雜而且非常昂貴等方麵說服投資者放棄投資黃金。
比如富達集團將向買入黃金的投資者收取資產總價值的2.9%作為費用,出售的時候還要再收取2%的費用,而在儲藏期間每季度還要收取0.125%的儲藏費。
而且,將黃金藏在家裏,可能並不符合稅法要求。
然而,支持將黃金儲藏在家裏的人士認為,如果投資者以有限公司的形式使用退休金賬戶購買黃金,就可以合法的儲藏在家裏了。
不過,以公司這樣的形式在家中持有黃金成本也是很高昂。首先設立這樣的公司就需要支付400-1200美元的費用。
而且,之前還沒有過通過設立公司用退休金賬戶買入黃金再存在家裏這樣的合法先例,因此投資者需要注意這樣操作的風險。
貴金屬分析師Nick Giambruno警告稱,美國政府仍可能沒收普通人私藏的黃金。我不認為這種恐懼是毫無依據的。美國政府糟糕的財政狀況隻能越來越差。
回顧曆史,美國政府就曾有過將民眾資產沒收的先例。
1933年4月5日,美國總統羅斯福頒布6102條國家緊急安全法,他宣布美國公民私藏黃金為非法。
這條法令強迫美國人以極低的“官方價格”向政府出售黃金。如果他們拒絕,美國政府可以進行巨額罰款:10000美元罰款(相當於今天18萬美元),或者最長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