璿的時間與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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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愛》63丨 最愛 (附朗讀版)

(2019-01-25 08:32:26) 下一個

黑色的發,一簇簇掉落下來,好似已經厭倦了巢穴的小鳥,急切想要離開舊地,去尋找新的出路,卻一不留神栽到了硬邦邦的地板上。

 

趙曉曼站在一旁,除了理發師,她即將成為見證石玲變成短發姑娘的第一人。

 

長而飄逸的黑發一直是石玲最自以為傲的美麗標簽,她最愛的人也因此經常喚她作長發公主。每次她依偎在他懷裏,他總是溫柔的用指尖穿過她如瀑布般的發絲,輕輕的撫摸她的臉、她的肩、她的背…… 發裏還殘存著他的呢喃,但她已經決定要放下了。

 

“還可以再短一點。” 石玲望著鏡子,冷靜的指揮著,好像剪去的是別人的發。她終於明白她深愛著的是一個徹頭徹尾都不屬於她的人,這一次,她心甘情願的選擇放棄。無論有多難,她都必須走出這一步,她要學著把藺晨妥善的安放到心中的某個角落,永遠記得他卻再不去打擾他。

 

趙曉曼知道,此刻石玲的心裏必定是淚流成河。她看著鏡中異常平靜的石玲,和落了滿地的黑發,沒忍住的眼淚,嘩嘩的奔流出來,這些淚水不隻是為了石玲,也為了自己。那個曾經與石玲一樣喜歡粉紅色的自己;那個曾經與石玲一樣因為想愛不能愛而剪去了長發的自己;那個與石玲一樣因為成長、蛻變而痛不欲生的自己......

 

藺晨失蹤的第三十天,也就是八月的第三個周五,上午趙曉曼陪著石玲剪短了頭發,下午她們又一起到聖貝尼涅大教堂幫忙布置,為周六的大鍾琴交流活動作準備。那是四月份時,趙曉曼就報了名要參加的。

 

布置會場的任務結束後,大家在後院有一個聚餐,這還是她們從馬賽回來後第一次參加集體活動。暑假即將結束,新的學期又將開始,她們必須振作起來。

 

藺晨依舊杳無音訊,但生活的步伐並未因此停歇,無論多麽艱難,都隻能繼續向前。

 

餐後,趙曉曼和石玲決定爬上鍾樓去看大鍾琴和黃昏裏的城市。

 

去往鍾樓的那175級台階,兩人都走的特別慢。

對趙曉曼來說,這裏的每一級台階都能將她帶回過去;

而對石玲來說,這裏的每一級台階都在帶著她走向新的生活。

 

久違的鍾聲又響了起來,石玲與第一次來到鍾樓時的趙曉曼一樣,一眼就喜歡上了這個壯觀的大鍾琴。因為有彈鋼琴的基礎,石玲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門道,她終於知道了那年趙曉曼生日時從教堂裏傳出的“生日快樂”是如何被演奏的。

 

石玲坐到琴椅中央,抬起雙手握住把手,吸了口氣,調整了一下情緒,隨之響起的是一曲氣勢恢宏的《歡樂頌》。這鍾聲裏透著她對過去的追憶與不舍,也充滿著她對未來的向往,充滿著她迎接新生活的勇氣。

 

那鍾聲時而低沉、時而沸騰;時而壓抑、時而激昂;時而悲愴、時而歡欣;時而和諧寧詳、時而狂風暴雨...... 這一曲即興而起的《歡樂頌》就如同沒有彩排機會的人生,悲喜交替、愛恨交織,那傾盡全力的演繹過程中經曆的歡喜與感動、痛苦與成長、悔恨與醒悟便是人生最大的收獲。

 

西麵天空中的彩霞,透過鍾樓長長的窄窗暈染著那六十三口大大小小的鍾。被《歡樂頌》喚醒的灰塵精靈,在滴著血的夕陽中舞動、飛揚。

 

"我想去找他。"趙曉曼緊緊的抓著鍾樓外露台邊的石頭圍牆,這念頭已經不止一次的出現過,“我想去突尼斯找他。”

 

“你不能意氣用事!”與趙曉曼並排站在露台上的石玲緊張的一把抓住了她的一隻胳膊,“現在突尼斯那麽危險,郵輪都不停靠了,你怎麽能去呢?”

 

“盡管他是在恐怖襲擊中失蹤的,大家都認為凶多吉少,但我不甘心就這麽等著,這一次,自信的等待是不會管用的。”

 

“萬一他已經在回來的路上,你如果走了,他回來見不到你,不是又要擔心你嗎?” 石玲故意裝的很樂觀,說的好像藺晨明天就會回來一樣。

 

“你真的也這麽想嗎?我每次這麽想時總感覺這是在為自己的懦弱找借口。” 趙曉曼感到欣慰,“我們曾經那麽幸運,這一次會不會又是命運的一個考驗?隻要我堅持住,不放棄,命運就會把他還給我。”

 

“嗯!有可能,不過再等等吧!至少等突尼斯的狀況好一點。現在無論你做什麽,都必須先考慮自己的安全,就算是為了他!” 石玲可不想趙曉曼去冒這個險,她趕緊轉移了話題,“你還是繼續寫小說吧!我可等著看呢!”

 

“能寫的都寫完了,童年的往事也加進去了,現在在等結局。” 趙曉曼覺得石玲說的有理,決定再等等。這種時候,有個人在旁邊一起想事情確實比獨自一人鑽牛角尖強。

 

“你小說裏這些情節、對白是怎麽寫出來的?難道是百分百的真實還原嗎?”

 

“當然不可能做到百分百還原,我又不是攝像機。不過我越寫越覺得,這些情節不是我靠記憶、靠想象寫出來的,而是他們自己生長出來的。你畫畫的時候會有這種感覺嗎?”

 

“有,我也有過這種感覺。前幾天給你畫肖像時,在我腦海裏,那畫麵好像已經為自己選好了角度與顏色,我隻不過是負責動動筆把畫麵呈現出來。”

 

“沒錯,就是這種感覺。”被人理解的感覺真好!

 

“那你這兩天在寫什麽?昨晚我都睡醒一覺了,你還沒停。”

 

“我在寫一個關於初戀的故事。”

 

“真沒想到,你也會寫這麽幼稚的題材。” 石玲習慣性的用手去捋頭發,可惜長發已經沒了,手到耳際隻能空落下來。

 

“誰沒幼稚過呢?” 趙曉曼看見石玲的習慣動作落了空,卻裝作沒看見。她以前也經曆過這樣的小尷尬,她知道石玲的新生活已經開始,舊習慣遲早會被新習慣代替,她對她有信心。

 

“是啊,不經曆過幼稚,又怎麽知道幼稚是什麽呢?”

 

“第一次失戀時,我以為離開那個人,就會活不下去呢,是不是很幼稚?”

 

“前陣子我還這麽想呢。” 石玲有些不好意思。

 

“會好起來的。” 趙曉曼說著用右手緊握住石玲的左手。

 

“那你寫初戀,是想告訴讀者什麽呢?是應該珍惜初戀,念念不忘?還是該勇於斷離舍,大步向前?”

 

“我記得有人說過,小說並不是要提供一個答案,我很讚同。小說隻是展現每個人眼中不同的世界與人生和對它們的思考。人生充滿了矛盾與悖論,哪有什麽標準答案?”

 

“那你能告訴我,他是你的最愛嗎?” 石玲趁熱打鐵,這是她最想知道的。

 

“以前,我不確定。但現在,他是我的最愛,毋庸置疑。”

 

“為什麽?為什麽現在才確定?”

 

“因為他消失不見,極有可能再不會回來。”

 

“這與最愛有什麽關係?”

 

“你以後會懂的。” 趙曉曼對著石玲露出了一個很有信心的笑容。

 

“你快說吧!你不告訴我,我會睡不著覺的。”

 

“有點長,我發短信給你吧,你拿手機出來看。這段話我寫在了小說裏。”

 

“人注定要離開最心愛的人,或主動背離,或被動失去,或者從未得到。那些能牢牢攥在手心裏的,終究要變成飯粘子,變成蚊子血,終究會變得與最愛無關,無論男女。

 

最愛始終隻與未得到和已失去有關。“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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