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IV_TR, list 11 diagnostic classes of substance abuse:
咖啡因沒有被DSM-IV_TR 列入。
大麻吸食過量, 肯定有很大的副作用, 無需置疑;很多東西過量,都會有副作用。
但是吸食大麻導致的disorder比起有些opioid use disorder 要輕;我曾經有個病人要我給他開dilaudid alternative use with Tylenol #4 for pain; Codeine and Hydromorphone both are known as opioid (narcotic) analgesic。 我沒有給他開; 他竟然威脅我說, 你不開, 我就假裝摔倒在你的辦公室地上; 哈哈, 很可笑吧!
2,
根據對於中樞神經係統的作用方式, 娛樂性藥物一般可分為四類:
Depressants:鎮靜劑;譬如:酒精; 而被列為毒品的鎮靜劑則包括鴉片,嗎啡,海洛因,巴比妥,和氟地西泮(FM2)等。
Stimulants:興奮劑;譬如咖啡因和尼古丁;而被列為毒品的興奮劑則包括可卡因,安非他命,和搖頭丸 (MDMA) 等。
Hallucinogens:致幻劑;角酸二乙酰胺(LSD),仙人球毒堿(Mescaline)和裸頭草堿(Psilocybin,也就是毒蘑菇)等。
Cannabis:大麻;
3,
其實呢,大麻overdose很罕見,While rare, a marijuana overdose is still possible in some cases. 譬如: 大麻過量的症狀和體征可能包括:
極度焦慮或驚恐發作。
精神病反應,其中個體會失去與現實的接觸或變得偏執,有時似幻覺,妄想或喪失個人identity。
減少可能導致傷害甚至死亡的判斷,感知和協調。
心率加快,胸痛或心髒病發作。
不可控製的搖晃或癲癇發作。
膚色蒼白。
反應遲鈍。
頭痛突然出現高血壓。
4,
大麻很少出現戒斷症狀,雖然有些人報告出現肌肉酸痛,出汗,焦慮和震顫等戒斷症狀,but no clinically significant withdrawal syndrome is identified;
大麻是否應該在法律上被歸為毒品,其實爭議很大,正像大家在家坦討論的一樣;
“大麻被單獨劃為第四類,原因在於大麻對於中樞神經係統的作用方式非常複雜,對某些功能有興奮作用,對另一些功能又有抑製作用,同時還能致幻,但又沒有很強的成癮性和急性生理毒性,甚至還具有治病的能力,這就相當於同時具備前三類毒品的特性,且缺點卻沒那麽嚴重,這就是為什麽大麻是目前所有毒品當中定位最模糊的一種,很多人雖然讚同禁止在使用大麻後進行駕駛等行為、並嚴格限製吸食地點,但不應該全麵禁止、最嚴格的管製也不該比嗎啡嚴格——至少承認大麻有難以取代的醫療用途”此段引用自wikiw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