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90歲老華僑的苦難訴說
苦難老頭
我,90歲了。是一個可憐的在祖國被欺侮和損害的弱勢老華僑。我忍著,忍著這些苦,準備在不久見到馬克斯時向他申訴!但有的朋友說應該現在就說出來。對祖國社會有好處。華僑想知道。祖國廣大群眾要知道。這是祖國社會存在著的歪風邪氣。黨不是在整風運動中嗎?黨中央,習總書記要知道。他們會大力改正的。千萬別錯過了這個好機會!
但怎麽說呢?華僑老頭被氣得糊塗了!
過去都是憶苦思甜。現在我要憶甜思苦!
我們中華民族的老傳統老文化是優良的!特別在新中國建立以後。一切都欣欣向榮。我作為一個外科醫生,在首都北京努力學習為人民服務。由於從事專科早。得到了本市外院的很多會診手術機會,還有外省市請。甚至派飛機接。除了在北京日報發表一些有關科普文章外。在文化大革命前就在中華外科等雜誌發表了二十多篇文章。還有用英文向外發表的。受到了獎勵還上了早期的北京電視台。還成了外科雜誌的審稿員。
改革開放一開始。一個英國醫生朋友把這些文章的英文摘要送到了倫敦一家大醫院外科。竟使他們對我發生了興趣。意外的給我發來了邀請信。在領導的批準和鼓勵下1981年我就來到了英國。當時英國同事給我的評價是英文不夠好,但在臨床經驗和技術上可能還超過他們。這是實事求是的。他們是在條件良好的醫院裏成長。但病人病種不多。但我是在解放初期的困難條件下摩練煎熬出來的。經治的病人病種比他們多得多。不久就讓我就主治和手術。很快成了英國醫學會會員。不久我就考到了英國醫生全註冊證。這是全世界很多醫生到英國來爭取的。因為它在世界英聯邦國家,如加拿大,澳洲,印度等幾十個國家和香港等地區都是有効的醫師證。先後在兩家大醫院工作,還參加了腎移植手術組。也曾在一些知名私家醫院工作。我為了祖國的榮譽更是競競業業謹慎工作直到65歲英國法定年令退休。我對得起祖國。也受到我國駐英大使館的尊重。多少年來我都是大使館招待會的客人。
我是愛國愛黨的華僑。響應大使館的各種號召。到祖國投資是華僑的使命。我能力雖有限,1998年我還是在大使館秘書和上海僑委的幫助下在上海買了一個單元房。當時上海為了鼓勵還送兩個藍印戶口可從外地遷入。但我沒有這個需要。而是極有興趣的不惜工本化大錢裝修了這個三房一廳廚房和兩個衛生間儲物房等。配上了珍貴的紅木家具及各種精美貴重用品以滿足自己在祖國有了房的興奮!每年回國居住至少三個月和老朋友等聚會。其他時間空著。計劃著回國養老和葉落歸根。可惜一年年…十年過去了。我還沒有死!是老天爺照顧我讓我長壽嗎?不!是罰我,讓我受罪?也許是鍛煉我,讓我知道包括苦難在內的全部完美人生!
友人提出:“你的房每年空3/4時間,不是浪費嗎?找個房客還能貼補一奌管理費。”這就開始了我的魔難!
弟一個房客是金永福先生。住進不久就積欠房租不交,幾個月後就跑了。我聽從有關領導的意見請律師上告法院。不久吳律師告訴我“勝訴了!”但沒有賠一分錢房租?去年回國時。由吳律師協助去徐匯區法院辦“強製執行”手續。又一年多了,至今信息全無!我不知道法律和法院起什麽作用?什麽叫“法院強製執行”?吳律師的回信也沒有了!
弟二個房客潘宏先生就更可怕了。他是以信佛的富豪麵貌出現的。在我麵前大唱佛經歌。但我一回英國。他就擅自拆改我的房屋。盜竊我80%的家具和用品。用小部分送給門衛和清潔工。造成他已是房屋主人的假象。意圖吞沒我的房屋!他也不願退房。我要他退房時他不交大門鑰匙。弟二天還讓兒子來胡鬧敲詐!叫來101警察,報派出所及法院上告都得不到公平處理!
最後使我不得不廉價賣出房屋,逃回英國。以後隻好掦屍海外!
隻好無奈的把劫後剩餘物品和紀念品海運回英國。被騙高價托運。但30大件隻運到11件。另外19件不運來,還要敲詐更多銭!上告寶山工商局也無合理處理。
附上一些具體細節供參考:
1.尊敬的上海僑務主任同誌: 您好.
忍受了三個月的劫後難民生活的老華僑終得到了國內處的信.但真是失望和悲哀!看來亷價賣去房子是對的.老華僑葉落歸根的夢想破滅了.老骨頭隻好揚灰海外了.!
但對祖國和人民的無限深情和留戀,不得不講出真心話.
對國內處信中的一,二,三提供一些看法.供參考.
一.
1.總萛你們也承認了租房客潘宏先擅自把我們的物品交與保安和清潔工等事確有其事.那這是什麽動機和性質呢?不是侵占,侵權嗎?主人不在和不知的情況下拿走不是偷竊行為嗎?還不萛刑事案嗎?保護人民財產的公安部門還不該處理嗎?為什麼許多老百姓都憤怒的事公安反而不在乎呢?
2.家俱清單是中介提出和指導下寫成的.為什麼不找中介查證?提出的照片是真實的.上麵的人和物都是證據.90歲的徐國定老同誌就親自到僑辦作證.為什麽不找他(她)們一一作證?信不過他們嗎?這很容易做到.,但好像是不願意去聽證,認證和查證!為什麼?如果認為”不真實”,就應該反證.不能是非不分,真假不辦.馬馬虎虎,不負責任!
3.不經房主同意就擅自粉刷房子,拆去櫥房許多固定用品.以破舊危險的換取正常好用的.這應該嗎?合法嗎?這是一看就知道的固定事實.潘宏自己都認了.公安為什麽看不到?不提這個明顯的事實?
二. 對於所說公安已進行了”詳細的調查”的說法,應該說不是事實!一定要說有”調查”也應該說是片麵的,主觀的,歪曲事實的,很不詳細的!受害人是國外回來的兩個老華僑.三個月來過著吃飯桌子都沒有的難民生活.黑夜因床邊燈被偷使89歲老人跌倒在地.對老人是可以致命的!被盜竊現場是1號樓1203室.美好的陳設成了淒涼的景象.應該是調查,查證的主要對像和現場.但三個月中隻在2012.11.9日下午來了三個公安人員來家坐談了幾分鍾.不是來查證而是來調解說情的!開場就說“我們國家的人民素質不好.讓潘宏來向你道個謙,賠個禮吧.”我們感到非常突然和難受!我們從來沒有覺得祖國的父老兄弟姊妹素質低.更不應該把他們和盜賊相提並論!對一個盜竊犯不懲罰,不教育.對受害人不賠償,而是賠禮道歉就算了.也就是說句“對不起,謝謝你!”這是偉大祖國的法律?是我們社會的道德?我們不信.也決不同意!但這就是他們以後堅持不變自我維護的主意.使鐵證如山的事實變成了“無法認定的真實性!”我們隻信是十八大精神還沒有貫徹到這裏.這裏還有“官僚”的殘餘!雖然也讓我去派出所由文書作了個記錄.沒有人聽.他們在家時對各種盜竊證據視而不見.不問不聞.毫無現場查證的動作.為什麼會這樣?可以合理的懷疑也許有人被糖衣導彈打中了.因為盜竊犯是住在高級家庭別墅裏的富人.還到美國做大生意.
2.但他又把老年父母搬到這個出租房住.搬入前都換了舊家俱和危險物品讓老人用.不是有奌變態心理吧?當然這隻是道德問題.但也可作為法律的參考.
3.由於忍受不了長期的難民生活.安全又得不到保障.隻好亷價賣出了房子.犯罪現場無法長時間保存了.三次寫信並電話請求派專業人員到家查證認證.回應是不需要.但又對”真實性不能認同”!這科學嗎?公正嗎?這不是明顯的欺壓受害人,包庇盜竊犯嗎?這是犯法的!
三. 我們隻是海外歸來的弱勢老人.無力,無權讓他們“立案”.但我們是愛國愛黨的華僑.為了祖國法律的尊嚴,和社會正義的申張.我們即使住在海外也必定向社會和法院公訴.奮鬥到底.馬克思,孫中山不也是在海外革命嗎?當然現在更應該向國內有關部門反應.僑務政策必須落實.
希望你們再查和幫助.謝謝!
老華僑再次申訴 (過新年又加了一歲.老頭90,老太婆85.更加容易被欺侮了!)
2.上海市僑辦先生女士們:
感謝你們的來信和指導!當然要按你們的指導做.但我們身在海外不知道如何向上級公安反映.隻好再麻煩你們了.
部分公安的不作為也並不奇怪.我們的事在請教律師時他們就說,很多案子都是公安不管才找他們的!當然也是公安太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民警察愛人民”也就疲勞和麻木了!
2012年10月2日下午(我們從英國回來的弟二天)盜竊犯潘宏先生讓他的父母兒子來家訛詐,故意鬧事時,我們隻能請來了110警察處理.奇怪的是警員隻聽要求退房租的叫嚷.對我們提出的大量家具物品被盜竊的報告(當時還以為他們是搬走時順手牽羊給盜竊的. 後來才知道盜竊和以舊換好是在他父母搬進來前就完成了. 真奇怪! 不讓父母用現有的好的家具,而要他父母用壞的!) 不聞不問.對被盜現場的慘狀視而不見.不查不記.不明是非.各打五十大板,逼著我們退一半錢了事. 當時還有一位新加坡朋友王明校先生為我們去派出所三次說明情況.也不被重視!最後還與不到埸的盜竊犯潘宏通了電話聯係.搞得我們莫名其妙!
聽了律師建議.兩個年近90歲老人好不容易找到康健派出所報案.竟不被受理!支開了事!
2012年11月9日下午,三個警察(其中一個可能是首長.還是駕駛著他自己的私家車來的.)坐了幾分鍾. 他們不是來偵查的, 是來說情調解的! 說了四件事; 1. 事件我們已經了解了.東西已經拿不回來了. 2. 我們人民的素質太低. 3. 讓潘宏來向你陪禮道歉吧. 4. 由於我們不同意這樣解決.才帶我們到派出所簡單問話記錄.
我們很驚奇!他們是怎麽了解的?沒有和我們受害人談過話,沒有聽過受害人的申訴.在六個犯罪現場(房間)中隻到了一個(客廳)也沒有偵查,怎麽就了解了?這不是片麵和主覌嗎?!結論會正確嗎?
個別人的盜竊犯罪就說成祖國人民的素質低?這公正嗎?這不是對祖國人民的汙蔑嗎?!
盜竊了那麽多財物,不賠償,不懲罰,就“賠禮道歉”了事.這是祖國的法律嗎?是依法辦事嗎?
對我問話和記錄是在他們宣布處理以後.這不是“先判後審”嗎?也是“未審就判”嗎?. 可以這樣做嗎?問話為什麼不在事發現場?(已經在我家)可以邊問邊查證.而要到派出所做官樣文章!?他們對現場看都不看.不偵不察.更不用照像機記錄.這是警察辦案的方式和程序嗎?顯然他們早已主覌決定,一手遮天.排斥和拒絕接受一切證物和事實.來包庇罪犯!太可怕了!我們賣房時怕現場證物無法保存.三次請求派專聀人員來家查證和記錄證據.也是不理不睬.
老華僑回到祖國,80%財物被盜竊.突然成了劫後災民,連口熱水都沒有喝!更痛心的是投訴沒有人管.那麽多人證物證和劫掠現場沒有人查和記.罪案一目了然.清楚明白.不需要外國福爾摩斯.隻要中國的包公,包青天.清廉,愛民,正義,公正.不怕富貴權勢的執法人就行.當然,有人知道老華僑在這裏是暫時性的,不過三四個月.隻要不理不記,這些證據到時候就保存不了. 賣掉房子更是無據可有查了.就可以說”證據不足“刑事可以說成民事”.賍物可以說成“禮物”! 海外回來的弱勢老華僑有什麼辦法?!近90歲的老人已失去正常生活能力.是很容易被欺侮的!
但目睹和知道事件真相的樓代表邵寶娣(Tel. 54194569.星期五,六,日在家)和物業李經理和許多到過我家的人和照片都在.可以作證.實事求是,正義和真理是不會被蓋住的.
為了對安全失去信心,隻好亷價出賣房屋.許多看房客看到我們的悲慘情況都表示了同情和憤怒!要我們上訴上訪.甚至要我們找上海電視台郭亮和柏女士在電台公訴討論.我們怕社會影響不好,沒有這樣做.
許多幫我們賣房的房產公司中介也認為租賃合同內附家具清單是常事,沒有讓房客簽字是經辦中介張小華(Tel.. 13641973652. 電郵:wangtianhong8@yahoo.com.cn)的粗心大意和失聀.好在還有張小華女士的親筆補充字段,她是必須承認的.公安應讓中介認錯證實.不應讓房主負責.更不應讓盜竊犯借用來逃避罪責!
公安已經了解到罪犯用房主的家具物品送給門衛和清潔工的事實.是房主不知道的情況下做的。這不是侵權嗎? 什麽叫産權? 這是什麽社會?什麽主義? 這不是盜竊嗎?達到80%.還以壞換好.這不是刑事?還說是”民事”?對罪犯太仁慈了!不得不考慮有無糖衣導彈的作用?至少是在給這個住在別墅裏,又說到美國做生意的富豪罪犯“麵子”和照顧.也許認為他富有不會盜竊.應該學學罪犯心理學.一群無賴還想害我們,竟破壞了我們內部報警電話!!修電話工人可以證明. 這又是為什麼?犯罪動機是奇特的,多種多樣的.案情是很複雜的!
原來房子不是罪犯自己住,而是租給他的老年父母住的.(但父母又說他們是自己付房租的).為什麼不同住在寬大的別墅裏來共享天倫之樂?為什麼放著現成的好家具不用而要在老父母搬進來前盜竊了我的好家具還換上了舊家具甚至損壞和危險的氷箱和煤氣灶等?(氷箱上半部不起作用,食物易腐爛.煤氣爐一個爐頭燃燒不完全,對人體有毒害!)他還破壞租賃合同.擅自拆改廚房,粉刷房間.有用的廚櫃和儲存物品被盜竊了.原來精美的不同色彩的房間被粗糙的一個顏色醜化了.還騙他父母說我的東西都是“壞了”的!這是什麽心理?什麽行為?證據說明他是在有意虐待和坑害老人!為了正義,道德和維護老人的安全,我們不得不舉報.但請不要讓他的老父母知道.“可憐天下父母心!”讓他們心裏老想著有個好兒子來自我安慰吧!
可能我們的公安戰士都是好心.要給富有的罪犯麵子和出路. 都“和諧”萛了.但忘了正義,道德和法律!姑息養奸.不懲罸,不教育,對社會和祖國的危害有多大!他破壞了祖國的民生安定和投資環境!
希望公安部門能認真複查. 實事求是. 掃除官官相護壞作風.維護正義,道德和法律的尊嚴!
我們是在英國三十多年的愛國愛黨的老華僑.把祖國的榮譽看得比生命都重要.所以開始時有友人建議我們請英國領事館出麵幫助.但我們總以“家醜不可外揚”為原則沒有這樣做.多少年來我們也是中國駐英大使館招待會的客人.近幾年隻因太老行動不便才沒有去.但我們總是心懷祖國.但想不到這次回到祖國遭受大量盜竊竟得不到保護,反而受到歧視.傷心啊!!!
被迫害和歧視的老華僑多麽希望十八大精神能改變這些害人的舊作風啊!
90歲的老華僑哀求了!
2013年3月18日
本案有三大要點:
1,保護(包庇)富豪罪犯.
2.虐待老人(包括他的父母).
3.欺侮老華僑.
完全違反了黨紀, 國法和道德! 雖然隻是個人小事, 舉報的也隻是幾隻小蒼蠅. 但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 懇求監察領導同誌能在百忙中及時救助.
2013/6/20於英國倫敦
3.上海喜順物流有限公司
經理先生/女士:
我們是貴公司的顧客.王榮增和朱德全.英國藉老華僑.2013年1月31日經朋友鄭雷先生介紹貴公司田虎先生率領三個工人包括他的女兒來家包裝托運家庭用具衣被記念品等共30大件.講明門到門運到倫敦家中.運費包括兩邊海關及海陸運等一切費用在內總價24000元當天已先付一半(12000元人民幣)全部收貨時付另一半按當時匯率付給英鎊.約兩月運到.
我們回英後很久未見運到.經上海親屬催促後.直到2013年5月23日才收到英國CMI公司運到的11件.檢查物件有很多損壞.隻好等全部運到後再說.
驚訝和必須查問的是: 我們托運的是上海喜順公司.為什麼部分運到的是英國CMI公司?更重要的是30件怎麽變了11伴?還有19件那裏去了?是你們另外分批運來嗎?何時能到?已經超時很久了!
我們和友人過去在上海和香港都有過婁似海運.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情況.不得不懷疑是否有欺騙,盜竊等情況?破壞了我們間的合同也破壞了貴公司的名譽和商業信用!這是違法的!英國公司也很感奇怪!建議讓我們追查到底.希望貴公司趕快偵查.趕快運到我未收到的19大件.完成合同任務.
我們托運的物件很重要.雖然都是用過多年,但是很多是親友的禮物和世界旅遊的記念品.不但價值珍貴.更有我們的感情寄托!所以才化那麽多的運費.(是到我們家估價的五家公司中最高的.)如有損失,必須賠償!相信貴公司重視你們的顧客和業務責任.請立即妥善解決!
我們不知道田虎先生是貴公司的老板還是聀員?他的許多對本次運輸的做法和說法都很奇特和違反合同:
我們到英後很久不見運到.!我侄孫王斌催問他.他說要等我們同意付另一半錢時才運.王斌對他說不是合同寫著貨到給錢嗎?這才開始運.已晚了三個月.
五月中下旬才接到CMI公司到貨通知.讓我們去辦報海關等手續.不是說好門到門兩邊報關運費等全包了嗎?CMI公司說不知道.說明田虎已經違反了合同.而且上海喜順公司也變成CMI公司?我們隻好請他們報關付運費.但更重要的事是運到的隻有11件.我們托運的是30件啊.CMI說應在上海查明白.後來問田虎才說有6件因有食物要取出來後再運.為什麼田虎不早告訴我們呢?還有其他的十多件呢?如何完成合同運輸任務等一概不提.有什麼意圖?
在不停的多次聯係下田虎才提出貨都在他那裏.要我們再付他7500元退還貨物.不運了.這是合同上寫的嗎?這是貴公司還是田虎個人的條件?這合法嗎?這不是敲詐勒索嗎?
請貴公司盡快采取合理措施.完成合同任務.運來我們尚未收到的19件貨物.我們太老了.常希望你們照顧.不要走上法院.
謝謝!
附上貴公司托運單及英國送貨單印影件. 通訊處: 150 STAION ROAD
LONDON
問候 N3 2SG UK 英國
電郵:drrzwang@aliyun.com
顧客英國華僑(90歲85歲) 王榮增 朱德全 上
委托上海代理人 王斌 王偉 黃明校先生
電話: 014716033396 13817824238 13761000626
2013年8月22日於英國倫敦
4.付律師:
新年快樂!
謝謝你的email。這個結果似乎早有預感。上訴隻是一種願望。送一奌錢給律師和法院總是好事。希望正義能夠伸張,法律能夠維護!但實際很難如願!社會病根己很深!所謂積重難返!後悔的是上訴得太早了。應等待三中全會政改以後和整風運動取得成果以後。怎能希望在舊官僚中出現新事物呢?有人很忙,白天忙,晚上還要集體忙!那裏顧得上社會和小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秩序?我正在做著一個夢,是中國夢的一部分。有一天,互聯網和報紙上突然出現了一段興奮的消息。習總書記支持一個90歲的老人,過去響應大使館號召回國投資的愛國愛黨老華僑在國內受欺騙,欺侮,被盜竊,敲詐,並受到許多不公平的待遇!(要回了被騙失去的租房租金,後又被另一盜竊犯盜竊了各種貴重家具物品擅自改建租房,最後無奈賣出房屋運回剩餘物件和紀念品又被大量盜竊和敲詐反轉) 他糾正了法院不負責任的胡塗判決!懲罰了罪犯!扭轉了社會的歪風邪氣!人心大為挀奮!體現了整風運動的威力和實効!
當然這隻是個夢。但是許多人都在做著的一個中國夢。不久一定會實現的!
你也許還不知道。潘宏之前己有一個房客欺侮了我.他欠了幾個月的房租跑了。在房屋被迫賣出以後剩餘的物品紀念品用高價請一家物流公司遠回英國。又被騙,欺侮和敲詐了。30大件隻運來11件。19件不運還要敲我更多的錢!他們都看準了我老,90歲了。又住在國外看不到他們做壞事的特點。對我下手!又利用了公安派出所的官僚主義不作為。再加利用上富人能給的一奌好處和麵子等社會不良風氣就使正義公平沒有了。看看那份判決書那有一奌是非,公平和正義?都是在為罪犯解脫,敷衍,包庇,過關!和當初派出所做過的為罪犯賠禮調和但不賠償完全一致。我悲哀的不是一些個人財物的損失。而是祖國社會的公平,正義,道德已蕩然無存!基本安全已沒有保障。過去中國許多商店都寫出“童叟無欺”。但現在我聽到孩子有被挖了眼睛的,被放在洗衣機裏絞死的等等殘酷傳聞不斷。父母被兒女殘害,老人被虐待更時有所聞!這與我們祖國的崛起和富強多麽不相稱啊?!這決不能容忍!相信黨中央,習總書記一定會採取適當行動整頓的!我的中國夢會不斷做下去!
稍有遺憾的是你太文氣和客氣了。不能用原告原話來充分揭發潘宏的罪惡。
感謝正義的證人們的見義勇為,拔刀相助!
還在等待著正義和公平的老華僑 王榮增 朱德全 呻吟叫冤求救
3/1/2014於英國倫敦
寫那麽多是因為公安不理,法院不公,海運欺詐沒有人管。真是毛主席說過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隻好請群眾老百姓評判。希望黨和領導能看到。社會主義社會沒有安全,公平和正義行嗎?多打幾個小蒼蠅也是好事。好在不久我就會去見老祖宗馬克斯訴苦。就不知道他是否管得著?就隻能聽天由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