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您好
最近TSC針對party member 485申請發了一批RFE
有 一部分RFE,上麵直接寫了: you statement comes from a widely used template online,要求sworn statement 和evidence。但是evidence裏麵要求提供的退黨證明和黨認可你退黨的證據,根本無法獲得。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應對呢?
1)是不是隻剩下file i601一條路了?那什麽時候file,是越早越好麽?
2)party member是不是劇485的理由? 我看到移民法上說,隻要有美國籍直係親屬,都可以豁免拿到綠卡。是這樣的麽?
3)鑒於這樣的情況,關於party member的statement,能不能請8老師指點一下怎麽寫?
因為自己也馬上麵臨這樣的情況,非常焦慮,還請8老師多多指點!不勝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