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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至高境界, 便是迷死人不償命 (應用不分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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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男X

(2014-08-20 14:33:10) 下一個

在X處,親們請隨意填充“性”,“人”,“生”,“士”,甚至“寵”,或“權”。

其實我想說的是男人和女人之間的那點事。但是,我不能勇敢的寫下“關於男人”這樣的大標題,別一不小心,被誤認為男性問題專家或者感情問題專家之類。實際上,我非但不是專家,我簡直,壓根兒,就沒 搞懂過關於這個事情的一星半點。這一點,可以從以下事實推斷出來: 在所有曾經有過或者正在進行的暗戀單戀熱戀生死戀姐弟戀默默無言的愛明目張膽的愛死去活來的愛中,我總是折羽而歸。

不過有一點,應該是沒有錯的,就是,男人之於女人,和女人之於男人,其實沒什麽區別。

張愛玲說: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朱砂痣。”(見張愛玲之《紅玫瑰與白玫瑰》)。

刀郎有首歌叫“情人” 。最近又被我家那個徹夜難眠的老東西翻出來催眠用。我重溫歌詞,發現他唱得更直白:“你是我的情人,象玫瑰花一樣的女人,用紅紅的嘴唇,讓我在午夜裏銷魂;你是我的愛人,象百合花一樣的清純,用淡淡的體溫,撫平我心 中多情的傷痕。”


一個情人,一個愛人,多麽好,多麽完美。

從貪婪的角度來講,女人並沒有不同,如果我們把上麵的句子中,男人和女人互換,一點也不會突 兀,整個兒仍然成立。

每個女人也都至少需要兩個男人,一個是朱砂痣,一個是蚊子血。

在我還很年青的時候,我的朱砂痣,和我相處不到一個月就走了。他的音容笑貌,卻永遠的留在我心裏。(雖然太象悼詞,原諒我,但是我實在想不到更好句子)而且,不斷發酵,成了一杯讓我醉熏熏的烈酒。每到蚊子血和我口角的時 候,我就端出來喝一口。醉了,便呼呼大睡。醒來,還一樣過日子。但日子,因為有了朱砂痣,因為有了點啥也不算根本無傷大雅的粉紅色小秘密,而變得刺激驚險,活色生香,津津有味。

朱砂痣經常會出現在夢裏,有時白天,有時黑夜。

夢裏的朱砂痣,雖然離開了我,卻一直將我埋藏心底,象玫瑰花一樣的珍藏著。我一直是他的床前明月光,他會在日記裏濃烈的謳歌我的美麗,會在歌裏盡情的呼喚我的深情。

然而實情卻更有可能是, 他從來不曾後悔離開我,他前方的路一點也不淒迷,沒有我的日子裏,他非常的珍惜著自己,沒有我的歲月裏,他更加的保重著自己,雖然迎著風,雖然迎著雨,他也 從來沒在風雨之中念著我。即便這樣,也一點都不妨礙我每天釀著朱砂痣牌美酒,偶爾的記掛著他,偷窺著他,並且因為不可得,而更加有一種奉獻的不計較得失 的淒苦悲情的美麗。


蚊子血不一樣, 蚊子血從來不會出現在夢裏。 蚊子血總是很實在的擺在眼前,襪子沒了的時候,肚子餓了的時候, 蚊子血的呼喚是如此的寫真,如此的實際。實際到讓我油然而生逃避的欲望。但是蚊子血讓朱砂痣致命的地方,在於, 蚊子血是那麽的經濟實惠的觸手可及。

所以,蚊子血之不可棄和朱砂痣之不可棄,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所以,既丟不下蚊子血,也忘不了朱砂痣。

所以,朱砂痣和蚊子血,彼此都因為對方的存在,而更加的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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